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最美政法干警”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唐娜)1月20日,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的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正式进入网络投票环节。本次评选活动网络投票于1月21日上午9点正式开启,到1月27日下午六点结束。想为哪一个事件或者人物投票,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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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将以公众网络投票占40%、评委会专家会议意见占60%的比重进行评定;而“2018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则以网络投票票决方式评定。

【“十大法治事件”候选事件及简介】

1.“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地深圳

(推荐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市揭牌成立。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求的重大举措,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化争端解决优势,更好应对共建“一带一路”新形势下的国际商事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当事人依法协议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且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以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仲裁保全、申请撤销或者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案件。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国际商事法庭支持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选择其认为适宜的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作为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机构,对于深圳国际仲裁院等纳入机制的仲裁机构受理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国际商事法庭申请保全,也可以向国际商事法庭申请撤销或者执行仲裁裁决。通过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且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

2.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深圳召开

(推荐单位:市委政法委)

3.深圳社会治安持续好转:飞车抢夺首次实现全年“零发案”

(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2018年深圳公安高标准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以雷霆之势扫黑除恶,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力打造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组织近70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协助打掉3个百人以上涉黑团伙,“701”专案逮捕165人,为单案逮捕全国最多。先后在龙华同胜、南山南园、福田水围、龙岗吉祥等地探索基层群防群治力量整合与科技信息化双轮驱动,扭转“九龙治水”的被动局面,打造“科技+群众路线”的深圳“新枫桥”模式。深入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开发“深云”“深众”等13个“深”字头平台,“社区警务APP”获公安部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一等奖,初步实现群防群治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2018年,全市刑事治安总警情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的高降速,命案连续两年保持“发案不过百,破案百分百”,飞车抢夺首次实现全年“零发案”。

4.深圳史上首批党内法规正式出台:党内法规制定有了“深圳探索”

(推荐单位:市委办公厅)

作为首批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城市,深圳市将积极探索制定党内法规列为“头号工程”,把用好党内法规制定权作为推动深圳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的重要抓手。2018年,深圳瞄准党内法规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领域的空白点、薄弱点,出台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等5部创制性法规,成为出台法规数量最多、基层党建领域法规覆盖最全、体系最完整的城市之一,为党中央在党内法规制定领域贡献了“深圳探索”。全市74个街道全部设立党建专责部门,全市所有社区党建标准化基本达标,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升,“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真正实现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5.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出台深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成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市场监管委)

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该条例建立了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行政执法先行禁令、行政处罚的违法经营额计算标准、保护中心法定职责等多项创新性制度,创建与深圳创新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为一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作出了制度安排。2018年12月26日,深圳市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揭牌,全面落实2017年9月深圳市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了集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快速确权、保护协作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建设一流知识产权强市提供重要支撑。

6.阳光下的司法,看得见的正义:深圳法院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

(推荐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展示法院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人民法院。2018年,深圳法院系统在2017年开展“千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两级法院轮流开展大型主题开放日活动,每月一场,面向市民开放。10场开放日活动均区分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时进行,随时连线。主会场集中展示法院工作成效、亮点,分会场举办庭审直播、模拟法庭、法治剧场、法律咨询等,同时,活动充分运用VR、AR成像等科技手段,增强参观体验的直观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9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年开展庭审直播16000余场,网络总点击量突破1500万人次。在近期公布的2018年全国庭审公开工作排行榜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播数量位列全国中级人民法院榜眼,获评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7.提升司法文明,彰显司法正义:深圳市检察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推荐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作为全国首批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城市之一,2018年,深圳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全力推动构建与特区发展相匹配的司法文明。完善办案组织,优化办案模式,全面发挥福田口岸检察官办公室积极作用;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推动规范刑罚裁量权;探索重大疑难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机制;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强化人权保障,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实施细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深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成效,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正义进一步显现,人权保障进一步落实,司法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也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上升为国家刑事法律制度提供了深圳样本与深圳经验。

8.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深圳出台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

(推荐单位:市发改委)

