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书法、中国书法文化,特别是,本文认为,以文化书法为基石为根本的中国书法文化,以文人书法为大背景、主色调、总基调,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书法、中国书法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于文化书法,不少论者曾有讨论,演绎、解说或嫌吉光片羽,或有不着要领,当然,其中的闪光点十分重要、堪作参鉴。而本文则聚焦两个“核心”并展开讨论:其一,文化书法滥觞于文人书法、归流于文人书法,文人书法是文化书法的核心所在;其二,以文人书法为核心的文化书法,是中国书法文化的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是中国书法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对内有力发展繁荣中国书法、对外有力推进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
梁启超、林语堂等文化通家在近百年前对中国书法就有明确的价值判断。①梁启超说:“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这里的“写字”即“书法”。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一书中说:“书法提供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的所代表的观念看作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近百年后,我们也许更能真切地体会和坚定认同梁、林二位先生的这些价值判断,因为我们又有了近百年的书法实践和书法理论探索,更加明晰了书法的价值所在;同时,随着书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入,包括书法业界、书法理论研究界、文化界,也在发出更深刻的诘问:什么是中国书法精神?什么是中国书法文化?进而诘问:何谓文化书法?文化书法价值何在?
一、中国书法本质特征与根本精神:文人书法、文化书法及由此产生的中国书法文化和文明,是中国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书法来说,从写、刻到技、艺、法,从来都深深烙着“文”的印记,换言之,它一直有着与生俱来的高门槛,具有“文”、“雅”、“贵”即当下俗称的“高大上”的属性。因此,必须明确的是,书法是中国传统的精英教育制度的产物,这是无须避讳的,正如以英法为代表的欧洲的贵族、绅士、淑女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一样,唯物去看,就不会大惊小怪,不必以庸俗社会学律之。
书法之“文”,首先表现在载体的掌握。识字是书法的最初始的基本条件,而“识字断文”恰是长期中国历史社会区别文野的一个标志。只有能“识”,而后才有能“书”,而后才有能“文”。从书法角度说,扫盲不仅是扫“字盲”,更要扫“书盲”“艺盲”,更重要的是要扫“文盲”、文化之盲。从书法角度说,指出这一条可能比较残酷,即书法这玩意,严格说来,总体说来,从来不是乡野白丁的事情。
这就说到文士。文士,是书法的主体力量,骨干、中坚力量,纵向看横向看都是。若从这个角度说,书法有“民间”吗?或者说,有“底层”吗?有“群众、大众创造”吗?真的值得认真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考察并结论。如前所述,官府层面,用的书法人士肯定是文士,史上多有关于“史官作册”、“书吏”、“书科”的记载。这一点,一部书法史记录得一目了然。李斯、钟张、二王、颜欧柳赵、苏黄米蔡,如此等等,哪个不是官身?哪个不是文士甚至大文学家文艺家?即如郑燮,即如徐渭,即如傅山、金农,有的真的是七品芝麻官,有的干脆终身未仕布衣至老,但他们都是清一色的文人、文士。
高门槛、高文化、高素养、专业化、身份感,无汉字不书法,无文人不书法,无文化不书法,这些关键词和重要判断,构成中国书法的核心成分。一部中国书法史,就是建立在文人书法基础之上的文化书法史。这,正是本文要反复强调并明确的。
二、文化书法的一脉双流:中国书法文化的体系价值与文化特征,是书法长盛不衰、泽被绵延的优势所在。
其二,书学研究的泛时政化、形而上学化、情绪化随着尊碑而出现,一定程度上抑制和破坏着书法发展和文化书法精神延续。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充满才气和学术识见,但正如众多论家所言,其中存在着较明显的考据不足、学术准备不足还有书法创作实践及书法研究功底不足的弊端,颇有硬伤。而泛时政化、情绪化又推波助澜地使之提出“抑帖”“卑唐”,失却客观公正的科学研究精神,导致片面性,以至于导致一种言必尊碑、逢碑必尊的盲从风气,以及对“无名氏”们的盲目礼赞。⑥说到对“民间”书者的礼赞,不能不提傅山。傅山在中国书法史上占领一席之地,毋庸置疑,但是,他在泛政治化、非专业化、情绪化及形而上学化上,同样未能“免俗”,包括他的著名的“四宁四毋”说,一样有其疵误,同样受到批评家的诟病与批评。⑦
三、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中国文化特质:儒道释三家在中国书法文化建设和发展史上的三水合流、融汇贯通。
