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2021最新规定
导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
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
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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