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主题教案

作为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时常会需要准备好教案,教案有助于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教案是怎么写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教育主题教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学内容:

正面双手头上投掷实心球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乐于参与投掷项目的学习,并在活动中增强信心。

2、初步掌握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技术,并通过投掷练习,提高学生的协调性,力量及爆发力等身体素质。

3、提高机体的爆发力和身体协调性,培养学生安全锻炼的意识。

4、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展示自我,并在运动中体验获得成功的喜悦。

5、渗透法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学重难点:

投掷时动作的合理用力顺序及身体的协调性。

教学步骤:

渗透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一、准备部分

1、课堂常规

(1)、体育委员整队并报告人数。

(2)、师生问好。

(3)、宣布本节课内容、任务及要求。

(4)、游戏:原地传球接力。

场地器材:在球场上,实心球8-12个。

方法:把男女生分开,男女生各分成四路纵队,每队人数相等,队员前后相隔1米左右,游戏开始,每队排头队员双手持球从头上后摆传给第二人,第二人接球从胯下向传给第三人,单数队员按第一人方法,双数队员按第二人方法传至最后队员,先传达到为胜。

规则:

①以教师口令统一开始;

②按规定动作传接球;

③谁掉球谁捡球。

法制渗透点:告诫不按游戏规则会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对于违反纪律,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解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基本部分

1、教师示范动作,要领:

(1)握球和持球

握球的方法:两手十指自然分开把球放在两手撑,两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放在球的两侧将球夹持,(男生两食指接触,女生两食指中间距离为1-2厘米),两大拇指紧扣在球的后上方成“八”字,以保持球的.稳定。握球后,两手下垂自然置于身体前下方,这样可以节省力量,在预摆时增大摆动幅度,握球和持球时应注意:

①球应握稳,两臂肌肉放松;

②在动作过程中能控制好球并有利于充分发挥两臂、手指和手腕的力量。

(2)预备姿势

两脚前后开立,前脚掌离起掷线约20-30厘米,前后脚距离约一脚掌,左右脚间距离半脚掌,后脚脚跟稍微离地,两手持球自然,身体肌肉放松,重心落在两脚中间偏前,眼睛看前下方。

(3)预摆

预摆是为最后用力提高实心球的初速度创造良好条件,预摆次数因人而定,一般是一至二次,当最后一次预摆时,此时球依次是从前下方经过胸前至头后上方,加速球的摆速,此速上体后仰,身体形成反弓形,同时吸气。

(4)最后用力

最后用力动作是当预摆结束时两手握球用力积极从后上方向前上方前摆,此时的动作特点是蹬腿、送髋、腰腹急震用力,两臂用力前摆并向前拨指和腕,旨在提高手臂的鞭打速度。先进行徒手练习,注意蹬地,收腹,投球协调,再由轻球到重球进行练习

2、学生练习:把学生分成两组,每组人数相等相向站立,距离15米,进行练习,练习时由教师或体育骨干指挥,统一口令进行投掷练习,强调注意安全。

3、法制渗透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对于不按要求,不听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可以给予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游戏:

把学生分成两组人数相等(男女生相等),每次比赛每组两队进行比赛,另两队队员为裁判三次有二次是胜的即为胜。

第一次:抛球击掌,体前向上抛球,击掌后接球,以击掌次数多者为胜;

第二次:抛球转体,脑后向上抛球,转体后接球,以转体度数多者胜;

第三次:蹲、起抛球。下蹲起立的同时向上抛球,下蹲拍地后接球,以拍地次数多者为胜。规则:

①接不到球或接球脱手落地均为失败;

②单手抛球算失败;

③越位接球算失败。

三、结束部分:

1、放松活动。

2、小结本课。

3、归还器材。

4、宣布下课。

主题:用法律保护自己

地点:x

班会目的: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中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过程:

一、主持人宣布《用法律保护自己》小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二、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生畅谈。

