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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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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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对于律师事务大有助益,结合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基本上囊括了绝大部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主要纠纷的类型介绍的不错,并对知识点作了延伸,值得一读。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且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当事人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法院仍然可以受理男方有关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起诉。如果赡养权利人与义务人协议免除义务人的赡养义务,并不妨碍赡养权利人在需要时重新要求义务人尽赡养义务。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要特别注意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区别,判断的标准即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
目录分析
一、《民法典》编纂背景与历程三、《民法典》编纂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二、《民法典》既传承我国优秀法律文化,又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绪论:《民法典》编纂概述
五、继承编的主要修改和创新内容四、婚姻家庭编的主要修改和创新内容绪论:《民法典》编纂概述
四、婚姻家庭编的主要修改和创新内容(一)关于一般规定(二)关于结婚(三)关于家庭关系(四)关于离婚(五)关于收养
五、继承编的主要修改和创新内容(一)关于一般规定(二)关于法定继承(三)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四)关于遗产的处理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12345婚姻家庭编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五十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继承编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二十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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