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宪法学》考试大纲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66号央央春天1号楼投资大厦9楼

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路9号联盛九江快乐城3号写字楼705-707

地址:赣州章贡区八一四大道金钻商务大厦东座4楼(肯德基旁)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广场北路1号新世界广场B座16楼

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幢17-4室

地址:景德镇城区珠山中路群英街H1栋3号复式店(群英街环岛东)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西路71号汉庭酒店7楼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钓台路809号台商大厦22楼(贸易广场维也纳酒店)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润达国际麦当劳旁边写字楼25楼

地址:新余市城北仙来中大道58号复兴大厦4楼

三、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方式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权利。

四、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充表现,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主要是指公民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思想的权利。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示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六、结社自由

公民的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第三节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信与不信宗教由公民个人选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意义

三、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及其保障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

第四节人身权利

一、人身权利的含义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与人身有关的其他权利和自由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的权利。其范围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保护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

2.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维护其尊严的重要方面。

3.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三、公民人身权限制的条件

国家机关只有在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下,才能限制公民的人身权:

第一,作出限制行为的机关必须是合法的国家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

第三,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

第五节监督权

一、监督权的宪法规定和基本特征

二、监督权的内容

(一)批评建议权

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建议权则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二)申诉权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诉两类。

(三)控告检举权

控告检举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制裁的权利。

(四)取得赔偿权

取得赔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六节社会经济权利

一、社会经济权利的概念与特征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所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它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

在我国,根据宪法之规定,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财产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权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

三、休息权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它是劳动者获得生存的必要条件。休息权作为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劳动权形成完整的统一体,没有休息权,劳动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财产权

1.财产权的正当性

财产权的概念界分了其与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而财产权的正当性论证则是为财产权的基本权利定位提供价值支撑,可资源、效率和人权三个角度来进行论证

2.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

从宪法学角度来审视财产权的时候,必然需要从宪法所特有的国家与公民的维度界定和分析财产权的效力。

3.财产权的现代转型

西方的财产权观念由近代向现代发生了深刻的转型,对于自然权利视界下的财产权概念进行了适度的修正和整合,体现了财产权社会化的趋势。

4.财产权的保障模式

西方国家宪法对于财产权的保障有两种模式:

一为宪法明确确认财产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并防止公权力的不当侵害。

一为宪法未明确确认财产权的基本权利地位,但以正当程序或征收补偿等程序性条款实质性控制公权力的不当侵害。这一点以美国最为典型。

5.我国的财产权保障。

(1)宪法确认(2)规范保护(3)制度保护: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宪法救济。

五、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六、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是公民享有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指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劳动获得物质生活资料,或以获得的劳动报酬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时,享有由国家和社会给予金钱或实物帮助的权利。

第七节文化教育权利

一、文化教育权利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按照宪法规定,在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与自由。

二、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从广义上讲,受教育权包括每个人按照其能力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包括要求提供教育机会的请求权。从狭义上讲,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教育权。

三、文化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第八节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

一、妇女的权利保护

二、儿童、老人的权利保护

三、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保护

四、我国境内外国人权利的保护

第九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第九章国家机构(上)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概念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三、我国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法治原则

3.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4.责任制原则

5.精简、效率的原则

第二节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性质上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选举、决定和罢免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

4.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5.最高监督权。

6.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四)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五)各专门委员会

(六)全国人大代表

1.代表的地位和选任

2.代表的权利

3.代表的义务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性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1.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监督权。

4.重大事项决定权。

5.人事任免权。

6.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国家元首

一、国家元首的概念

二、国家元首的模式

1.一元首脑制——美国总统

2.双元首脑制——法国模式

3.双元首脑制——德国模式

三、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沿革

四、我国国家主席的选任与补缺五、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

2.人事任免权。

3.外交权。

4.荣典权

第四节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审计长连续任职的限制)

三、国务院的领导制度

(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四、国务院的职权

1.执行宪法和法律,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2.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3.提出议案权,即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

4.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管理权。

5.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

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国务院下设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第五节最高国家军事机关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最高国家军事机关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主席副主席委员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和领导体制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主席负责制

第十章国家机构(下)

第一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1.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2.重大事务决定权。

4.选举和罢免权。

5.其他职权。

(五)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

(六)地方人大代表

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从属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任免权。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1.规章制定权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

3.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四)领导制度

(五)所属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

第二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一、自治机关的性质和地位(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二、自治机关的组成和任期

三、自治机关的职权(职权的双重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但需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3.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4.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

5.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

6.组织本地方的公安部队。

7.使用和发展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第三节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一、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1.性质和地位

2.任职资格

3.产生和任期

4.职权

二、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1.性质和组成

2.政府主要官员的任免

3.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

三、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2.产生和任期

3.职权

四、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1.港澳司法体制的区别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第四节监察委员会