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主持人:接着幻灯片打出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有说罚款的.,有说判刑的。

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幻灯片打出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三、案例分析:

主持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案例:

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

主持人: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体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提高学生信息素养。

教学重难点

学情分析。

教法和学法。

1、教法:启发式、小组合作探究法

2、学法:自主学习法及活动与探究

3、教学准备:教师制作PPT课件及搜集资料,学生课前准备好参与活动的资料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

〔二〕讲授新课

活动与探究一:看一看,说一说

〔1〕生阅读教材内容

〔2〕小组合作,探究问题

活动与探究二:认真看第65面的知识窗。

〔4〕师小结

活动与探究三:认一认,写一写

〔4〕师小结第二课时

〔一〕复习导入。

〔二〕讲授新课。

活动与探究一:调查〔课前进行〕

〔4〕生完成教材P67空格内容,师指导、补充。

活动与探究二:小讨论

〔2〕小组合作,探究问题:

活动与探究三:认真看一看第69面的知识窗

☆如果对你产生了不良影响,你会怎么办?

〔4〕生完成教材P69空格内容,师指导、补充。

活动与探究二:仔细看一下第71面的知识窗。

☆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帮助主人公?

☆假设你是主人公,你会怎么办?

板书设计。

活动目标: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文明好少年。

活动准备:

2、情景剧《粮站称霸》

3、舞蹈《最美丽》、歌曲《奔向美好的明天》

4、邀请学校领导、家长和警察参加

活动过程:

指导老师:“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孩子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妈妈的希望。你们聪明、可爱、朝气蓬勃,你们面对困难有勇气、对待朋友也很讲义气。由于你们年纪小,不能很好的分辨好和坏,一不留神就容易犯下错误。所以你们特别需要家长、老师和社会给予帮助和保护,然而家长、老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保护着你们,这就需要你们增强法律意识,妥善处理生活中的遇到的矛盾。

女:首先请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参加我们的班会活动郑强警官。

男:同样也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参加我们班会活动的家长和远道而来的老师们!

一、身边的矛盾

活动一、校园画面(5张图片)

女:现在请同学们看大屏幕

1、体育课时,小强去抢小明的沙包,小明和小强就打起来了,小明把小强打哭了。

2、你们瞧,还抓伤了小强的脸。

3、小林上厕所时不排队抢了小宇的位置,于是他俩又打架了。

4、课间休息时,一群男孩子在沙坑旁边玩,因为一点小事,其中两个男孩子发生争吵,接着就大打出手。

5、谁也不让谁。

活动二、视频《粮站称霸》

女:现在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们班上的真实故事。故事发生在上学期的一个星期五,五1班的周云说我们五2班的同学是“东亚病夫”,我们班的罗洪同学十分冒火决定教训一顿周云。他叫我们班的罗兴元、曾一林还有五3班的罗毅带上西瓜刀、钢管、铁钻,下午放学后把正在打乒乓的周云拉到粮站。罗洪把周云攀倒在地,接着孙光代也上去把周云攀倒在地,罗毅还用西瓜刀去割周云的头发,他看见旁边有一堆沙就去刨坑。罗洪问周云服不服,周云不服,罗洪叫罗兴元他们一人扇周云一耳光,最后还叫曾一林他们拉周云去活埋。这时有人报告了老师,老师把他们带回学校的门卫室。

1、采访参与学生说说自己的想法

男:同学们,你们说罗洪他们这样做对吗?

男:打群架是不对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同学之间出现矛盾我们不能用武力来解决,谅解才是最好的办法。大家要记住这次教训啊!

女:现在我来问一问参加打架的同学当时是怎么想的?罗兴元,你来说一说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女:你现在后悔吗?(后悔)以后做事一定要想想后果,不要盲目听从于别人。

女:同学们要记住,当朋友做错事的时候,你一定要指出朋友的错误,不分好坏的帮忙不是真正的帮助,是帮倒忙,是害人害己的。

2、采访家长观点

女:现在我们请几位家长说说对这个事情的看法。

男:这位叔叔你好,假如你的孩子就是罗洪,你会怎样教育他?

