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是最早设立法学教育的美国大学之一,它于1817年开始法学教育,今年正值其二百周年大庆。在此之前美国曾有过独立法学教育机构,例如1784年成立的康乃狄格州Litchfield法学院,以及1779年威廉·玛丽学院设立的法律系和1816年马里兰大学法律系,但是这些法律院系最后均因各种原因(包括美国内战的爆发)无疾而终,只有哈佛大学法学院得以幸存。在18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兰德尔(Langdell)院长的率领下,创建了美国法学院JD标准课程体系,并率先使用案例教学法,开现代法学教育之先河。哈佛大学法学院有个著名的昵称:HLS,是哈佛大学法学院英文字母的缩写(HarvardLawSchool)。哈佛法学院坐落在哈佛校园中心,由21栋不同建筑组成,其中包括法学院主楼Langdell行政教学楼、古老的Austin教学楼、以及建于1838年Gannett宿舍楼和于2012年启用的Casppersen学生活动综合楼。哈佛也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法律图书馆。
作为现代法学教育的先驱和最高学府,哈佛大学法学院是美国乃至世界各国政治家的摇篮。它的毕业生中不乏政坛中叱咤风云的领袖,如美国第十九任总统海耶斯(RutherfieldB.Hayes)和第四十四任总统奥巴马,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考基斯,以及众多重量级参议员克鲁斯、舒默等人。美国最高法院更是有许多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现任的九位大法官中有五人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包括罗伯茨首席大法官、肯尼迪、布莱耶、凯根以及刚刚就任的葛萨奇大法官,严格意义上说金斯伯格大法官也是半个哈佛人,她曾在哈佛法学院就读两年,后转入并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其他著名的哈佛毕业生还包括第一位美国女司法部长雷诺、世界银行前行长佐利克。哈佛法学院的政治家也遍及世界各地,如:爱尔兰前总统玛丽·罗宾逊、印度前总统沙曼,我国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也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S.J.D)。
申请这样顶尖的法学院对学生而言难度之高可想而知。根据最新的数据,哈佛大学2015年收到了5,485份JD学位申请,总共录取了908人,最后入学的学生为562人,录取率为16.5%,录取的学生LSAT中间成绩为172,在校成绩中间绩点(GPA)为3.86,其中17%的学生为国际学生,少数族裔占到了44%。而中国学生最为关心的硕士学位(LL.M.)也是异常激烈,特别是由于近年来中国学生申请美国法学院的人数激增,导致录取率急剧下降,在182个被录取的LL.M.学生中,中国学生仅占很小的比例。法学博士(S.J.D.)学位的申请则难度更大。与很多精英法学院一样,哈佛法学院也是偏好自己学校毕业的LL.M.学生,凡是申请博士学位的外国学生最好先从法学硕士申请开始。
哈佛法学院的学费不菲,每年近6万美元,加上生活费,一年的费用在8万以上。这么昂贵的学费三年读下来很多学生负债累累自是不在话下,但是毕业后的学生通常起薪在16万美元,数年工作下来还是物有所值。根据美国律师协会2016年的数据显示,98.5%的哈佛法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六个月内成功就业,其中一半进了大型国际化律师事务所,近20%左右的学生做了联邦或各州的法官助理。非常有意思的是最终有相当部分的哈佛毕业生成为全美各法学院的教授,据不完全统计,全美法学院教授中竟有11%来自哈佛法学院,其偏重学术和公共责任可见一斑。
正如现任院长米诺(MarthaMinow)教授所言,哈佛法学院是一个有着不同情怀人们的聚集地,在这里,人们通过思想的竞争来改变社会。这也是为什么在哈佛法学院,人们能够接触到丰富思想资源并感受到极大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