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已于1997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2月16日公布起施行。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法释[1997])9号)

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法条文罪名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第109条叛逃罪第110条间谍罪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2条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151条第1款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第2款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3款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5条第(3)项走私固体废物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7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8条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170条伪造货币罪第171条第1款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2款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3条变造货币罪第174条第1款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2款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8条第1款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2款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1条第1款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第2款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第182条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第186条第1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2款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7条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第188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9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票据诈骗罪第2款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第197条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201条偷税罪第202条抗税罪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4条第1款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第206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第2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3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4款非法出售发票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6条假冒专利罪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6条第1款强奸罪第2款奸淫幼女罪第237条第1款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3款猥亵儿童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39条绑架罪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1条第1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50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3条第1款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255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6条破坏选举罪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8条重婚罪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第260条虐待罪第261条遗弃罪第262条拐骗儿童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263条抢劫罪第264条盗窃罪第266条诈骗罪第267条第1款抢夺罪第268条聚众哄抢罪第270条侵占罪第271条第1款职务侵占罪第272条第1款挪用资金罪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305条伪证罪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妨害作证罪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第310条窝藏、包庇罪第311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312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4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6条第1款脱逃罪第2款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第317条第1款组织越狱罪第2款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9条骗取出境证件罪第320号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第323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324条第1款故意损毁文物罪第2款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第3款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5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6条倒卖文物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28条第1款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2款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第329条第1款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第2款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330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1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第332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3条第1款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第334条第1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第336条第1款非法行医罪第2款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337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9条第1款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2款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1条第1款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2款非法狩猎罪第342条非法占用耕地罪第343条第1款非法采矿罪第2款破坏性采矿罪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第345条第1款盗伐林木罪第2款滥伐林木罪第3款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9条第1款、第2款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1款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50条第1款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3条第1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2款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

第358条第1款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第3款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9条第1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2款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60条第1款传播性病罪第2款嫖宿幼女罪

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3条第1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2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第364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罪第2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第365条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368条第1款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2款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9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70条第1款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2款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1条第1款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第2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4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5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款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376条第1款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377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8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9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421条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2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3条投降罪第424条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5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6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8条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30条军人叛逃罪第431条第1款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第2款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2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3条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4条战时自伤罪第435条逃离部队罪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7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8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9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2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3条虐待部属罪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6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7条私放俘虏罪第448条虐待俘虏罪

THE END
1.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杨2002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这个规定就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刑法施行以来检法两家在罪名认定上的分歧问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补充和修改而带来的罪名认定问题,一举得以解决,因而它有着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1384
2.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已于2003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3次会议、2003年8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21日起施行。 https://www.66law.cn/laws/3773.aspx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1201/10/70808058_1006662521.shtml
4.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钛媒体快报】钛媒体App 1月31日消息,据最高法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已于2024年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2024年1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https://m.tmtpost.com/nictation/6918780.html
5.析“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本文对2002年3月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补充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检法两家在刑法罪名认定上的分歧问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补充和修改而带来的罪名认定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言。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RMJC200212010.htm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已于2015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2015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https://china.caixin.com/m/2015-10-30/100868546.html
7.司法考试刑法命题人(全文)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 二十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2004) 二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https://www.99xueshu.com/w/mpk7ym6ur8gm.html
8.罪名网一个关于罪名的网站这是一个关于罪名的网站。 我国刑法罪名的历史沿革 一、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确定了413个罪名。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共确定了414个罪名。 http://www.zuiming.net/
9.每日一法法释〔2024〕3号发布,3月1日起施行!涉及一个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已于2024年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2024年1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tjghlawyer.com/xwdt/html/322.html
10.袭警罪入刑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严重危害行为。 本罪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刑法修正的新罪名袭警罪正式实施。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https://www.64365.com/zs/14508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