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

预祝准备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马到成功。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证券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2)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4)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5.主承销人的数字条件:

(1)主要负责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验,或者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

(2)证券专业操作人员中有70%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

(3)从业人员以往3年未受处分;承销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前3年无严重劣迹。

6.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90天),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加息返钱。

7.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监机构”)的备案。

8.股票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9.股票上市的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

10.申请股票上市报送文件的数字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或成立以来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11.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12.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1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略)的中期报告。

14.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01-21

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在证券法上了解多少呢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

【大纲要求】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考点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证券法不适用于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只限于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如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种等都是资本证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或者损失。对于其他一些证券,如各种入场券、提单、汇票、支票等则不受证券法调整。

考点二、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

02-05

2018年司法考试《商法》冲刺考点:证券法

第三章证券法

【证券发行】

概念:指证券的发行者为筹集资金依法向投资者以同一条件招募和出售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活动

【证劵上市条件】

证劵上市的条件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

条件:

A股票上市的基准:

①规模基准,一般以公司资本额或证券发行量来衡量,同时也有用两个指标衡量的。公司法规定上市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股本

②经营基础基准,指公司的资本结构、盈利水平等。

③股权分布基准,是对最低持股人数及公众持股比例或持股数的要求。我国法律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其他基准,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中没有虚假记载,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验证;上市政局按的设计符合证交所的要求,对证券的转让未加限制等。

B公司债权上市的标准

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③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须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上市的程序】

A申请核准,证券发行人想证券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上市的申请,接受上市核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交易,影响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①上市报告书

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④公司章程

⑤公司营业执照

⑥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⑦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⑧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⑨其他规定的文件

B签署上市协议,上市申请人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上市协议主要内容:

①上市公司申请上市的证券种类、发行日期、发行股数、每股金额

②上市费用的数额及其交纳办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要求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要求交所咨询,调查上市公司的事宜股票停牌=复牌事宜违反上市协议的处理办法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双方认为应增列的其他事项

C公告上市。公告上市申请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D挂牌交易

2)公司债券上市的程序

A申请核准。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提交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

11-23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证券法

1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

11-15

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内容:证券法

1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

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的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

证券发行规定暂不作修改

监管:执法权限、处罚力度双升级

05-08

本文“2017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

收购:增持资金应说明“来路”

对于近年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收购热潮,草案二审稿强化持股达到百分之五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收购。

信息披露:全面升级为专章规定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证券法“证券交易”一章中的“持续信息披露”一节扩充为专章规定,并予以修改完善: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信息披露的方式;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明确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同时披露、平等披露。

证券交易:增加操纵市场等情形

关于证券交易,草案二审稿作出以下完善:扩大应予严格规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增加操纵市场的情形;增加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的要求,禁止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增加对程序化交易的规范;规范上市公司停牌、复牌行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复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保护:设专章作规定

草案二审稿强调证券公司销售证券、...

本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证券法完善证券交易规则”,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下午对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与会人员提出,草案二审稿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主要针对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所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04-28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文字版)”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第八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证券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04-20

“2017证券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适用范围”一文由出国留学网证券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属地原则,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的是,证券法不适用于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另外,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只限于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如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种等都是资本证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或者损失。而对于其他一些证券,如各种入场券、提单、汇票、支票等则不受证券法调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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