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同样是她,发帖名为《哄女网友怀孕却不结婚3份保证书揭开局长丑面目》的帖文,声讨仪征某管委会某局局长骗其怀孕却不想结婚,而且同样发布了局长写的三份保证书,并最终导致该局长被撤职。
“龙虎007”透露,李晓这种把戏已经耍了很多次,就是想敲诈勒索,称李晓每次都发动网络和媒体造成轰动效应,“雷同事件,绝非巧合”。
到底谁是受害者,谁在说谎
28日晚8时许,记者拨通了李晓的手机。“我在网吧里。”她说。
据当地媒体报道,有知情人称在李晓的“网络寻夫”事件后,戴已经去了上海,但是后来又回到了扬州某镇,与很多以前的熟人都失去了联系。而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经过与李晓的婚外情事件后,已经被撤去了职务,可以说是“身败名裂”。
不过,对李晓在网上发帖所说的事情,宋表示“她在太多的问题上说了谎”,但他同样说,当时看到某媒体的报道后气愤极了,尽管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有错,但绝不是全都像报道中李晓所说的那样,“至少50%都是失实的!”
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致电扬州市邗江区纪委,该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7日晚接待了举报人李晓之后就开始受理这个案件,“已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一旦有结果就会对媒体公布”,他表示,目前,调查进度不方便透露。等案件调查清楚后,媒体可以向宣传部门了解,“是否构成犯罪,还不好说”。
律师说法:某些情况“小三”不受法律保护
“我个人对‘小三’是排斥的,李晓的行为显然有过激的倾向。”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法律是严格保护合法家庭的,不能冒然侵犯他人家庭。
李健表示,法律原则是任何人都不能打破的,婚姻法中规定配偶的权利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三”,只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倘若“小三”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过程中受到人身安全或者其他权利的侵害,在婚姻法中是得不到相应的保护的。
“依靠男人获得经济利益是不可靠的。”李健建议,女性应该自己独立一点,要有正确的婚姻观。
记者调查发现,2007年,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寻夫”事件,女主人公竟然正是这位李晓;2009年,某媒体报道的某局长为婚外情写保证书事件,尽管用了化名,女主人公同样也是这位李晓。并且这两起事件同样闹上了网络,闹上了媒体,而被李晓指责的“未婚夫”皆受到了落败的下场。
由于李晓有严重的心脏病,不能做引产手术,只好选择把孩子生下来。2007年1月,李晓得到消息说戴在上海,于是,她来到上海,要求戴主动签下了保证书。当时,他们单位知情者告诉李晓,说戴在上海结婚了。随后,李晓把与戴的遭遇发到网上,寻找戴,成为一个网络寻夫事件。
在李晓的要求下,宋写了多张保证书,保证要跟妻子离婚,和李晓结婚。但保证书写了之后,宋却对李晓越来越凶狠,常常打她,还往她已经隆起的肚子上打,想让孩子流产下来。
后来,宋多次要求用钱来了断与李晓的关系,但李晓一直不答应。随后,李晓找了媒体,曝光此事。
网友观点
网友“兰飞鸿”:这个事让我想起赵忠祥老师的名言,“本来是件很美好的事,你非要弄得身败名裂不可”。
网友“丽丽”:早知现在反目成仇,何必当初海誓山盟,女人心海底针啊。
网友“007”:不是每个局长都能像宋思明那么帅,也不是都能像宋思明做的那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