2018年1月17日,深圳市政府以一号文件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人才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六方面,推出了20大改革举措、126条政策,目标是把深圳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城市。一年来,深圳举全市之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压缩外资管理事项承诺时限,为企业减负超1400亿元,建立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司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深圳营商环境的竞争力吸引力持续增强。

9.集聚优质法治资源,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生机勃勃

(推荐单位:市前海管理局)

作为全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集聚粤港澳地区优质法治资源,集合国际优秀法律文化成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探索法治创新,法治建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地,前海法院“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多家“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初步构建起联通国际的区际专业化多元纠纷化解平台。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世界银行和美国、新加坡等境外仲裁机构开展国际仲裁合作,率先设立境外庭审中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面向港澳,辅射内地,搭建跨境、跨业、跨法域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前海公证机构在全国率先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以及跨境公证服务等公证创新业务。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引入华南地区唯一的两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为在前海投资的国内外企业提供对接国际的一流法律服务。前海已经构建起集仲裁、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查明为一体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10.创新引领、四维推进、立体覆盖:市普法办探索建立宪法宣传长效机制

(推荐单位:市普法办)

11.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深圳市住建局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推荐单位:市住建局)

12.释放创新活力的动力支撑和法制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颁布实施

(推荐单位:市科创委)

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该条例包括九章共九十四条,涵盖了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管理服务创新、空间资源配置和社会环境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既包括深圳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中好的经验,也包括深圳在科技成果转化、新型科研机构、科技金融和深港科技合作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先行先试。作为全国唯一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实施为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者的活力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和法制保障,推动加快完成国家赋予深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的建设目标。

13.凝聚法治智慧,启动智库引擎:“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落户深圳

(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积极响应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智库支持,2018年12月20日,“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在深圳揭牌成立,着力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智库。“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由司法部与深圳市合作培育,依托“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实行一体化运作。自成立以来,研究院聚焦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制度配置、国际通行商事规制和程序、“一国两制三法域”协调机制和大湾区法律服务聚集发展研究,形成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协同合作发展路径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服务管理规则》等多项调研成果,受到了内地与港澳法律专家的广泛好评。

14.建设以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新警务:深圳交警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

为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全面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建设以大数据驱动的警务体制机制革新的智慧新警务。2018年,深圳交警积极推进智慧新交管建设,通过“AI”人工智能创新识别技术,于4月19日在国内率先试点“刷脸”执法,在全市建设了40套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首批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及“失驾”违法行为进行精确查处,逐步把“刷脸”执法扩展到交通管理的各个执法方面。“刷脸”执法启动了从查处“车”到查处“人”的跨越式发展,推动交通管理以“管车”为主逐步过渡到“管人”为主,是智慧新交管驱动警务机制体制改革的实战成果,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

15.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圳推广“秒批”政务服务

(推荐单位:市政务办)

深圳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秒批”,即办事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信息,通过系统共享数据,实时、自动比对核验信息,按照既定规则实现无人干预自动审批。深圳“秒批”政务服务具有以下特点:“秒”,也即快,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无人干预,由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彻底杜绝自由裁量和暗箱操作;全程电子化,无纸质材料提交、无窗口排队,24小时在线;信用监管,实现“守信者一路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秒批制度实施后,已经在大学毕业生引进和落户、老龄津贴发放等48个量大高频事项推广,还将进一步推广200项“秒批”事项。“秒批”是深圳市对“互联网+政务”治理模式的创新探索,对于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智慧政府水平,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16.多举措破解执行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17.中国律师界盛会时隔七年在深圳重启: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成功举办

(推荐单位:市律师协会)

18.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圳样板:坂田街道办建立“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

(推荐单位: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坂田街道办探索建立“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社会治理模式,2018年7月,坂田街道被省委政法委列入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实践创新项目省级示范创建单位,是深圳市唯一省级示范单位。该模式坚持“党建核心”、打造“智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技术+平安促进中心”“服务+大调解中心”三个中心,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建设、加大服务供给,多维度探索社会治理,实现基层智慧治理创新、矛盾预警机制创新、社会服务手段创新、产城融合治理创新、居民自治体系创新、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六个创新融合”。坂田模式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打造了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圳样板。