应当特别指出,我们在言说中国文人书法、文化书法拥有一个主流的发展脉络、拥有三水合流多水合流的文化背景,并不是说,中国文化书法只具有一个模式,并不意味着,我们提倡一花独放。恰恰相反,我们意在正本清源,雾里指花,俾使中国书法之途走得清晰而长远。正如“茫茫九派流中国”,支流众多,但终要“沉沉一线穿南北”,归于一途。事实上,历史上研究书法当然主要是文人书法的风格流派的文字篇章夥矣,本来,这就是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真实面貌,风格、流派众多,创新创造持续。但需要道明的是:这种百花齐放的状况,正是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包容中形成的,正是有了中国的文人书法主线、主脉,才延伸、发展出各派、各风,反过来,丰富多彩的各派、各风,又饱满、完备着中国的文人书法、文化书法主线、主脉。这,恰是健康发展、繁荣中国书法的通衢大道。
四、中国的文化书法的复兴及其价值意义:导引、助力书法业界发展繁荣与推动社会建设,导引、助力中国书法于内强起来与对外“走出去”。
近代以降,特别是进入当下信息社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书法面临着社会大变革、技术大发展、知识大爆炸、风尚大迁移的深刻影响,发展业绩显著,但发展瓶颈也明显,挑战与机遇同在。西学的进入,书写工具的变化,一度文化无用论特别是国学无用论、传统文化无用论及浮华、浮躁、肤浅学风、书风的盛行,商品化和市场机制的风行,加之,对中国书法的以文人书法为主体的文化书法这一主线的疏于研究、认知缺失,所有这些,都在影响和冲击着当代和当下书法发展。有时、有些是至为深刻的。而后者,格外突出,因而也格外重要。其重要性在于,中国书法,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独特的、优秀的符号,成为提升中国国民素质、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四个全面”的重要抓手,成为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发展和提升中华文化全球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因此,文化书法的复兴,就成为书法界、文化界不得不直面的时代课题。
首先,应明晰并明确文化书法的核心价值。不要讳言文人书法,不要讳言儒道释融合给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这里有一个结必须解开:精英文化、文士文化与民间文化、大众文化并不是水火不容的,恰恰相反,精英文化、文士文化在引导社会文明和进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类要发展,社会要进步,一个指向便是文明,而文明总得有先行者、引领者,精英、先驱、文士便是探索者、领跑人、排头兵。书法亦如是。正是有了文士书法,才有了文化书法,才有了中国书法文明。这与我们当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价值观完全一致。一定要克服并摒弃长期以来庸俗社会学的恶劣影响,旗帜鲜明地标举文化书法。
其次,应大力提倡文化书法的开放性、包容性,走出非此即彼和形而上学的泥淖,理直气壮地发展文人书法、文化书法。帖学、碑学,都是中国书法之学问,都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都在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大洋里合流成潮;儒学、道学、佛学,在书法演进中都起过重大作用,影响和推进着书家、书法批评家理论家的艺术实践和艺术观发展,都在中华优秀文化的博大胸怀中合流成潮。要深刻认识到书法个体的风格、流派价值,但总体而言,更要深刻认识它们同属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价值意义。
注释:
1.详见《极简中国书法史》,刘涛著,人民美术出版社。
2.参见《中国书法批评史》,甘中流著,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书法批评史》,姜寿田、陈振濂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极简中国书法史》,刘涛著,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书法全集》,荣宝斋出版社;《中国书法艺术》,刘炳森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书法艺术概论》,刘正成著,商务印书馆。
参见《中国书法的文化意义》,肖云儒著,2016年10月14日《中国艺术报》。
3.扬雄《法言·问神》:“言,心声也;书,心画也。”
4.参见《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之第四章,熊秉明著,人民美术出版社。
5.《中国书法批评史》第四编第二章语,甘中流著,人民美术出版社。
6.参见《丛文俊书法研究题跋文集》之《想象与学术研究》等文,从文俊著,人民美术出版社;参见《书法门外谈》,柯文辉著,东方出版中心。
7.参见《丛文俊书法研究题跋文集》,同上。
8.参见《中国书法批评史》,甘中流著,同上。
9.参见《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同上。
10.参见《书法门外谈》,柯文辉著,同上。
11.参见《傅山的世界》,白谦慎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