女:这位叔叔你好,假如你的孩子就是被打的周云,你会教他怎么办呢?

男:今天罗兴元同学的家长也来到现场,我们请他说说。罗叔叔你好,你会怎样教育罗兴元呢?.

3、警察叔叔现身说法

女:我们请警察叔叔对这个事情说说看法

女:叔叔,罗洪他们的行为违法吗?

女:请问叔叔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谢谢警察叔叔

女:同学们,从粮站打群架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明辨是非,慎重交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二、矛盾化解

男:生活中我们还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我们不懂得约束自我,不严格要求自己就会遇到麻烦的。

活动三、借钱

女:我们班上的莫俊杰大家知道他喜欢到游戏厅去打游戏。他的外公不给他钱,他就去给六年级的同学借。莫俊杰你说说你给六年级的同学借了多少钱?(莫俊杰:借了2块5)那六年级的同学要你还多少啊?(莫俊杰:5元)同学们你们说莫俊杰怎么办啊?

女:谁愿意来说一说?(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借多少还多少)

男:我们请邱老师告诉我们遇到这种事怎们办?

指导老师:这件事我刚好在走廊上碰到,一个同学告诉我莫俊杰借了六年级张银昆二块五,要他还五元。我当时就告诉张银坤借二块五就换二块五,怎么能涨价。我还对张银坤说钱不能随便借给别人,要借也要看借来做什么。买笔买本子借他是帮他,借给他打游戏是帮他犯错。我也批评了莫俊杰,打游戏本身就不对,还借钱打游戏就更不对了这也是给他一次教训。经过我的教育莫俊杰知道错了,也改正了,不再去打游戏了。但是如果同学们遇到类似事情一定要告诉老师,不能助长这种不良行为。

女:老师我们知道了,同学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我们应该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但不能帮他做不应该做的事。

活动四、生活再现

男:请同学们观看一个故事短片

1、(视频):大同学欺负小同学

女:欺负小同学对吗?

女:我请一位同学来说一说如果你看见大同学欺负小同学你会怎么做?

男:我们请警察叔叔来告诉我们,当我们被人欺负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叔叔你好,请你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叔叔

2、《拦路抢劫》

女:同学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遇到过这样的事吗?请看表演(拦路抢劫)

男:我们还是请警察叔叔告诉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如何应对?

(警察叔叔说话)

男:叔叔,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如果有人强迫威胁我们做坏事,我们又应如何应对?

(警察叔叔说话)谢谢叔叔

三、争做好少年

女:同学们看了刚才的表演,你们可别学他们拦路抢劫啊,因为一旦犯下大错会让你悔恨终生!请同学们看大屏幕。

女:1、被抓的两个少年就是因为抢劫一名妇女带上了冰冷的手铐

2、这几名少年打群架被关在看守所里,3、打架工具被警察叔叔当场缴获

4、他们两人在商场偷东西被工作人员当场抓住交给了警察

5、同学们看他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就因为爱上网结交了不良少年,竟然入室偷窃被抓获

6、法律无情,等待这些少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男:让我们来听一听他们的心声吧,请同学们看短片

活动五、(视频);《别让悔恨伴青春》

男:人最重要的是自由,人失去了自由就像鸟儿折断翅膀再也不能飞翔于广阔的蓝天。

女:我们看到铁窗里的少年犯都在后悔,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的青春还是要在铁牢里度过。

活动六、(视频):哪些行为不能做

男:那么具体哪些行为是我们小学生不应该做的行为呢?谁愿意来说一说

学生1:

学生2:

学生3:

学生4:

学生5:

