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林案点评:办案过程疑点重重,法律或已成一纸空文-乌有之乡

郭成林案点评:办案过程疑点重重,法律或已成一纸空文

-----------------------深圳警方抓捕批转基因的郭成林法律依据在哪里

作者:wangminok

郭成林在网络上写了批转基因食用油的帖子,金龙鱼公司以名誉侵权案起诉了郭成林。这本来是个民事纠纷案件,应当由法院按正常审理案件流程来处理。可是,深圳警方却动用警力,抓捕了郭成林。郭成林被带上手铐在深圳出庭应诉。我们先不谈金龙鱼转基因是非问题,就谈谈深圳警方在未审判前抓捕郭成林有什么法律依据?!

在郭成林案中,深圳警方未审先抓人,明显没按法律办事。

第一,名誉侵权案只是民事纠纷,并不是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并没有激化矛盾的迹象时动用警力,这就违反了公安部最近发出的规定精神。公安部要求警方对房屋拆迁等民事纠纷严禁动用警力。怎么能对名誉纠纷动用警力?深圳警方不把公安部规定放在眼里,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

第二,警方是国家的专政工具,不是金龙鱼的保安,只能按国家的法律办事,而不能按任何企业和个人的无理要求行事。金龙鱼要起诉郭侵权,应当由金龙鱼自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发传票给郭成林,郭到庭应诉,而不能由警方按金龙鱼的要求抓人!!!只有法院判了郭有罪时才能按法院判决抓人,何况郭案不一定成立!!!

第三,名誉侵权案只要有人起诉,就抓被告,那么全国这样搞,岂不乱了套!名誉侵权案属于民事庭审判的范围,全国在市场经济中纠纷是经常发生的,对社会没有普遍危害的案件,是非论定也很复杂。而深圳警方在这类案件中不适当的动用警力,如果各地这样搞,会到处抓无辜的人,未审判就抓,这绝对是严重的大问题!!公安部,广东警方应当立即制止乱用警力抓人的严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严肃性,并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附文:

媒体惊爆:金龙鱼曾私下告诉公安机关如何办案!

金龙鱼“转基因”危机

转基因食品的争议从未停止,此刻上演地愈加激烈。

2010年6月3日,因撰写《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并公开在网络发表,声称揭露金龙鱼转基因大豆危害,作者郭成林身穿囚服、戴着手铐脚镣出现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3审判庭,这也是国内首起因发表反对转基因食品博文而被逮捕拘禁的案例。

转基因食品的危害问题备受争议尚无定论,但一篇博文,让作者身陷囹圄,被拘留长达7个月之久。

祸起博客

自2010年11月30日被依法逮捕,至2011年6月3日开庭审判,郭成林已整整拘禁达7个月之久,截止记者发稿时,他仍被拘留在深圳南山看守所等待法院宣判结果。

【如果损失国家的钱,58亿又当如何?580亿又如何?——本版主按】

受害方律师表示,国内转基因食品企业并非金龙鱼一家,而《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一文,全文只提到金龙鱼一个名字,针对性和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其自辩难以自圆其说。

由于被告人目前仍被刑拘在南山看守所无法接触外界,记者联系了其辩护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主任康晓岳,他对公诉方的意见并不认同,认为其委托人郭成林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忧国忧民情结发表的自由言论,而绝非公诉方及受害方南海油脂(赤湾)有限公司所指控的是受赞伯公司工作委派替金龙鱼的市场竞争对手鲁花集团做的恶意攻击和诋毁,康认为其委托人郭成林只是赞伯公司的一名员工,假设郭成林是出于公司行为而做的恶意诋毁,那么受害方(南海油脂公司)应该控告的是赞伯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而不仅是郭成林个人,现在只有郭成林个人站上了被告席,因此称郭成林是出于公司行为的恶意攻击理由很牵强。

公正之嫌

康晓岳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揭露了审判程序中一个很明显且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该案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不需要戴手铐脚镣出庭,只有在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或者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况下才佩戴刑具,但被告人郭成林却在4个小时的开庭审判中自始至终没有被卸下刑具,这是他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头一次遇见,并认为完全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第六条第三款“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对被告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涉及重大案件被告人的开庭,可以根据安全需要使用戒具”的规定,显得极不人道。

