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了潘金莲为何没有判处死刑?难道北宋杀人不用偿命?

先说个冷知识,宋朝法律有500多条可判处死刑的死罪,比唐朝的240条多了一倍!

除传统的十恶不赦之外,劫杀、谋杀、故杀、斗杀、放火、强劫、正惘法赃、伪造符印、厌魅咒诅、造妖书妖言、传授妖术、各造毒药、禁军诸军逃亡为盗等一般犯罪行为都可判处死刑!

按这个算,武松是可以判处死刑的,这也是我们所理解的杀人偿命。

可武松为什么没有被判处死刑呢?

因为宋朝法律规定,杀人真不一定要偿命。

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宋太祖任命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法。

这年七月,窦仪制定完成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而后由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这就是宋朝的法律!

实际上,准确来说,宋朝是没有自己的法律的。

在中国法律史上,宋朝是一个特殊的朝代,《宋刑统》沿用的是唐朝的法律。

唐宣宗大中七年(853年)颁布《大中刑律统类》,将《唐律疏议》的条文按性质拆分为121门,然后将“条件相类”的令、格、式及敕附于律文之后。

这种将律、令、格、式、敕混为一体,分门编排的体例,改变了自秦、汉以来的法典编纂的传统,开辟了新的立法形式,后人简称该形式为《刑统》。

宋朝沿用的就是唐朝的《刑统》。《宋刑统》和《唐律》一样也是十二篇,除了个别要避讳的字外,内容和唐律基本一致。

最大的不同就是宋朝法律比唐朝更严苛!

同样的罪名,唐朝打十下就够了,宋朝要打三十下;唐朝只要罚钱,宋朝要流放。

这就导致宋朝的死罪比唐朝多了一倍!

这是因为宋朝的建立是篡夺后周,终结五代,可宋太祖在位期间并没有终结十国(直到979年宋太宗灭北汉,十国才结束)。

因此,宋朝法律继承了五代十国时期的“乱世用重典”思想。

《宋刑统》自颁布以后,虽然在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进行过数次修改,但改动很少,还是属于严法。

《宋刑统·序》记载:

可能有人会说那不对啊,既然宋朝法律这么严苛,武松杀人更应该判处死刑才对啊。

这是因为宋朝法律还有另外一个特点。

《宋史.刑法志》记载:

简单来说,宋朝法律有两个特点:

第一,立法制严;

第二,用法情恕。

啥意思,意思就是宋朝制定的法律是很严格的,可用法律制裁罪犯的时候全靠心情。

心情好,讲点法外人情,可以宽容点,甚至不按法律来;

心情不好,就严格按法律来,往死里整。

隋唐时期,中国法律上的死罪有两种:

一种叫真犯死罪;

一种叫杂犯死罪。

真犯死罪就是那种十恶不赦之罪,是真要杀头的;

杂犯死罪,就是那种按法律要判处死刑,但是可以用其他刑罚代替,不实际执行死刑的。

宋朝也沿用了真犯死罪和杂犯死罪制度,而且发扬光大了。

而宋朝代替死刑的最常见的刑罚就算刺配,就是武松这种脸上刺字,然后发配流放。

除此之外,宋朝还在此基础上,又对死刑进行分类。

首先是一般死罪和奏请敕裁死罪。

宋朝将死刑执行权收回中央,地方官员要执行死刑,需要上报中央司法机构(审刑院、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等)审理,经中央司法机构裁定,方可执行死刑。

所谓敕裁死罪就是由宋朝皇帝亲自制裁、判处的死罪。

其次是情理轻死罪和情理重死罪。

就是按照罪犯在犯罪过程中犯案情节轻重进行分类。

如果结合真犯死罪和杂犯死罪的话分四种,即真犯死罪情理轻、真犯死罪情理重,杂犯死罪情理轻、杂犯死罪情理重。

这种死罪可以按案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判处死刑。

比如,同样是杀人,《宋刑统》将杀人罪类型分为六类,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其中,“谋杀”指预谋杀人;

“故杀”指虽无事先预谋,但在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意愿,即“冲动型杀人”;

“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

“误杀”、“戏杀”、“过失杀”均指因各种原因的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

按情理轻重死罪原则,在判刑上,谋杀、故杀处罚较重,而斗杀、误杀减杀人罪一等处罚,戏杀则减斗杀罪二等处罚,过失杀则允许以金钱抵罪。

最后,宋朝法律其实有两个系统:

第一个就是《宋刑统》,这个叫律;

第二个就是宋朝皇帝的命令,这个叫敕。

宋代敕很多,基本上每一改元,就有一次或数次颁布敕令活动。

宋朝在宋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敕和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宋神宗朝敕的地位显著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经到了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天下刑罚,尽归皇帝一人裁决。

《宋刑统》则明确提出:

所谓敕裁也就是把决定权上交给皇帝,皇帝往往采取“减等”的处理。

啥意思?

