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特点;防控对策
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新兴产业借助网络技术发展迅猛,经济创新成效显著。但互联网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在推进经济创新的同时,也集聚了相当大的经济风险隐患。传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借助网络工具和数字化手段,具备了更强的隐蔽性,给侦查人员侦办案件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和挑战。针对危害性极大,涉及领域极广的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前端防控比事后的追赃挽损具有更重大的意义。
一、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定义
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网络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词应运而生。以互联网为工具,针对众多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实施的经济犯罪就是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并非刑法意义上的类罪,而是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在互联网背景下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社会公众经济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总称。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具体表现为:以网络为依托,计算机、移动设备等终端工具为辅助,从事网络涉众类经济犯罪,开展网络传销、网络非法集资等网络犯罪活动,谋取不法获利的犯罪行为。[1]主要包括以下罪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其他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假冒注册商标类等)。
二、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特点
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明显的网络犯罪的特征,该类犯罪以互联网为载体,不法分子为逃避追查往往会藏身境外或在境外设立网站,远程作案。纵观当前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呈现几大特点。
(一)犯罪扩散性强、行为全球化程度高。网络涉众经济犯罪中网络这个载体决定了这是一个跨时空的犯罪。网络是没有国界和区域划分的,这为网络涉众经济犯罪嫌疑人跨地域、跨区域作案提供了可能。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通过网络扩展了宣传面,扩大了影响范围。受害群体的目标也因为网络的缘故变得更为广泛,涉及的地域数量增加的更多。我国互联网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不仅国内滋生了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人员,同时在网络经济犯罪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我国的互联网已成为全球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目标网络之一。侦查地域管辖权的条块分割和网络的无国界性在缩减了犯罪嫌疑人犯罪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侦查人员的侦查成本,提高了侦查难度。[2]
(二)犯罪专业性强、主体年轻化。实施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嫌疑人普遍拥有较高学历,精通计算机网络知识、经济管理、投融资知识,善于钻研政策空子和利用法律漏洞,犯罪专业化的特点比较强。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组织结构、成员分工严密有序。各层级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培训和管理上具有企业化的组织管理特点。在犯罪组织内部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理念,甚至具备完善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流程,有些犯罪组织还会进行反侦查培训。同时,我国现发生的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很大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年龄集中在20-35岁,由年轻人主导或者具体实施的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占比越来越高,年轻化的特点非常明显;与之相对应的受害人年龄普遍在40岁以上,以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单位退休人员和农民为主,也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与,但随着“P2P”等形式的蔓延,很多青少年也开始参与其中。
(三)犯罪虚拟化程度高,调查取证难。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发生在网络虚拟空间内。互联网作为犯罪实施场所,其虚拟化的特点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犯罪嫌疑人常常通过伪装IP地址、使用境外服务器等方法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互联网的虚拟性造成了案件发生地、犯罪行为地、结果地的模糊,这也加大了惩治违法犯罪的难度。[3]在实施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网络中的多台计算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可能存储于不同的服务器、不同的网址、不同的电脑以及外部存储器上,虚拟化程度极高。另外,一些证据又是以不可见的无形编码来传递,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储于磁性介质中,非常隐蔽难以发现。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极其容易被篡改、破坏甚至销毁,导致证据灭失。
三、当前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
四、结语
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应当根据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以大数据为依托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有序推进集中处置行动,进而有效防控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包雪昕.论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侦查[D].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
[2]戴丽.论数据思维在网络非法集资案侦办中的运用[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0,35(01):93-97.
[3]蒋敏,杨威,王超.网络传销犯罪及防治对策[J].上海公安学院学报,2020,30(0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