19.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深圳范例: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揭牌成立

(推荐单位: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6日,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整合全深圳市优质行政审判资源,依法审理全市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实现案件集中管辖与就近审理功能互补。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有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远程审判观摩室、法律文化中心等,兼具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宣传、学术交流等诸多功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3.0建设标准,依托盐田法院自主开发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及全国首个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打通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数据连接,区域内所有办公终端全部实现云端办理,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成为体现深圳行政审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新高地。

20.据法压责依法治理:罗湖区建立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

(推荐单位:罗湖区委政法委)

2018年8月,引导鼓励物管企业参与多元共治的“罗湖模式”在全市推广实施。罗湖区通过“据法压责、依法治理”,形成了以小区为基础单位的精细化治理“五大平台”。在物业管理上强法定,梳理出62条物业公司法律主体责任,建立“物业分级管理+奖惩制度”,打造平安建设的平台;在党建引领上全覆盖,出台居民小区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基层党建的平台;在民生保障上补短板,以“政府+市场”方式推进全区135个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打造民生保障的平台;在运作机制上重协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议事会、“罗湖十条”议事规则等作用,打造共建共治的平台;在治理体系上填空白,打通联系居民的“最后一公里”,搭建基层治理“区—街道—社区—小区”的体系平台。该模式推行以来,物管企业履责意识高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21.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布全市首份家事审判改革状况白皮书

(推荐单位:宝安区人民法院)

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纠纷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单元。2018年4月2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状况(2012-2017年)》白皮书,系统总结宝安区人民法院六年来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全面介绍了家事案件全程调解机制、反家暴联动机制、多部门参与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四联”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展望了家事审判改革重点方向,在出台符合家事诉讼特点的审判权力运行及司法责任制指引,设立专职家事调解员、调查员,优化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建立家事纠纷联席会议机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探索。白皮书不仅是深圳市首份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同时也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多项创新经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家庭文明建设贡献了“宝安样本”。

【深圳市2018年度最美政法干警34名候选人简介】

一、法院系统8人

1.盐田区人民法院罗鸣

罗鸣,1979年出生,河南信阳人,200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盐田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速裁庭庭长。最近五年荣立三等功3次、省法院二等功1次,多次被区委授予“重点专项工作”先进个人。长期奋战在审判一线,对于港口物流、挂靠、保险等案件有深入研究,擅长矛盾调处,群众工作能力突出。最近三年,共办结各类案件3812宗。2017年负责速裁工作以后,在案件繁简分流和智慧法院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带领全市唯一集中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速裁团队,一专多能,提速提效,并率先试用全程无纸化办案。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伟强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姜君伟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国林

唐国林,男,浙江杭州人,1978年10月生,民商法硕士,现任深圳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兼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华中工大成教学院特聘讲师。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唐国林长期担任民庭法官,业务精通,前后起草了15个裁判指引和专题调研,出版了专业书籍。唐国林尤擅调解,其调解的“新疆玉石案”曾经中央政法委领导批示,自创调解十八招,广为流传,其主抓两级法院多元化工作后,亦是成绩斐然。

5.福田区人民法院魏巍

魏巍,女,1972年7月生,汉族,湖南长沙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调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现任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负责人。任职法官二十年,审结案件8000余宗,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结案408宗、600宗、1001宗。无一发回重审案件,无信访投诉案件。近年来个人承办的案例入选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深圳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十余宗。精研业务、勇于担当,以公正审判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象。善于革新、打造标准,以锐意创新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以高效务实打造互联网和金融审判福田模式。2017年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深圳市三八红旗手。2018年获深圳市委新作为新担当先进典型。

6.南山区人民法院喻湜

7.龙岗区人民法院喻潇潇

喻潇潇,女,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7月进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6月任行政审判庭(速裁庭)庭长至今,一级法官。该同志爱岗敬业,切实履行人民法官的工作职责,通过不断学习、努力钻研、加强积累,近三年办理各类型民商事案件超千宗。该同志勇于创新,参与智慧法院建设,开发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率先适用电子卷宗、优化推广智能庭审系统,带领民事速裁团队推动龙岗法院繁简分流改革成效由弱及强,全面实现70%以上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的目标。