女:同学们说的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也明确告诉我们这些是不能做的。请同学们看大屏幕(视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男:过去人们认为上述不良行为,只是小问题,可是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有95%的未成年犯他们在犯罪之前都曾经有过不良行为,有85%的未成年犯他们在犯罪之前都曾经有过两种以上不良行为。

四、奔向美好的明天

活动七、舞蹈《最美丽》

女: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对自己身上的那些小毛病、小缺点、小错误切不可大意,一定要马上丢掉。从今天开始,遵纪守法,争做好少年,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丽!请欣赏舞蹈《最美丽》

活动八、学生谈活动收获

女:世上的路有多种多样,人做错事可以改,但走错路就永远不能回头了。

女: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今天的收获,你打算今后后怎么做?

生1:

生2:

生3:

生4

生5

生6

生7

生8

老师总结:

同学们,刚才你们的一番话让我十分欣慰,你们说的很好,同学之间友好相处,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愤怒;多一些美丽,少一些遗憾。逃学、抽烟、喝酒、打游戏上网、小偷小摸更或者敲诈、抢劫,这些都是小学生不能做的,这些不良行为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前奏。同学们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言行,管好你的口,管好你的手。亲爱的孩子们,请看大屏幕,这是老师送给你们的祝福。老师希望你们像小鸟一样自由飞翔,每天都唱着欢乐的歌;祝愿你们,拥有精彩的人生,永远平安、健康、幸福!祝福你们明天会更好!

合唱《奔向美好的明天》

女:谢谢老师的祝福。同学们,让我们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满怀信心地奔向美好的明天!

活动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活动形式:交流讨论、表演

一、导入语

二、案例分析

(一)捐款助人

1、讲述案例:有一个叫小王的队员,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队员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队员秋游,中队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中队队员说了这位队员的'家境,提议全中队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

2、进行分组:

出现了这种情况,小明感到很委屈,小王觉得更委屈,下面,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为小明打抱不平的队员请坐左边,同情小王的请坐右边。谁来担任法官。请双方准备一下,选出代表我们进行辩论。

3、小结:大家乐于助人,帮助队员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队员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

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

(二)超市风波

1、队员演示案例: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几位队员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身上藏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队员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

2、请队员们评价超市的做法。如果你就是那几位队员中的一员,你将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小结:超市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通过刚才的讨论,看出队员们对法律知识运用的还是不错的,也很乐于助人。强有力的'事实证明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三、续演小品“手表不见了”

1、情景剧表演:

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

2、请同学们结合成小组讨论,怎样帮同学找回手表。并将小品续演下去。

4、续演小品

5、教师小结

表扬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的做法。通过大家对案例的分析,对小品的续演,看得出大家已经学会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学会了尊重别人的人身自由及隐私权。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事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一)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二)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3.教师小结。

三、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2.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3.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4.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5.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四、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3.出示课件(看法制教育一看1)

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五、开放性评估题

六、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七、小贴士

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1.敏锐地识别,清醒地判断

2.理智地自制,灵活地自卫

3.依法保护自己

【教学目标】

1、整体感知故事梗概,能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课文内容。

2、欣赏斑羚飞渡的悲壮美画面,感受献身精神。

3、探讨置疑,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培养“珍爱生命、关爱动物”的观念。

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部分条款。

6、明辨本文狩猎者行为的是与非。

7、探讨:人与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应怎样和谐相处?

【教学重点与难点】

(一)重点:感受斑羚在生死关头所表现出的美德。

(二)难点:理解课文主旨。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讲述在一次森林大火中,蚂蚁家族迁徙抱团变成球体滚动使种族生命得以延续的故事,导入课题。

2、介绍作家及作品

3、关于斑羚知识

二、默读课文,整体感知

1、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故事内容。

示例:一群斑羚羊被狩猎队逼到绝境,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成功飞渡。

(1)斑羚飞渡历经的过程

身陷绝境(极度危险)——峰回路转(一线生机)——斑羚飞渡(从容一跃)——走向彩虹(英勇献身)

飞渡前:被逼伤心崖——身陷绝境飞渡时:老垫小飞渡——脱离险境飞渡后:剩镰刀头羊——走向彩虹

三、研读课文,探讨问题

问题1:阅读1-2自然段,分析:斑羚羊身陷什么样进退维谷的绝境?这两段描写有什么作用?