同时,康晓岳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疑是金龙鱼所属公司南海油脂(赤湾)有限公司(落款公章为“南海油脂公司”)写给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关于网络论坛损害‘金龙鱼’商业信誉的进一步情况汇报”的书函信件,在该信件里南海油脂公司明确提出了该如何保全证据以及给南山公安机关提供一些办理此案的建议。康晓岳认为,任何公司都不可以或者能够给司法机关提供办案意见,公司无权干预司法机关如何办案,然而南海油脂公司却私信授意和指引南山公安机关如何进行有效办案,让人在揣度其可见一斑的关系之余,【也】对公平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记者就被告方委托律师所提供的有关南海油脂公司写给南山公安机关的授意办案建议信件是否属实之事,试图通过受害方代理律师向公司传达采访要求时,受害方代理律师答应传达,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止,并未收到南海油脂公司的任何回复,对方选择缄默。

可以重新评价

一直从事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及其转基因饲料、转基因食品危害学术研究的中国灾害防御协会陈一文教授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认定郭成林是否属于捏造、散布谣言、危言耸听甚至恶意诋毁,受害方南海油脂公司必须提供科学证据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金龙鱼油所采用的原料——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加工生产的转基因大豆油及其豆粕副产品,对人体健康无任何危害。

陈一文还表示,国内外许多学者检测研究证明,而且孟山都公司自己也承认,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含有相当高的有毒草甘膦残留量以及有毒AMPA(草甘膦代谢物)残留物。

卫生部2001年《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陈一文认为,文件写的是“潜在性健康危害”并非“健康危害”,因此他认为,任何消费者或个人都有权对金龙鱼转基因大豆油因转基因大豆所含的多种有毒害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存在“潜在性健康危害”而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质疑。

“按照法规规定,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科学认识可以发生改变、也可以对其质疑。我们对转基因大豆等食品全都可以进行重新评价,而不是利用法律进行打击报复。”陈一文说。