8.宝安区人民法院张颖

张颖现任宝安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作为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首任庭长,其少年审判工作得到国际人权委员会官员、最高院及各级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2015年宝安法院少年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先进。

二、检察系统8人

1.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程歆

程歆,16年如1日坚守检察一线,先后历经公诉、反贪、反渎、刑事执行等多部门历练,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获得了诸多荣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优秀公诉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个人三等功两次、广东省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党务工作者。

2.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龚阳

龚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曾被授予省、市、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是第一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他从事检察工作已有21年,2012年前,他是四处奔波的反腐斗士,以办大要案、窝串案、疑难复杂案著称;2012年后,他却摇身一变,成为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守护人。2015、2018年,他参加两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分别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他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所办案件连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2018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龚阳认为,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具体办案的司法人员,自己首先要感受到公平正义。

3.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韩玉冰

韩玉冰,女,38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曾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2018年9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从检十年来,办理各类案件千余宗,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和司法的人文关怀传递检察正能量。历经不同的业务岗位,始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是公益诉讼的先行者、有温度的公诉人和刑事执行检察领域的专家人才。

4.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刘倩

刘倩,2009年从事检察工作,现在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的一名检察官。2015年荣获深圳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的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十佳侦查监督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的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集体三等功(办案组);2018年荣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优秀工作者;2018年7月荣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11月荣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2017年9月,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一批“深圳市检察综合调研人才”,并列入深圳市检察机关综合调研人才库。

办理如下重大案件:(一)成功控诉多宗省部级督办案件。2017年提前介入并审查起诉“公安部督办”苹果手机盗改销案。该案为公安部督办的打击“盗改销”苹果手机特大犯罪团伙专案。(二)践行审判监督职能,成功抗诉“量刑畸重”、“量刑畸轻”案件。针对“黄某某等11人盗窃、抢劫案”、“戴某某等3人盗窃、抢劫案”中存在的量刑畸轻、畸重问题提起抗诉,并成功获改判。这是近年来全市首宗对法院量刑畸重判决成功抗诉的案例。

5.盐田人民区检察院鲁文静

鲁文静,女,1982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一级检察官,现任盐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主任检察官。该同志敢于创新,率先建立与行政机关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推进区两办颁布加强行政执法检察工作意见。查办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国有财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利益,办理了我市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并起诉的第一宗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某国有财产流失案挽回国有财产7400多万元。其论文多次荣获国家级、市级奖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授予“2015年度重点专项工作奖励个人”、“三八红旗手”,带领的民行组被评为“2016年度先进集体”、“盐田区2017年度三八红旗集体”,201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受到省检察院表彰。

6.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宋子建

宋子建,男,汉族,党员,1978年11月30日出生。2005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一级检察官,2017年获广东省检察院嘉奖表彰,2017年获福田检察院嘉奖令嘉奖,2018年荣获福田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宋子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在全国474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率先成立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正在督促收回保护区被占用面积4348平;督促规土部门没收1.98亿元人民币违法所得,罚没金额在全国创新高;起诉深圳市城管局不依法履职案当庭获胜诉判决,该案被高检院列为“全国示范庭”,共有19个省级检察院派员旁听;办理10件骗取人才补贴款案件,督促追回被骗取的补贴款164万元人民币;推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福田检察院达成人才资金安全协作意见。

7.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王静波

王静波,女,深圳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办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及疑难复杂案件,起诉的案件无一宗被判无罪,参与办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十大法治案件事件”,所办案件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参与推动深圳市规范刑事命案办理机制防止冤假错案,推动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等未检工作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探索技侦证据使用强化证据链条。获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推荐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获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及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集体),个人被广东省检察院作为“全省未检先进典型”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入广东省检察机关人才库。

