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笔试幼儿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1.考点考情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各章节知识点分值占比图
教育法律法规各章节知识点分值占比表
08-20
教师资格证笔试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笔试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02-27
2019中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频考点: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
【考点一】教育政策
【考点模拟题】
()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A.教育政策
B.教育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答案:A
【考点归纳】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的类型包括:(1)根据制定政策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3)根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4)根据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
【考点二】教育法规
()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答案:C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的类型包括:
(1)根据教育法规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为普通法、单行法。
(3)根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考点三】教育法律救济
行政复审制度属于()。
A.诉讼渠道
B.行政救济渠道
C.民间救济渠道
D.教育机构救济渠道
答案:B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
10-02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颠覆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
05-2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是教育单行法,《教师法》对教师培养、教师职业活动和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是集合了教师的行业管理和教师的权益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门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般作为教育单行法看待。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活动领域中的问题,也是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出发,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规范,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部门。
四、交易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
04-20
【高频考点提要】
主要教育法律法规分类解读。
【高频考点速记】
原则方针类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法14】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义务教育法22】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未成年人保护法53】
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54】
5.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
6.《纲要》中提出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战略】
7.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
03-17
了解
1、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3、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理解
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运用
1、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02-20
2017年教师资格幼儿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
1、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熟悉
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1、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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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点: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1、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4、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
第三条【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
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