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普法宣传、法治文艺及会员单位等宣传信息重要发布平台
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刑事诉讼证据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法律运用的基本原则,它也是促使犯罪人认罪的武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工具。
5月16日,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三期“红炉检智·检察讲堂”,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呷绒地吉主持讲堂,第一检察部主任冷浩蕾主讲,全院干警参加。
2名青年干警代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学习感悟。
通过专业的讲解和丰富的案例分析,我系统地学习了证据收集的方法和技巧,明白了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准确锁定关键证据。同时,对于证据审查的严谨性和全面性也有了新的体悟,深知任何一个疏漏都可能对案件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知识产权(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连续出版物刊号川KXO1-093·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川B2-20191090·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19】5415-440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