THE END
1.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行使出罪权之所以有观点认为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司法出罪权,主要是因为其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包括积极方面,即将“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理解为“法有明文规定即有罪”。但对于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一律应认定为犯罪,这不仅因否定司法机关的裁量权而违反实质法治的基本要求,也与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基本经验相http://ycdz.jsjc.gov.cn/wenhua/202411/t20241129_1680668.shtml
2.无罪的探索揭开法律真相人们对于“有罪即罚”这一直觉往往强烈,不易接受“有错即可以宽恕”的观念。因此,在推广和执行上需要加强公众教育,让更多人理解到,只要不是明明白白犯罪,就应该给予机会改正并重新融入社会,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心态转变。 国际合作与借鉴经验 全球范围内各国对于如何更好地实现无罪原则也有不同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比https://www.iz76gqyru4.cn/huang-mei-xi-ming-jia/412330.html
3.论中国古代法律中女性的相对家长权内容摘要~/内容摘要~/ 关t词t中田古代法律 女性家长权、 古代东方法 古罗马法。社会模式 儒家思想\/ 男耕女织 阴阳之道 (中国古代女性的从属法律地位早有定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典型地概括了女性的一生。对此,外国学者也有论及,认为西方女性的地 位尚有高低起伏的不同,、而中国女性地位则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524/8111110005002025.shtm
4.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及完善1、有且只有法院有权依法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 其他任何机关个人,包括侦查机关、控诉机关等都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市委作是否有罪的评判,他们所作的一切诉讼行为诸如侦查羁押等,都只是为了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为了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的事实状态,但无权对案件事实或者说是法律事实给予定论,只有法院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03/id/476318.shtml
5.中国法学期刊网在普通中国人眼里,日本派出一支庞大的军队到中国,杀死了千百万中国人,在战争期间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果这不是侵略,那什么是侵略呢?但作为一个国际司法机构,它在确定被告是否犯有侵略罪时,则必须首先要考虑:(1)该法庭是否具有对该罪行的管辖权;(2)是否具有这方面的证据;以及(3)被告本人是否犯有法律意义上的侵略http://www.zgfx.chinajournal.net.cn/WKA2/WebPublication/wkTextContent.aspx?contentID=1096c17b-1234-4a6d-9eee-d129d191afaf
6.中国法学创新网触屏版从此意义上讲,先生也并不认为自己的见解就是定论,对此条性质的认定与学理阐释可能还会在新的时代与理论视野下有着新的见解与认识,这正是《唐律》的魅力所在,也是古典中华法理智慧之所在。 四、内涵与旨趣:别具一格的黄氏方法论 先生常说,法律史,尤其是中国法律史之教学与研究,既有一定之规,又无一定之法。说有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M.php?id=14200
7.头条文章谭厚兰有罪,有大罪,的确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另一方面,就谭厚兰个人来说,她也是一个下场悲惨的文革殉葬品。1970年6月有关部门开始清算她的问题。数年后因患癌症医治无效,还未及享受人生的美好,她就过早地离世了。■(作者为曲阜师范大学教授、原党委书记)(责任编辑徐庆全)https://m.weibo.cn/ttarticle/p/show?id=2309404897380490150481
8.以宪法之名回归法律文本:德国量刑协商及近期的联邦宪法判例始末{3}一些学者明确反对当前引入该制度,原因包括:辩诉交易没有法律依据;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违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违背无罪推定原则;损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容易诱发司法腐败;我国刑事诉讼模式不能为被告人提供足够的保护等。{4}一些学者提出引入美国辩诉交易制度有诸多需要克服的障碍,包括:我国检察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61448
9.论家族主义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及当代价值《唐律疏议·斗讼律》“子孙违反教令”条疏议解释:“祖父母父母有所教令,于事合宜,即须奉以周旋,子孙不得违犯……若教令违法,行即有愆……不合有罪。”另据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的相关论述,在教化惩戒子女的过程中,父母若无心致儿女死亡而导致儿女死亡的,传统刑法仅处以极轻的刑罚。若https://ccrs.ccnu.edu.cn/list/H5Details.aspx?tid=5817
10.辩诉交易范文9篇(全文)虽然我国关于辩诉交易制度的争论依然难有定论,但正如梅因所言:“在进步社会中,社会需要和社会意见常常是或多或少走在法律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向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社会是进步的,人民幸福的或大或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如果一味https://www.99xueshu.com/w/ikey13naw80n.html
11.志愿法援平凡是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深圳志愿法援 平凡是真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深圳 "深圳有7000名律师,但中西 部偏远地区却缺少律师,以致不少 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那里的百姓 比深圳更需要法律服务,多我一个 就是多了一份法制的力量!老骥伏 枥,壮心不已.我定将竭尽全力, 不辱使命!" ——金峰,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 律师,此行http://www.szlawyers.com/service/rest/tk.File/a9897c87f7244055ba4d8619ca04e929
12.发表李天一案详尽辩护词揭示案情真相110网律师为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管今后的社会压力是增大还是减小,也不管有关法院的裁决是无罪还是有罪,我都必须凭着我的职业良心,凭着我的职业责任感和是非观念,继续坚持我个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无悔无怨。 由于媒体和网络的不断寻踪探求,不断报道披露,不断追本逐末,以及各方人员的反复争论,反复辩解,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273.html
13.獬豸简介獬豸像征什么獬豸外貌形态→MAIGOO百科显然,獬豸形象是蒙昧时代以神判法的遗迹。进入近代,仍将其视为法律与公正的偶像。 与此相类似,在西方,独角兽也被认为是纯洁的象征。人们认为它的角的力量能够压制任何道德败坏的事情。同时有贞洁的含义,是完美骑士的代表。 中国法律图腾 虽然无法定论上古时期獬豸此种神兽是否真实存在,但正是基于古人对于正义的强烈渴https://www.maigoo.com/citiao/230207.html
14.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共四卷)含答案华图教育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https://www.huatu.com/a/wflwd/sikao/2007/0131/6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