问题2:阅读4-8自然段,分析:在斑羚群体陷入绝境时,镰刀头羊采取了哪些行动?抓住哪些方面的描写?表现了它哪些美德?

(反思:抓住镰刀头羊三次叫声的不同来分析。)

明确:采用了外形、动作、神态、叫声四种描写方法;表现了它富于智慧、有决断力、遇事镇定、临危从容、勇于自我牺牲、视死如归等美德。

问题3:选读课文,找出课文中三次主要写到彩虹的句子,分析其作用。

明确:第一次:渲染一种神秘的色彩,推动情节发展,头羊之所以想出飞渡的办法,或许就是受了彩虹的神秘启示;第二次:烘托飞渡的气氛,渲染飞渡的悲壮美;第三次:渲染头羊自我牺牲的崇高之美。

问题4:课文最后一段写道:“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这里的灿烂仅指彩虹吗?

明确:不是仅指彩虹,更是象征镰刀头羊行为和精神的闪光。

问题5:课文第11段中写道:“和那道彩虹平行,又驾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为什么说是“用死亡做桥墩架设起来的桥”?

明确:每一只获得新生的斑羚,都是以另一只斑羚身体为跳板完成飞渡的,是这些必死的斑羚组成了新生的桥,所以说是“用死亡做桥墩”。

四、总结扩展,渗透法制

(一)本文描写的斑羚的悲剧是被尊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造成的,本文中人充当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是自然的侵害者和掠夺者。作者批判了人类的这种侵害行为,引发人们深思。

(二)人的这种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否合法?我们来看下列法律的规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五、作业

1.课后阅读描写第一对斑羚飞渡的段落,并复述全过程。

2.从斑羚的身上,我们可以学到什么?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3,做一做:

1、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C)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B、禁止进入C、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2、李某身患残疾,赵某就拿他的生理缺陷开玩笑,并给他起绰号。赵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C)。

A、隐私权B、荣誉权、C人格尊严

3、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是侵犯公民的(C)。

A、肖像权B、隐私权C、生命健康权

4、不满(C)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A、十四B、十二C、十D、十六

5、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B)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

6、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第(C)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A、二十四条B、三十四条C、四十三条D、五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

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C)行走。

A、左边B、右边C、路边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

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B)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A、十四周岁B、十六周岁C、十八周岁

9、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C)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A、三个月B、二个月C、十二个月D、六个月

10、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A)。

A、我国法律的规定;B、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这种规定;C、国务院的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1、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不对的呢?(ABCD)

A、把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告诉网友

B、自己一个人出去见网友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2、下列哪些行为被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禁止?(ABC)

A、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B、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C、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D、旷课

3、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BD)

A、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网吧吸引小学生和中学生上网玩游戏

C、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一家快餐店,方便学生就餐

D、某小商贩在学校附近向学生出售日本暴力打斗连环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下列哪项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BCD)

A、盗窃

B、放火

C、爆炸

D、抢劫

三、判断题

1、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

(对)

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错)

4、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对)

5、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错)

6、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

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总结: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课堂小结:

请每位同学用一句话,概括今天所学的内容或说出你最大的感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处在一个法制逐步健全的法制化国家里,我们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受到不法侵害后,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一、主题班会的目的

通过案例分析,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班会的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等形式展开。

三、班会的理论分析

1、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认识能力、鉴别能力,增强团队合作精神,有助于学生正确地传递和接受信息,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3、促进法制教育课的教学。使学生的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实际情况相结合,学以致用,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澄清学生心理及思想感情中的模糊观念。

四、班会活动流程

案例介绍——教师讲解周边的一些案例——实话实说(讨论)———齐诵——宣布班会结束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青少年学生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青少年学生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学生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青少年学生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讨论题:

1)年少犯罪就值得宽恕吗?

