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民法典》的部署要求及“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助力法治浙江建设、打造“重要窗口”,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普法办公室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西泠印社社务委员会
艺术指导
西泠印社书画篆刻院
承办单位
杭州云泓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稿要求
(一)征集主题
法润之江·美好生活。作品内容突出宪法的根本地位和民法典的基础性地位,弘扬宪法精神、崇尚法典精神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我国宪法、民法典和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论述,书写浙江农信“做业务最实、与民企最亲、离百姓最近”的深耕普惠金融的新形象。
(二)征集范围
年满18周岁(出生日期在2002年10月31日之前)在浙江工作、生活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投稿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尺寸大小不超过4尺整张(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竖式书写。
三、评选办法
1.征稿截止后,活动主办方将组织评委、监委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选出获奖、入展及入选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2.本次活动将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浙江农信杯书法奖”5名,获奖者作为加入社友会条件之一,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评审结果将在11月初在省普法办、省农信联社、西泠印社等官方网络渠道予以公示。
四、成果运用
(一)展览展出
本次展览定于2020年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于西泠印社孤山社址遁庵、中国印学博物馆举行。
(二)作品集编印
编印《二〇二〇年浙江农信杯“法润之江”主题书法展览作品集》。
(三)后续巡展活动
根据主办单位安排,本次活动评审的部分入展作品将在“国家宪法日”地铁专列等各级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平台展示,获奖作者可受邀参加2020年12月举办的全省“七五”普法成果展等系列宣传活动。
五、征稿日期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征稿,2020年10月3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路660号,浙江省农信联社风险合规部(18楼)。
邮政编码:310016
收稿人:吴珊
七、其他事项
1.报送作品须符合征稿通知的要求,凡报送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通知的规定。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1:
2020年浙江农信杯“法润之江”主题书法展览投稿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通讯地址
邮编
作品名称
是否自撰
作品形式
书体
尺寸
作品释文(可另附纸)
身份证、社员或会员证复印件粘贴处(可另附纸)
附件2:
2020年浙江农信杯“法润之江”主题书法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疑难用字包括作品中较为偏僻的异体字、不常用的篆法、草法等。
所用汉字
所用字法
出处
长按识别二维码
可下载投稿登记表
往届展览回顾
浙江农信杯“法润之江”主题书法展览活动创作参考资料选摘↓↓↓
【习近平关于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讲话金句】
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据新华社2018年12月4日电
【精度版!习近平的民法典“讲义”】
一、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
——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二、深入回顾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三、深刻概括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四、立体布局民法典的全面实施
◆立法
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行政
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司法
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五、全面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
◆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
——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六、明确提出民法典的理论研究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七、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大家之言】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梁启超
法令者,为治之本也。——《商君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明·张居正
倘法明而令审,不卜而吉。——张居正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
法令在简,简则明,行之在久,久则信。——《新唐书》
法轨既定则行之,行之信如四时,执之坚如金石。——西晋.刘颂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唐)吴兢
行法严而国人悦服,用民尽其力而下不怨。——(晋)袁淮
法无不改,势无不识;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清)龚自珍
论治则曰治心,论事则曰守法。——(南宋)陈亮
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战国)管子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
——《管子》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战国·韩非《韩非子·心度》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