意思就是,武松为武大郎报仇杀人,按《宋刑统》他应该判处死刑,可是,他这个案件可以报给宋徽宗裁决。

如果宋徽宗下令,免除他的死刑,那么他所犯下的死罪将会一笔勾销。

这就是为什么宋江招安的原因,既然梁山好汉打不过宋朝,取代不了宋朝,那么如果他选择招安,由宋徽宗下令,梁山好汉招安之前所犯下的死罪就不是事了,既往不咎。

说了这么多,食堂意思只有一个,宋朝,乃至整个中国古代,都是人治社会,不是法制社会。

天大,地大,皇帝最大,他想杀谁就杀谁;他想让谁活,谁就能活。

在这样的人治社会下,杀人有的时候是不用偿命的。

统治者不想杀你,你犯再大的罪,他都有一万种理由不杀你;

统治者想杀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就算什么都没干,他也能杀你。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在《宋刑统》颁布三年后,开封出了一件耸人听闻的大案件。

那天天降大雨,电闪雷鸣,暴雨冲刷下,开封城内,处处残垣断壁。忽然,一个官员府邸的一处断围墙,涌出一群婢女,四散奔逃,直奔皇宫,呼天喊地,连呼救命,声嘶力竭,大喊冤枉!

这些婢女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小舅子王继勋家的婢女。

王继勋是彰德节度使王饶的儿子,孝明皇后的弟弟。

王继勋残忍嗜杀,又凶又流氓,是开封城里著名的混世小魔王。

就在宋太祖颁布《宋刑统》这年,王继勋纵使将士强抢民女,整个开封被闹得鸡飞狗跳,妻离子散,破门灭家不计其数,

宋太祖依法斩杀100多名闹事将士,王继勋却屁事没有,逃脱法网。

后来,王继勋又被人告了一状,被贬为彰国军留后。

王继勋大受刺激,把心中的怒火撒到了家中奴婢身上。

于是,王继勋在历史上留下了丧心病狂的一段记载——

脔割就是碎割,瓜分,跟千刀万剐没什么区别。

王继勋府中成为一个屠宰场。

府中婢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绝望地等待被剐。

可能是这血腥残忍的一幕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于是,电闪雷鸣间,天降暴雨,把王继勋家中的围墙冲垮了。

府中的奴婢抓住了这一线生机,纷纷不顾一切的逃了出来,直接披头散发地往皇宫跑,就在皇宫外集体喊冤。

此事一出,开封震惊,天下震惊。圣明天子脚下,京师首善之地,竟然出现这么个杀人恶魔。天下舆论,沸反盈天,不诛此魔,国法不存!

随便搬出《宋刑统》,无论哪一条、哪一款,王继勋都是死罪!

可是,宋太祖依旧包庇王继勋,王继勋又是屁事没有。

后来,王继勋改任右监门率府副率,继续留在开封。

开宝三年(970年),王继勋被调到了洛阳。

只不过他喜欢的食物有点不一样,他喜欢吃的是——人肉!

强市民家子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女侩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

这事都不用《宋刑统》了,哪朝哪代都是死罪,罪无可恕!

可是,宋太祖依旧没有依法处置王继勋。

开宝九年(976年)十月二十日,宋太祖驾崩,宋太宗登基。

王继勋是宋太祖的小舅子,可不是宋太宗的小舅子,等宋太宗料理完自己的事,马上将王继勋拿下。

据调查,仅从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到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二月,王继勋亲手杀的人就有一百多个人!

而这只是能统计得到的,至于统计不到的数量到底有多少,谁也不清楚。

王继勋就算有一百条命都不够填的。

最后宋太宗下令,在洛阳闹市当众处斩王继勋。

实际上,按法律,王继勋在建隆四年(963年)就应该被处死,可在宋太祖包庇下,他多活了14年,害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十二月,开封府又接到一个案子,当朝宰相陈执中家发生惨案,一叫迎儿的十三岁婢女被活生生打死。

当时有两个说法:

第一:陈执中亲自动手,把婢女打死。

第二,陈执中的爱妾张氏把婢女殴打至死。

而据司马光《涑水记闻》中记载:当时不知道迎儿犯了什么错,在张氏鼓动下,陈执中亲自动手,在这个寒冬时节,把迎儿双手捆绑,关在黑屋子里,然后毒打多次,直至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迎儿冻饿而死。跟迎儿一起倒霉的还有两个婢女,一个叫海棠,另一个不知名。海棠直接被当场毒打至死,而那个无名婢女那个被剪成秃发,上吊自尽!