8.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周俊峰

周俊峰,男,40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书记、检察政务处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7载,历经市、区检察院5岗位,素质全面,业绩突出,荣誉等身。他是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所办案件4次获评全国或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件;他6次获评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工作者、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撰写的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刊发,调研报告被省长批示肯定。在坪检创业两年,他招贤纳士、建章立制、突破创新……将工作当事业,让理想成现实。

三、公安系统10人

1.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方文强

方文强,男,48岁,广东惠来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情报大队大队长,从警近28年,先后荣获省、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一等功一次。

该同志坚持“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方针,有效提升我市经侦部门情报引领、风险防控和支撑实战的能力,为推动智慧新警务、猎狐行动、涉金融风险防控三大重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其牵头研发的深融系统和“警税通”情报信息平台获深圳市首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示范项目,系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预警模型被评为全省二十大经典模型。此外,其带领经侦情报大队协助破案1100余宗,组织统筹缉捕境外逃犯170余名。

2.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李刚

李刚,男,35岁,现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广东省破案标兵”等多种荣誉称号。

李刚大力创新“破小案”侦查新机制,成功主导侦破公安部“清源行动”一号专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民生专案,受到省厅专门贺电表扬。2018年,他又成功组织侦破代号为“剪烛光”、“第一科技”、“掌灯”、“扫鼠”、“醉星城”等系列侵财专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3.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刘海华

4.治安巡警支队劳力欣

劳立欣,男,34岁,汉族,广东省湛江市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员,2006年加入特警支队,先后参加了汶川抗震救灾、北京奥运安保、深圳大运会安等重特大事件;2010年转入治安巡警支队,一直从事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至今,对安保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先后牵头完成了深圳大运会火炬传递、高交会、文博会、马拉松、全国双创周深圳主会场、世界植物学大会等重大事项安保工作,为深圳大型活动安全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劳立欣为人和善、积极向上,热情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得省优秀人民警察、个人立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奖励。

5.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孟威

孟威,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二级警员,迈瑞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从警以来,2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获优秀公务员和个人嘉奖等荣誉。他扎根基层一线社区十余年,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率先在辖区警务室开启户政业务,并协调辖区各部门成立高新东片区楼宇自治联盟和警务执勤点,有效盘活了社会资源,最大化的方便了百姓的生活,赢得了辖区居民的广泛认可。

6.交警支队时春霞

时春霞,2009年加入深圳市公安局,现任交警支队机动训练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女子铁骑队队长,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深圳市十佳交警荣誉称号。

参加工作以来,时春霞同志始终以极高的热情倾注在工作上。2016年6月,从容量超大的内勤工作转战到交通管理第一线,在面对陌生的业务,她敢于接受挑战,投入到全国首支女子铁骑队的筹建工作。两年多来,她驾驶重达500余斤的大排量摩托车开展铁骑勤务,安全巡逻2万公里,用车轮丈量着深圳的道路,用微薄但坚定的力量为城市增添温度。

7.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谭成波

谭成波,1979年4月出生,现任龙华分局民新派出所副所长。部队服役5年,2003年12月通过招警考试进入深圳警队,以前担任龙悦居警长时,带领2名民警、5名队员管辖近5万群众,警区治安平稳可控,其归纳的“三最”(最基层的社会管理、最实在的工作方法、最真诚的服务行动)工作法得到全市范围的推广,其反诈骗宣传方式成为媒体的亮点,群体性工作处置分工协作达到“零”上访。

2004年2月入警以来,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公务员”,2011年因大运安保立三等功,2012年获深圳市公安局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2012年、2015年先后荣获三个“三等功”;2016年年终总结被授予“十大马天民式民警”的荣誉称号;2016年当选为深圳市公安局“每日警星”,被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等多家媒体以“龙悦居社区反诈骗达人”、深圳市公安局“十大马天民式民警”;2017年七.一安保立三等功;2017年9月荣获“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10月荣获“模范共产党员”;2017年11月荣获“龙华区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1月被评为龙华公安分局2017年第五届“十大受人尊敬的警察”;2018年荣获龙华区“五.一劳动模范”。

