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无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乃至国家,在所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都是彼此独立、互不隶属的平等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对等。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法规范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能否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

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单独证明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的特征:

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不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行为,不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无因管理不给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行为,接受遗赠而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行为等。

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有自然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和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自然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状态: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

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表意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的行为。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无论行为人意思如何,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行为两大类。

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事实行为两大类。

2、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所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者缺一不可,故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般为公民和法人,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按照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为物、行为、不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我国《民法总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内容: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和解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等。行政复议终止情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等等。

国内学者,教授,1985年起从事税收教学和研究,有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维度实战经历。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年会计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

多年财税教学行业经验,精通理论知识,深谙财税考试命题规律,多年专业辅导书编辑策划经验,熟悉学员学习历程和心态变化。

THE END
1.读书笔记——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生活中的民事关系是流变发展的,所以,当从相对静态的视角描绘了特定时间的一个法律关系以后,还必须探求其来龙去脉,应当追问,是什么样的法律上的原因导致法律关系以现在的主体、客体与内容的搭配状况呈现在我们面前;如果没有这样的原因,拿过去的法律关系本该如何;现在的法律关系中的内容要素,如权利、义务与责任,又决定https://www.jianshu.com/p/84ddbae8971e
2.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学精讲——民事法律关系公务员考试网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概念和特征(★★简答)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特征:①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②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③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https://www.huatu.com/2012/0906/361534.html
3.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律师普法按照不同的标准,民事法律关系有以下: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民事法https://www.110ask.com/tuwen/15996435686762616957.html
4.为什么说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基本方法?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市民法则规范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市民法则所调整的平等主体即市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所谓民法的基本方法,就是站在民法的立场上,观察市民社会、研究民事流转宏观规则的一般方法,也就是民法观察市民社会的根本态度和根本方法。民法观察社会看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般的物质关系和思想的https://www.wydbw.com/info/20/27877.html
5.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权利、义务的载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其中,物是物权关系的客体;行为是债权关系的客体;智慧产品是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人格和身份则是人身关系的客体。另外,在法律特别规定情形下,“权利”也可以成为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权利抵押、https://m.gaodun.com/cta/1530946.html
6.民事法律关系是什么意思陈修峰律师普法视频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狭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https://www.faniuwenda.com/Video/Index/show/id/l10166.html
7.民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 http://m.ye-su.cn/yy/2n2sntnne.html
8.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的交织与处理行政权时刻影响着大量的民事法律关系,造成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相互渗透、交叉;同时,由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行政诉讼意识的增强,唯权、唯上思想的摈弃,一旦行政行为侵犯其民事权益时,已不再听之任之,而是充分行使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这两方面原因相结合造成交织的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不断增加。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7/id/2573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