梁景:企业数据交易:形式、风险及其应对
刘晓博:身联网数据应用与个人隐私保护:困境与出路
【刑法旧说新思】
孙嘉:再论诈骗罪中处分意识的认定标准:以意思表示为视角
李丞铭:过失犯中的信赖原则:学理审视与规范重塑
【惩罚性赔偿研究】
杨心雨:现行法下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论路径
王筠毅:论惩罚性赔偿在侵犯著作权纠纷中的限制适用
【劳动法治研究】
王濬、罗建辉:论破产企业工伤责任的司法困境及其纾解
雷皓翔:超龄劳动关系之学理反思——兼论劳动关系说修正论之提倡
【探索与争鸣】
孙梃喆:从“商标瓶子”视角论商标价值本源与侵权认定
一、数据法学研究
1.《企业数据交易:形式、风险及其应对》
作者简介:梁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干部。
关键词:数据交易数据界权合同类型风险防范
2.《身联网数据应用与个人隐私保护:困境与出路》
作者简介:刘晓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身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其数据收集与流动的过程可能带来严重的敏感个人信息监控风险,“数字人”面临成为“透明人”的困境。身联网在便利个体身体监测与福利社会的同时,面临着实现社会效益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多重治理予以解决。综合比较美国、欧盟与荷兰的治理模式,可以得出多重治理是在保障基本隐私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最优路径,应适应社会数字发展趋势,制定身联网下的数据共享规则与信用保护机制;完善数据运行过程中的合规机制,构建身联网信息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身联网数据链上的多元主体互动,强化涉及隐私内容的保护。
关键词:身联网数据共享个人隐私保护效用平衡数字时代
二、刑法旧说新思
1.《再论诈骗罪中处分意识的认定标准:以意思表示为视角》
作者简介:孙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既有关于处分意识的理论争议中,“必要说”正面承认盗窃与诈骗的区分关系,它提出的“质的认识错误和量的认识错误”框架需要进一步填充具体标准,以便更好地发挥区分功能;“不要说”虽通过化解二罪界限解决了处分意识问题,但也存在忽视二罪不法差异、变相复杂化问题等根本性不足。诈骗罪中被骗人的处分行为,实际上是民法意义上的法律行为。作为处分行为主观面的处分意识,也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成为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分点。若要使这种瑕疵不阻却处分意识成立,被骗人需要认识到实际处分对象的交换价值特征。基于意思表示的解释原理,处分意识的认识内容可以通过日常语境下的偏正结构短语得以表达,再将其分别置于事中及案发后的一般理性人视角进行比较,进而为司法实践提供可操作性较强的判断方法。
关键词:诈骗罪意思表示处分意识财产的交换价值
2.《过失犯中的信赖原则:学理审视与规范重塑》
作者简介:李丞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信赖原则功能定位不一的属性和要件堆叠式的适用方法使其自身面临困境。综览旧过失论至修正的危惧感说,信赖原则都有适用的必要性与空间。从体系性思考的角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判例的倾向,应以“修正的危惧感说”作为过失犯的分析框架,将信赖原则定位于事前结果回避义务的否定事由。从问题性思考的角度,信赖原则的正当性根据由社会相当性、被允许的危险、危险分配、自我答责性原理累积而成。信赖原则的适用要件及例外要件在正当性根据统摄下发挥作用,有必要摒弃具体罗列式方法,根据修正的危惧感说与正当性根据,将适用要件进行疏解与类型化。在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的过失情形中,重构后的信赖原则适用要件具有明显的优势。
关键词:信赖原则危惧感说被允许的危险危险分配药物临床试验
三、惩罚性赔偿研究
1.《现行法下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论路径》
作者简介:杨心雨,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将惩罚性赔偿引入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有利于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困境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责任、生态环境保护等具有相似性,惩罚性赔偿的实用主义色彩决定了该相似性对法律评价而言具有决定性意义,因而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属于“应当规定而未规定”的法律漏洞。依据社会性赔偿理论,惩罚性赔偿名为“惩罚”,实为对社会所受损害的“填平”,并不违反平等原则,而且惩罚性赔偿作为例外规定,并非绝对禁止类推,需要反对的是将惩罚性赔偿不加限制地普遍化。在类推适用的过程中有必要引入比例原则,对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予以全面检视。
关键词: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比例原则
2.《论惩罚性赔偿在侵犯著作权纠纷中的限制适用》
作者简介:王筠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著作权平等原理隐藏漏洞目的性限缩
四、劳动法治研究
1.《论破产企业工伤责任的司法困境及其纾解》
作者简介:王濬,吉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罗建辉,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内容摘要: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如何承担工伤责任作为审判实务中的难题,涉及工伤保险制度与企业破产清算制度的衔接。现行《社会保险法》与《企业破产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程度错位,面临职工债权认定欠缺统一标准、企业债务风险转嫁职工、职工举证责任加重等现实问题。对此,应当明确破产企业承担工伤责任发挥的是社会救助功能,扩张解释职工债权的规范内涵,实现对工伤待遇项目类别的全覆盖和优先受偿。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细分职工债权内部清偿顺位,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处于职工债权的最优位。同时,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的配套保障机制,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工伤权益的保障。
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企业破产法职工债权
2.《超龄劳动关系之学理反思——兼论劳动关系说修正论之提倡》
作者简介:雷皓翔,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法学本科生。
关键词:超龄劳动者劳动关系退休积极老龄化
五、探索与争鸣
1.《从“商标瓶子”视角论商标价值本源与侵权认定》
作者简介:孙梃喆,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商标瓶子”生动形象地揭示“瓶子(商标)”与“水(商誉)”的关系,若脱离市场保护“瓶子”容易忽视商标价值本源,滋生恶意注册顽疾。“标识性混淆可能性”虽然是“商誉性混淆可能性”主观标准的客观化,即主观恶意必须客观外显才能被社会感知,但“标识性混淆可能性”只是商标侵权的“现象”,“商誉性混淆可能性”才是商标侵权的“本质”。商标法治是人类对符号指向型经济秩序的法律表达和以“瓶子”为载体的商誉经济价值的法律保护。商标侵权与商誉保护之间存在间隙,将“标识性混淆可能性”与“商誉性混淆可能性”结合,有助于在具体语境下认定个案中的商标侵权。
关键词:商标瓶子恶意注册商标使用商誉保护标识性混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