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九个部门印发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宿忠民表示,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方案》提出了构建“双碳”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以“双碳”工作对标准的全方位需求为导向,为构建全覆盖、多维度、多层次的“双碳”标准体系提供了“路线图”。
标准是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行证”
宿忠民称,标准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健全“双碳”标准体系,既是“双碳”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完善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实现标准化生态效益的具体任务。
首先,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强制性节能标准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扩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技术依据。据介绍,我国现有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12项,强制性能效标准75项,有力支撑了节能降碳减污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国发布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6项,实现年节能量77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48亿吨。
标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国际协调的规则。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全球治理体系和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规则。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伦敦宣言》,承诺以国际标准更好支撑《巴黎协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联合国气候适应和韧性行动呼吁”等的实施。《欧洲绿色协议》明确提出,欧盟将利用其经济地位塑造国际标准,以实现环境和气候雄心。
宿忠民表示,近年来,我国在节能、碳排放管理、非化石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并在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风电、光伏等方面实现国际标准引领。但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迫切需求相比,“双碳”标准体系的全面性、协调性、先进性都有待提升,标准与政策衔接、标准有效实施机制、标准国际化水平等还存在不足。《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夯实“双碳”基础共性标准,结合能效提升、传统能源清洁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负碳技术推广等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技术路径,系统布局碳减排和碳清除标准制修订任务,以标准为“双碳”市场化机制提供规则、指引,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双碳”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未来“双碳”工作重点领域
宿忠民介绍,基础共性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术语、分类、碳信息披露等基础性标准,碳监测、核算方法与核查程序以及低碳评价等标准,为各行业“双碳”工作提供统一协调的标准支撑。碳减排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5个部分。碳减排标准为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供规范和引领,以标准引领产业低碳转型,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碳清除标准子体系重点包括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3个部分。碳清除领域标准不仅为CCUS、DAC等前沿技术的推广使用提供标准支持,还为各领域的生态固碳提供技术指导,以标准先行带动碳中和前沿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3个部分。绿色金融产品、信用评级评估、统计共享、风险管理等绿色金融标准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碳交易程序、碳排放配额、信息披露、自愿减排交易等标准为各类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技术规则。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确权、评估、核算、交易等标准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技术保障。这些标准将在“双碳”市场化机制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规则和指引作用。
面对当前“双碳”工作对标准的迫切需求,《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四项重点行动,以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程。主要包括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