8.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汤强

汤强,男,汉族,1981年9月生,福建宁德人,2003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体育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学位;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教官大队副大队长。

他是枪械战术顶尖专家、专职枪械战术和狙击教官,先后编写多部全国首创的特警专业训练手册,并创立多个实战训练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2017年,作为中国警察代表团的主要组织者和核心成员,带领团队在世界警察手枪射击比赛中斩获团体冠军。曾荣立个人一等功。

9.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王春

王春,男,37岁,籍贯山东日照,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岗派出所副科级警官。200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镇南派出所、松岗派出所工作,历任案件侦查队科员、队长、副科级警官。2014年11月起任现职。王春同志始终奋战在基层派出所,先后申报个人一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嘉奖4次,获得“深圳市优秀人民警察”等各类荣誉称号5个。

2016年和2017年,王春同志带领松岗派出所案件侦查队连续两年问鼎分局飓风行动第一名,2017年度同时获得分局“四大专项”行动第一名。

10.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朱晓晴

朱晓晴,女,1980年9月28日出生,广西省玉林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7月加入深圳警队,现任深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四中队中队长。

该同志在在局党委及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为抓手带队伍、出色地完成了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和感化教育工作。由于完成工作较好,该同志带领的四中队2014年、2015年均通过了省巾帼文明岗评定,2014、2015年度荣获集体三等功,2016年获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全市预审监管部门优秀基层科队;2017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其本人获评广东省省优秀人民警察。

四、司法系统8人

1.深圳监狱医院监区住院部陈武祥

陈武祥,男,1981年7月出生,广东揭阳人,2008年起在深圳监狱工作,现任医院监区住院部医师。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响应上级的指示精神,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取得了一定成绩。

2.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陈扬

陈扬,男,1979年12月出生,2002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心理系,二级心理咨询师。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2004年7月调所教育矫治科工作,2014年8月被任命为所第七戒毒大队副队长,2016年8月调所教育矫治科担任心理矫治中心负责人。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荣获先进个人和个人嘉奖。2004年,陈扬同志调入教育矫治科时就开始参与心理矫治中心的建立,与其他同事一道设立了各个心理矫治功能室和各项工作制度,成为当年省戒毒局心理矫治工作试点单位并获得上级领导肯定。2008年,随省局赴川心理辅导队到四川绵阳,为安置点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曾在《心理研究》、《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上发表过论文,撰写的典型案例入选为司法部案例库案例。

3.深圳监狱范鑫

4.深圳监狱谷静

5.深圳监狱黄安友

黄安友,男,1963年4月出生,湖南宁远人,中共党员,2003年转业到深圳监狱工作,历任管教员、管区警长、警务保障中心副主任、纪检监察员,现任后勤监区代理教导员。该同志始终以“讲政治,守法纪,尽职责,做贡献”为原则,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和监狱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勤勤恳恳、克已奉公、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生活上检点自律、关心同志。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司法局、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曾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6.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黄翔

黄翔,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广东雷州人,1997年7月到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3月至今任所政管理科科长。

黄翔同志积极应对场所大规模施工及监管区功能改造带来的防脱逃、防毒品流入的严峻形势,保证场所连年安全稳定;敢于创新,实现广东省首例戒毒人员与家属的异地远程探视。因工作出色,2018年,黄翔同志获评深圳市委“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

7.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李冬

李冬同志,1981年1月出生,山东郓城人,中共党员,三级警督,现任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副所长。自2004年从警以来,李冬同志一直坚守在强戒医疗事业一线,工作中李冬同志立足本职,勤勉忘我,曾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多年来的强戒医疗工作经验,让李冬同志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也让李冬同志迅速成长为医疗技术骨干。从与强戒人员“斗智斗勇”到触动强戒人员的心,一路走来李冬同志收获了强戒人员的信任和好评。

8.深圳监狱赵学东

赵学东,男,1974年11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2015年转业到深圳监狱工作,现任后勤监区罪犯伙房司务长。该同志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充分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充分展现了一名基层干警能吃苦、方法多、敢管理的精神面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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