一、性质和任务

二、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

三、组织系统

四.监察委员会的职权与职责

五、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执法机关的相互关系

第五节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一、人民法院

(一)性质和任务

(二)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

(三)组织系统和审级制度

1.组织系统

2.审级制度

(四)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2.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3.公开审判原则

4.被告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合议制原则

7.回避原则

二、人民检察院

(三)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

2.领导体制

(四)职权

1.法纪监督

2.侦查监督

3.支持公诉和审判监督

4.监所监督

(五)工作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2.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

3.实事求是,群众路线,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第六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述

1.含义和特征

2.同基层政权的关系

二、居民委员会

1.设置

2.任务

3.组织

三、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章政党制度

第一节政党制度的一般原理

一、政党

1.政党的起源

最早的政党产生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议会斗争的产物。辉格党(Whig)和托利党(Tory)是最古老的两个政党。近现代意义的政党是代议政治的产物,但是议会制并不是所有类型政党产生的温床。较晚产生的无产阶级政党、民族主义政党为从根本上改变现存制度、争取民族独立,不经由选举和议会斗争,而是发动暴力革命和武装抵抗实现目标。

2.政党的特征

3.政党的分类

(1)按照意识形态的标准,分为左、中、右,或左派、中间派、保守派。

(2)以是否掌握政权,将政党分为执政党、在野党,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参政党。

(3)根据是否得到法律承认,分为合法政党、非法政党。

(4)以政党的本质属性即阶级性为标准,将政党划分为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小资产阶级的政党。

4.政党的意义和功能

二、政党制度

1.政党制度的概念

政党制度由政党参与政治的全部内容所构成,是有关政党的组织与活动、政党的政治地位、不同政党之间以及政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等法律和惯例的总和。

2.政党制度的分类

(1)一党制

(2)两党制

(3)多党制

(4)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三、政党在宪法和法律上的地位

1.政党法律地位的存在形式

在大多数国家,对政党的组织、活动和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是通过宪法惯例调整的,没有系统、明文的宪法规定,如在美国有关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在英国内阁的组成方式,以及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政党作为执政党具有领导地位。

2.政党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法律关于政党制度的主要规定有:

(1)自由组织政党的权利。

(2)政党组织和活动的限制。

(3)政党的政治功能。

我国及其他一些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宪法中规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民主党派具有合法地位,与共产党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3.政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政党的功能之一是组织和控制政府,因此政党与国家机关有非常紧密的关系。但是党政关系在政党制度和政党状况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紧密程度也不同。

第二节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我国政党的概况

1.1949年以前我国的政党实践

2.我国的民主党派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宪法关于政党制度的规定

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含义

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和方式

(1)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进行合作与协商。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

(3)在各级人民政府中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

(4)在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三、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四、爱国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

1.爱国统一战线

2.人民政协

(1)人民政协的组织和活动

(2)人民政协的职能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数:试卷满分150分。

一、参考书目:《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10月第五版

二、考试内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上)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界定

1.实质意义上的宪法: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范围较广。

2.形式意义上的宪法: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仅指成文法典。

二、宪法的特征

1.形式特征。

2.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渊源

1.成文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判例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的分类的概念

二、宪法的传统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三、新型分类

1.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

2.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与中立性宪法

3.政治自由主义宪法、君主立宪主义宪法、社会改良主义宪法与独立民族主义宪法

4.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与语义性宪法

5.联邦宪法与州宪法

四、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1.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宪法分类观点

2.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与资本主义类型宪法的区别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

1.法律原则与宪法原则

2.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3.宪法基本原则种类和内在联系

二、人民主权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

2.人民主权原则的制度体现

(1)议会至上和议会主权

(2)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基本人权原则

1.人权理论的历史发展

2.基本人权原则的宪法体现与制度保障

四、法治原则

1.法治的含义。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2)一切国家机关及官员都必须依法治理国家

(3)宪法和法律必须符合正义,是良法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5)司法独立,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

2.法治理论的历史发展

五、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1.权力分立与制衡学说的历史发展

2.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1)美国: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2)英国:议会至上

(3)法国:行政权优位

(4)中国:民主集中制,分工监督

第二章宪法基本理论(下)

第一节宪法的创制与修改

一、宪法的制定

(一)制宪权的性质和归属

(二)、制宪权的限制

1.自然法层面——受自然条件和自我意识的限制

2.实在法层面——不受限制

(三)制宪权行使的程序

(四)我国1954年宪法的制定

二、宪法的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原因分析

1.客观上的原因

2.主观上的原因

(二)宪法修改权的限制

1.修改内容上的限制

3.特殊情况下修改宪法的限制

4.修改程序上的限制

(三)宪法修改的程序

第二节宪法解释与宪法实施

一、宪法的实施

二、宪法的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必要性

(二)宪法解释模式

1.立法机关解释模式

2.司法机关解释模式

3.专门机关解释模式

(三)宪法解释的功能

1.弥补宪法的缺陷

2.使宪法能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变迁

(四)宪法解释的原则

1.统一性原则

2.利益衡量原则

3.稳定性原则

三、违宪审查、

(一)违宪审查的含义违宪审查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二)违宪审查模式

1.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2.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3.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三)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三章宪法的历史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