2)你怎么样安排假期?

教师讲解周边的一些案例

全体学生齐诵:《小学生守则》

6、班主任总结: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7、班干部宣布班会结束。

20xx年6月15日

活动地点:

丰禾中学高20xx级1班教室

活动主题:

远离网吧,健康成长

活动人数:

53人

活动目的:

1.通过这次主题活动,使同学们进一步认清了网吧给他们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坚定了他们拒绝沉迷网吧的决心。

2.珍惜在校的时光,正确利用网络,提高专业技能。

班会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针对少生上网成瘾,影响学习,不利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远离网吧,健康成长”主题班会活动。教育、帮助学生远离网吧,在学校学生中形成了勤奋学习光荣,迷恋上网可耻的良好氛围。班会中,同学们畅所欲言,许多同学认为进网吧有一定的益处,如通过玩游戏可以松弛神经,获得乐趣;通过上网可以查询资料,开拓视野等,但沉迷网吧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弊端更多。活动过程:

小品:(控制在10分钟左右){星期天晚找同学排练}

(一)小品主要内容:三位男同学因上网费的问题敲诈勒索女学生,女学生报警,警察批评教育,三男同学痛哭流涕写下,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坚决告别网络游戏。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二)主持人:谢谢几位同学的精彩表演,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感谢。下面就让我们来讨论几个问题。

提问:(控制在15分钟左右)

(1)小学生上网成瘾的原因有哪一些(请同学举手回答)

基本答案:青少年的自身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放任自流。学习压力过大,学生课余生活缺少乐趣,社会教育内容贫乏,一些颓废、低俗的文化流行等。

(2)如果有同学或朋友邀你去网吧,你会怎么办

基本答案:我坚决不去,并劝说同学不要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面对网络的诱惑,我们该怎么办

基本答案:定时限量,请人监督,定时检查;注意力转移,可以培养一些健康的兴趣爱好。目标成就激励法;座右铭法。

(三)主持人:大家都发表了对网络及远离网吧的见解。确实,我们作为未成年人,应该铭记身边这些惨痛的教训,远离网吧。心动不如行动!让我们一起宣誓:向

班会讨论:(控制在10分钟左右)

请同学们举身边的正面的例子来说明适当利用网络对我们的帮助,同时,举反面的例子来说明沉迷网络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对沉迷网络的'危害性的认识。

班会总结:(控制在10分钟左右)(另找一人)

有人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决不亚于邪教,是腐蚀青少年的“电子毒品”。由于网络具有信息量大且新奇等特点,加之大量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等信息,甚至还有网吧经营者提供的免费食、住、行等优惠手段,使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吧。这种沉迷往往无法自拔,同毒品的成瘾性是很相似的。这种迷恋网吧对青少年群体至少存在以下几种显著的危害:

2、影响青少年诚信品质的形成。大多数青少年上网的内容都是网络聊天,由于这种交流方式具有匿名性,因此学生在聊天时通常无所不说、无所顾忌,久而久之的后果便是做事为人的不负责任,缺乏诚信。

3、影响青少的情感世界。青少年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向往与异性的交往,网络便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空间,但在网上“你、我、他”通常都是虚假的,这种虚无的情感只会导致青少年走向情感误区,无法自拔。

4、影响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由于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过多的受反动、暴力、色情的腐蚀,往往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院曾有一名学生,因为上网在网吧与外人抢网友,便采取暴力极端的方式实施了

持刀打架行为,结果呢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害人害已。

(总结)同学们,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利用网络,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很多的帮助。如果沉迷网络,终究会被网络毁了我们的人生。我们要学会扬长避短去利用网络。切记,不能请把握自己的青春,拒绝沉迷网络。班会作业:(课后)