按宋朝法律,无故杀死婢女,也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这个案件曝光后,开封府很快接管此案,时任权知开封府的蔡襄,是陈执中的政敌,和陈执中的是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

陈执中自动送了个把柄上来,蔡襄还不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于是,蔡襄马上对这案子展开详细调查,查,彻底的查,查他个水落石出,查他个清清楚楚。

于是,大宋两大言官机构,御史台和知谏院纷纷弹劾陈执中。

陈执中也不傻,知道事情闹大发了,于是他赶紧来个以退为进,“自请置狱”停职回家待罪,等待宋仁宗处理结果。

这是典型的杀人案,如果真按《宋刑统》,张氏可以判处死刑,陈执中也得丢官罢职。

可陈执中是宋仁宗的老师,还是他的从龙功臣,最信任的宰相。

宋仁宗有心包庇陈执中,于是无论言官们怎么弹劾,宋仁宗对陈执中都没有任何处置。

至和二年(1055年)二月,陈执中看言官弹劾得这么凶,宋仁宗还在力保他,自己屁事没有。

于是,他大摇大摆、大大咧咧地回到东府中书办公,继续当他的宰相。

直到这年六月,陈执中才被罢相,可这件虐杀婢女案并没有结果,杀人凶手张氏屁事没有。

可能是报应吧,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陈执中家中再爆丑闻,陈执中独子陈世儒的妻子用铁钉将张氏钉死(这就是包青天铁钉案历史原型),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纵观王继勋和陈执中的案件,按照《宋刑统》都可以依法判处死刑,可他们因为宋太祖、宋仁宗的包庇却没有伏法。

食堂说这两个案例就是想说,宋朝法律是一回事,执不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在宋朝杀人不一定要偿命。

说回武松。

《宋刑统》规定:

武松犯的是明明白白的死罪。

武松又不像王继勋和陈执中一样,是达官贵人有皇帝的包庇,可他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为何没有被判处死刑呢?

首先,中国古代司法审判有一个基本原则叫原心定罪。

西汉大儒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说:

意思就是《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案发经过推究出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就算犯罪未遂,也得从重治罪;对首恶分子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善意而犯下罪行的人,量刑要从轻。

打个比方,在法家看来,杀人者死,不管什么原因,杀人就要偿命。

可在儒家看来这不对。如果一个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杀死了仇人,要不要判处死刑?答案是不用!

因为这个人杀人的出发点是为了报仇,为父报仇天经地义,符合人伦大义,那么他是可以无罪或轻罪的。

如果一个人杀死了一个正在行凶的歹毒,要不要判处死刑?答案是不用!

因为这个人是杀人的出发点是制止歹毒行凶,这是见义勇为,那么他也可以无罪或轻罪。

反之,如果一个主观上就是要谋害一个人,哪怕是杀人未遂,也可以判处死刑,尤其是他谋害的人是夫君、父母、皇帝,那不管他有没有得逞,他的罪过都很大。

这就是儒家所推崇的原心定罪。

武松之所以杀潘金莲和西门庆,是因为两人私通,毒杀了武大郎,武松是为兄报仇,这点符合原心定罪中的“本直者,论其轻”。

中国古代人伦大于司法,武松为兄报仇符合人伦大义。

虽然因为县太爷收受西门庆贿赂没有秉公办理,导致武松报私仇。

但武松处理非常妥当,找齐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私通、毒杀武大郎的证据。

武松报仇,是完全符合人伦大义的。因此,县太爷和百姓都很同情他。

原文记载:

也就是说,县太爷将武松的谋杀改为了斗杀,武松并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在和潘金莲、西门庆的争斗中错手杀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过失杀人。

蓄意谋杀和过失杀人差别可就大了。

武松杀人案,完全符合宋朝死刑中的杂犯死罪情理轻,就是用武松杀人清理轻,并用刺配流放代替死刑。

总之,武松之所以没有被判处死刑,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武松为兄报仇而杀人,符合古代人伦大义,符合宋朝杂犯死罪情理轻;

第二,县太爷碍于人情、舆论,包庇武松。

武松不被判处死刑,而执行刺配刑罚,是完全符合宋朝法律的。

(注:有人说武松没被判处死刑,是因为他杀人后主动自首投案了,可以减刑,其实不对宋朝自首制度规定,杀人、强奸这种大罪自首是不能减刑的,特此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武松杀人案中,被判处极刑的是王婆。

王婆最终被判处木驴刑凌迟处死!