一、宪法的产生

二、各主要国家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英国宪法

1.英国宪法是在不断限制王权的过程中产生的

2.英国宪法的组成

3.英国宪法的特点

(二)美国宪法

1.美国宪法的诞生

2.美国宪法的内容

3.美国宪法的思想渊源

(三)法国宪法

1.三级会议

2.人权宣言

3.1791年宪法

第二节宪法的发展

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发展

1.立宪主义在世界的兴起

2.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

二、宪法的发展趋势

1.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

THE END
1.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宪法新浪教育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地域?() A.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B.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C. 自治市、自治区、自治县D. 自治市、自治县、自治区和自治乡 4.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https://edu.sina.com.cn/exam/2006-06-07/143141062.html
2.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三、同一类型的宪法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变化。由于同一类型国家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必然导致这些国家的宪法尽管性质相同,但在内容和形式上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表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教材P11。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 一、传统的宪法分类 资产阶级宪法学者对宪法的传统https://www.360docs.net/doc/a71585ab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2c.html
3.宪法考试复习提纲6篇(全文)5.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1982年宪法通过之后经过了四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与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根本政策的转型相联系。 ⑴1988年允许私营经济的发展;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⑵1993年:明确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6g2qfkg4.html
4.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是与我国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是与我国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相联的,同时也与我国的国体、、国家机构组织以及历史传统等因素相联系。(对)10、国体是的内容,是国体的形式,国家本质通过政权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国体决定,反映并服务于国体。( )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标签:我国法律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https://www.shuashuati.com/ti/d05aea9ceaa540db90b508f2429ac829.html?fm=bdc2901842b17fb76ef0724e3c55fd83a7
5.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④实体法和程序法——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划分; ⑤成文法和习惯法(又称不成文法)——按照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划分。 2.某些国家或地区适用的分类 ①公法和私法: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诉讼法所属依其主法而定。 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6.清华考研辅导班:2020年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考研498法硕联考综合(非三、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第八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概述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含义;法律实施的内容与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 二、法律实现 法律实现的含义;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http://www.shuoedu.com/articlenew.php?id=79336
7.法考5轮背诵我国1982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备考法硕联考的小伙伴们,今天我们要一起走进我国宪法史的里程碑——1982年《宪法》,在龚成思老师的引领下,深度剖析其主要内容和特点! 主要内容概览 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它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共138条,分为序言及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https://blog.csdn.net/2401_85803246/article/details/140794277
8.2024山东大学614法学一考研大纲已公布!4.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特点 三、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Ⅰ考试目的和要求 行政法学着重考察考生对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历史发展、原则、制度等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范围涵盖行政、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三个核心概念范畴;内容涉及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及历史发展,行政法的渊源、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主体、行为、程序,监https://www.gaodun.com/kaoyan/1521277.html
9.浅析宪法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对基本权利的规定和其他国家差别不是很大,但是具体这些权利义务的划分标准、执行标准、由谁来划分和执行这些标准、又该由谁来裁决权利义务是否受到侵犯以及侵犯之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宪法赋予的权利只是一种被写在纸上的文字,多半是没有现实意义的。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97542.html
10.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一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6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http://www.law-lib.com/sk/sikao_view.asp?id=26318
11.政治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微信做题(每日一练)考试题库7、问答题 简述宪法中规定的国务院的性质,地位和行政领导权. 点击查看答案 8、问答题 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点击查看答案 9、填空题 现有的宪法分类,大致可以分为()的宪法和()的宪法两大类型. 点击查看答案 10、单项选择题 《地方组织法》规定必须设立审计部门的地方政府的级别是()。 A.乡级以上 Bhttp://www.91exam.org/exam/87-3111/3111064.html
12.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2.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 3.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4.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5.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十一、宪法学前沿问题 1.近年来宪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热点问题 2.社会实践中的宪法问题 第三部分 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与行政权 1.行政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的分类 3.行政权https://www.ibudding.cn/a/129889.html
1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宪法学》这个是宪法修改后产生的对原有条文的修改,我们将在后面讲到宪法修改时再具体讲。这里大家需要掌握的是,宪法修正案生效以后,就成为宪法的正式内容。例如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规定的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也被称为“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的重要内容。 二、宪法的分类 http://media.bnude.cn/course/media/209/web/html/content/courseware/ch0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