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利益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所做的分类。

绝对关系是指义务主体范围不确定的那些民事法律关系。相对关系则是义务主体范围可确定的那类民事法律关系。

3、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的不同方式所做的分类。物权关系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一般不需要义务人的帮助即可实现其权利。债权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有得到债务人的帮助才能实现其权利。

4、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复杂程度为标准。

前者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后者指有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如买卖关系。

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特点为标准。前者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后者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意义:主要在于正确认识法律关系的作用,前者是当事人依民法规范要求自愿形成的,后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的。

(二)内容要素---法律关系中的实质要素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构成。

(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直接相互对应的。在任何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都需要另一方民事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3)民事权利表现为法律保障其实现的性质,民事义务体现为法律强制其履行的特性。

2、民事权利

(1)概念:是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

(2)权利与权限、权能的区别

3、民事义务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

义务的根本特性在于其约束性,即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义务的范围是由权利限定的,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的范围,义务人没必要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2)种类:

A、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

B、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根据义务的内容)

C、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根据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4、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

(三)客体要素

1、概念: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形式的多样性

2、特征(条件):

(1)有益性(能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2)客观性(指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即不论是物质世界的事物还是精神世界的事物,只能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客观存在,而不能是客观上不存在的,也不能是只存在于主体意识中的事物;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认可规定的事物才可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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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法律关系有哪些种类律师普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及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国家四种。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团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https://www.110ask.com/tuwen/5347971526141038868.html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规定。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2、其他财产https://m.doc.wendoc.com/b3cf3761127ad811bcc79adef.html
3.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在四川法理中总共考察了6次,其中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考查5次,客体考查1次。考察形式是单选、多选题、判断题。故考生需要通过例子,准确区分题干中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二、知识点讲解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http://m.bj.zgjsks.com/html/2021/zhsz_0622/23176.html
4.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二)近代民法模式 由欧洲大陆法确立,表现为:1.抽象的人格,平等的权利能力;2.私的所有:所有制是资义社会根基,也是辉煌成果,拥有对抗一切人的绝对性;3.私法自治:司法上的法律关系之创设,纯依私人的自由意思;4.自己责任:自由之行使致他人遭受损坏或不利益的情形,承担民事责任。(三)现代民法模式1.具体的人格2.私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5.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法理学之法律关系(2)公务员考试网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形式和类型也在不断变化。总结起 来,有以下几类: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人类认识、控制和有用的财富。 (2)行为。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特 定的https://www.huatu.com/2013/0808/688529_2.html
6.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范例6篇民法作为规范策略,旨在协调冲突,规范社会秩序。作为民法调整的社会现象,必须是能够被描述和解释的“民事法律事实”或者“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同在于:“民事法律关系”是静态的,它有着固定的对应关系,而“民事法律事实”则是引起这种固定对应关系变动的情况。 https://www.baywatch.cn/haowen/178118.html
7.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专家导读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我们知道,一段关系,总会有主体和客体之分。https://mip.64365.com/zs/826431.aspx
8.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重点版)民法学知识点总结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其特征在于: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30914650
9.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汇总十篇(2)债的客体是给付 债是以给付为客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给付亦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给付又是与一定的财务、智力成果或者劳务相联系,但财务、智力成果、劳务等只是给付对象或给付标的。债的客体的这一特征,使债的关系有别于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https://www.xueshu.com.cn/haowen/41700.html
10.民事法律关系论文范文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民事法律关系论文,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篇1 关键词:民俗文化;保护;旅游开发;辩证关系 旅游开发作为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所普遍采用的方式,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本质上体现为一种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 https://www.gwyoo.com/haowen/9460.html
11.《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第二节 教育法律规范 要点: 1.△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 2.○教育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3.△教育法律规范的种类 第三节 教育法律关系 要点: 1.△○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 2.△○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4.○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https://xqjy.snsy.edu.cn/info/2202/4283.htm
1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之所依,是主体交往的基石和利益所在。故没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https://www.66law.cn/topic2012/msflgxgc/1300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