其实,这基本符合宋朝法律!

第一,

《宋刑统》规定“谋杀、劫囚”条规定:

意思是,教唆、帮助行凶的造意者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仍然被视为首犯!

王婆就是潘金莲毒杀武大郎的造意者。

第二,《宋刑统》“谋杀”条规定:

潘金莲毒杀亲夫也符合这条,王婆作为造意者,一样可以依法判处死刑!

第三、宋代刑法中死刑刑罚只有,绞刑和斩刑,不含凌迟。

凌迟是宋朝的法外之刑,在宋代,凌迟仅用于遏制“杀人祭鬼”、谋逆等较为特殊或严重的罪行。

THE END
1.我国还有死刑吗?基于人道主义,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此外,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对特殊群体的保护,以及对生命权的尊重。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体现了从残酷到文明的转变,现在执行死刑的犯罪范围、执行程序以及不予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7943872378005232&wfr=spider&for=pc
2.现在犯人死刑还枪毙吗在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依法为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和决定。然而,即使仍保留死刑,也强调执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人道性,以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谨和对生命的尊重。同时,各国对于死刑的适用和执行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上https://v.66law.cn/wenda/4235667.aspx
3.死刑,立即执行!记者今天从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复核裁定,周某今天被执行死刑。 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TczNjQzOTIyMQ==&mid=2651411780&idx=1&sn=57e0e1429ec72c4ebad111eb4d198de3&chksm=54bdf79e63ca7e884c2ef344b2a6fbebb638db303cb7ee62f85d30d2aaa4c08474f924a7e6a3&scene=27
4.死刑改革(精选十篇)这样既可以通过全面审理解决实践中的事实认定问题, 还可以通过法律审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为了慎重起见, 死刑复核程序应当以开庭审理为主要形式, 以书面审理为特殊形式。对于案件事实有争议的, 必须开庭审理;对于案件事实没有争议, 只对法律适用有争议的, 可以采用书面审理, 但是应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7inc1v2.html
5.中国现在强奸罪还判死刑吗?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一、中国现在强奸罪还判死刑吗? 现在的强奸罪还有死刑,是针对那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https://www.lawpa.cn/changshi/456114.html
6.根据规定中国死刑取消了吗?导读:目前我国并没有取消死刑,与管制、拘役等一样,死刑也是一种主刑处罚。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对于不需要立即执行的情形,在缓期执行期间,若是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在两年期限届满后,可能会被减刑。 根据规定中国死刑取消了吗? 一、根据规定中国死刑取消了吗? https://www.64365.com/zs/1836893.aspx
7.妈妈涉嫌贪污或判死刑曲婉婷:对中国法律有信心娱乐频道凤凰网娱乐讯 歌手曲婉婷以一首《我的歌声里》爆红,现任男友更是温哥华市长,人生看似完美,但她的妈妈张明杰因为涉贪被检方建议判处死刑,震惊各界。只是开庭至今已快一年,曲婉婷今(1日)一早就在微博写心情,透露至今还没最后宣判,让她直言“对中国法律进步更有信心!” https://ent.china.com/star/news/11052670/20170701/30881351.html
8.中国法律规定持有多少公斤以上的毒品要判死刑如果仅仅是非法持有毒品,并没有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行为,则最高只处无期徒刑,不会判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http://ylbzj.zunyi.gov.cn/ywgz/jjjg/202106/t20210602_68376551.html
9.谁能决定死刑存废在新中国建立之初,由于法制不健全,关于死刑的规定仅见于几个单行法律,例如1951年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等。 这些单行刑法涉及的死刑罪名主要是反革命罪,包括背叛祖国罪、策动叛变罪、持械聚众叛乱罪、间谍罪、资敌罪、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反革命破https://news.sina.com.cn/c/2014-11-01/005931077682.shtml
10.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4、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仍然规定有死刑条款,亦运用死刑条款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不特别指明死刑使用的时效限制,但却规定对死刑适用的严格限制条件,比如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等。目前保留死刑的国家绝大多数有这种严格限制性规定,并且呈明显的“限制渐强”的趋势。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2/id/2346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