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刑法数据数据法律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法释〔1997〕9号

(1997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起施行)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刑法条文罪名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第109条叛逃罪第110条间谍罪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2条资敌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6条第1款强奸罪第2款奸淫幼女罪第237条第1款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3款猥亵儿童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39条绑架罪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1条第1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50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3条第1款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255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6条破坏选举罪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8条重婚罪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第260条虐待罪第261条遗弃罪第262条拐骗儿童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263条抢劫罪第264条盗窃罪第266条诈骗罪第267条第1款抢夺罪第268条聚众哄抢罪第270条侵占罪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罪第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罪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条第1款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2款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9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70条第1款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2款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1条第1款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2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4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5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款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376条第1款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377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8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9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九章渎职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9条第1款徇私枉法罪第2款枉法裁判罪第400条第1款私放在押人员罪第2款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1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5条第1款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1条放纵走私罪第412条第1款商检徇私舞弊罪第2款商检失职罪第413条第1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2款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5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THE END
1.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本文对2002年3月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补充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检法两家在刑法罪名认定上的分歧问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补充和修改而带来的罪名认定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言。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RMJC200212010.htm
2.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这个规定就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刑法施行以来检法两家在罪名认定上的分歧问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补充和修改而带来的罪名认定问题,一举得以解决,因而它有着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1384
3.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呼玛检察 2024-01-31 15:30·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关注 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举报 评论0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评论工作电脑私藏64G不雅视频被开除!员工:存了,但没看!赔我41万,还要一路告!一员工在工作https://www.toutiao.com/w/7330156561920459547/
4.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了包括代替考试罪、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修改原罪名13个,删除原罪名1个。这表明( ) ①现阶段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②刑法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根本大法 ③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questiondetail?id=1709716086130567754&fr=search
5.司法考试刑法命题人(全文)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 三十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 三十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 3 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02) 四 https://www.99xueshu.com/w/mpk7ym6ur8gm.html
6.最新盗窃罪刑法规范及司法解释总整理(2024)下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4年11月2日,[84]法研字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http://xbhao.net/zixun/466.html
7.每日一法法释〔2024〕3号发布,3月1日起施行!涉及一个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已于2024年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2024年1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tjghlawyer.com/xwdt/html/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