联系青少年成长的特点,结合本次班会的内容,写一篇班会后感。

案例介绍——教师讲解周边的一些案例——实话实说(讨论)——齐诵——宣布班会结束

教学过程:

一、导入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法律词典: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教学课题:法制教育(自护、自救安全教育)

教学内容:学习一些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重点难点:学会如何实施自我保护。

教学方法:例举法,讨论法。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二、交通安全

案例|一、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二、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分组讨论、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

(1)20__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

(2)20__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3)20__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

(4)20__年武汉一所中学6名初中生结伴到长江游泳,其中5人被浪卷的远离岸边,3人被群众所救,2人不幸失踪

(5)20__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

(6)20__年6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

(7)20__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8)20__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

(9)20__年4月21日,广东珠海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__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

(10)20__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以上仅仅是游泳所带来惨剧的冰山一角,但也并非是因为游泳可能会溺水而就因噎废食,而不去游泳,只有清楚了原因,知道怎样预防,在保证我们安全的条件下,就可以开心的游。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2、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

3、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四、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

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五、安全使用煤气

(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六、食品安全教育。

主持人:喜欢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

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装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5、不吃三无产品食物,不吃发霉、变质的食物。

6、不乱吃野果,更不要捡路边的果吃,以免中毒。

七、防拐骗。

1、案例:某日晚10点,由山东省某县某村13岁女学生杨某从叔父家吃过晚饭后徒步回家。天色已黑,路途又远,她在途中碰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男青年用骑车

带她回家等花言巧语骗取了杨某对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车。半路上,他企图x污杨某,却被杨某狠狠地咬断一截舌头。歹徒惨叫着逃走了,但他因落下伤残,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捕获。

2.讨论案例: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组展开讨论。谈谈自己的感受。前者不但勇敢而且机智,因为她不但保护了自己,而且打击了歹徒。而后者的'胆孝恐惧不但助长了歹徒的气焰,还使自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面对不法侵害,特别是严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勇敢。因为勇气能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力量,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1)、不吃陌生人的东西。

(2)、不听陌生人的话。

(3)、不跟陌生人走。

(4)、不和陌生人讲话。

八、教师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

1、理解作者“忍小忿而就大谋”的观点及其独到新颖之处。

3、体会苏轼史论汪洋恣肆、雄辩有力的特色。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2、体会苏轼史论汪洋恣肆、雄辩有力的特色。

教学时数:

1课时

一、导语:

高祖本纪》中说“夫运筹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馕,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子房”就是张良,是刘邦的军师,为其出谋划策,屡建功业,是东汉的开国元勋。刘邦灭项羽建汉称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大封功臣。高祖说:“运筹帷幄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并让张良选择3万户作为封地。张良不敢接受,曰:“我和帝初见面时在留,把我封在留就可以了”,因此张良被称为留侯。

二、解题

三、初读课文,积累文言字词。

1、自读课文,完成《学习与评价》1-6题。

2、质疑文中不理解的字词句。

寻人刺杀秦王受书圯上老人辅佐高祖取胜说汉王忍韩信

补充史实:

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岁,秦灭韩。良年少,未宦事韩。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韩故。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良尝间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殴之。为其老,彊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惊,随目之。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矣。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出一编书,曰:“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后十年兴。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穀城山下黄石即我矣。”遂去,无他言,不复见。旦日视其书,乃太公兵法也。良因异之,常习诵读之。

汉四年,韩信破齐而欲自立为齐王,汉王怒。张良说汉王,汉王使良授齐王信印,语在淮阴事中。(韩信已破齐,使人言曰:“齐边楚,权轻,不为假王,恐不能安齐。”汉王欲攻之。留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为守。”乃遣张良操印绶立韩信为齐王。)

第一段总领全文,提出论题“忍”字,然后作者先说黄石以“忍”教张良,次证以郑伯和勾践的“能忍”而胜,又以刘邦受张良指教“能忍”而胜再证,反复申论,说明“忍小忿而就大谋”是张良辅佐刘邦灭秦楚、兴汉室的关键所在。

(1)“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指出黄石公并非“鬼怪”,而是人,是“秦之世有隐君子者”,从人事上对“受书圯上”加以合乎情理的解释,从而否定了司马迁的“神怪论”。

(2)“且其意不在书。”“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司马迁及其后的众多学者,大多认为黄石公意在授书,即传授《太公兵法》,张良熟读兵法,才能“运筹帷幄”,佐高祖以平定天下;苏轼否定了这种看法,认为黄石公的目的是使张良能“忍”。

(3)“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这是一个全新的观点,一般都认为张良主要是为刘邦出谋划策,辅佐刘邦得天下。

1、总冒开头,一字立骨

2、选材典型,翻出新意

3、对比衬托,烘云托月

4、结构严密,文笔曲折

六、布置作业

你同意作者评张良“忍小忿而就大谋”的观点吗简要说说自己的看法。再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对“小忿”和“大谋”的理解。

1、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让学生在思想上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及意义有所认识,在行动上有所落实,努力去做一个纪守法的人,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观念。

2、通过活动让学生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做到知法、守法,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制观念。

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上有所帮助。

二、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学生自由回答)

1、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下列不良行为。

1)、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2)、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3)、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三)、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有可能你认识他,或是他认识你。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处理他

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吓唬你,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他还可能觉得他们“坏孩子”圈子里的xx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不算好汉。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些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要找老师解决或是请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

三、殷切的希望(我们该如何做)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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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第110条规定合同范本下载律师代写民法典第110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https://m.66law.cn/contractmodel/417676.aspx
3.刑诉法第110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民以及单位有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举报犯罪的义务,被害人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可以到相关部门报案、控告,收到案件的部门无管辖权又有紧急情况的,可采取紧急措施后进行移送。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5963.html
4.民法典解读110- 法人名称权是特定团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及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8. 解释人格权的专属性和不可转让性。 - 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不得转让与抛弃,权利主体不能随意支配。 9. 总结人格权的物质性与精神性分类。 - 物质性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精神性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https://zhuanlan.zhihu.com/p/70646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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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威发布(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2.将第3条修改为: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3.删除第6条、第10条、第28条至第32条、第38条、第39条、第41条至第43条、第45条至第47条、第55条、第70条至第84条、第86条、第87条、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661.html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2.将第3条修改为: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3.删除第6条、第10条、第28条至第32条、第38条、第39条、第41条至第43条、第45条至第47条、第55条、第70条至第84条、第86条、第87条、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09016
8.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五种不视为专利权侵权的情形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五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可以用于专利侵权抗辩。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 五种情形 情形(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http://m.110.com/flzs/975079.html
9.《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调整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9.叛逃案(第109条) 10.间谍案(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第111条) 12.资敌案(第112条) (二)《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3.宣扬极端主义案(第120条之三) 14.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案(第120条之四) https://baijunhc.com/?m=article&t=detail&id=82
10.英国商标法(中文版)(2)除上下文中另有要求以外,本法所指的商标包括集体商标(见第49条)或证明商标(见第50条)。 2.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是依据本法通过商标注册获得的一种财产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本法所提供的权利和救济。 (2)本法不包含对未注册商标侵权作出制止或赔偿的程序规定,但本法并不妨碍有关假冒的法律。 http://www.chiram.com/View/blog_article?ac=zqi5je7i6b
11.CyberSecurityLearning附渗透测试技术选择题+法律法规C.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 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 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 五日以https://blog.csdn.net/Waffle666/article/details/115741133
12.*ST百花: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422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42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 说明427 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428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80200003611_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