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适用法条时,遇多法律间存在冲突,如何掌握法律适用规则?规章立法法特别法律师事务所

我们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时常会遇到法与法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这种“法律冲突”既表现为下位法与上位法的“抵触”,也表现为同一法律位阶的法之间在内容规定上的“不一致”。“法律冲突”虽为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原则所不许,但它依然是一种客观存在、无法彻底避免的现象。

当发现“法律冲突”后,通常可以通过几种途径予以解决:

一是制定机关自我纠错,可以依法撤回、修改或废止该法律或法律中的有关条款;二是对制定机关具有监督权的机关对被监督机关行使监督权,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权力机关对执行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其不适当的措施、决定和命令;三是通过法规备案审查机制,纠正违宪和违法的法规和规章;四是通过有权机关对法规的裁决,解决法律冲突问题。这些都属于由我国法律所设置的,旨在从根源上最终解决问题的重要机制。

法律适用规则是指,当法律之间发生冲突时,适法机关如何选择法律的基本要求。法律适用规则其实就是法律规范的选择规则。执法机关(机构)只有按照这些规则去选择和适用法律,才算是符合法治精神,否则,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

一是“高法优于低法”。法律有位阶之分,不同的法处于不同的法律位阶上。一个法所处的法律位阶越高,其法律效力也越高。

根据《立法法》第87-89条规定,我国的法律位阶结构是:宪法处于最高法律位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处于其次的位阶,其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处于再其次的位阶,其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在上述法律位阶和效力层次中,如果下位法与上位法在内容上发生“抵触”,必须适用上位法。

二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立法法》第92条第一句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三是“新法优于旧法”。《立法法》第92条第二句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四是“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经济特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还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法律适用规则之间在应用中本身也会发生碰撞。这时,又需要有一种其他的适用规则加以解决。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高法优于低法”之间的碰撞。当一个作为“一般法”的“上位法”与一个作为“特别法”的“下位法”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如何适用,就会遇到上述两个规则之间的冲突。这时,应当优先适用“高法优于低法”规则。因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只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之间,不适用“不同机关”制定的法之间,更不适用处于不同法律位阶的法之间的关系。

2.“新法优于旧法”与“高法优于低法”之间的碰撞。当一个作为“旧法”的“上位法”与一个作为“新法”的“下位法”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如何适用,就会遇到上述两个规则之间的冲突。这时,同样应当优先适用“高法优于低法”规则。因为“新法优于旧法”规则也只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之间,不适用“不同机关”制定的法之间,更不适用处于不同法律位阶的法之间的关系。

3.“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与“高法优于低法”之间的碰撞。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或者,经济特区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时,其实变通法的法律位阶往往要低于被变通法,这时,“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显然与“高法优于低法”规则发生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唯一方法就是优先适用“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规则,因为这一规则本身就是由作为“上位法”的《宪法》和《立法法》所规定的。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新法优于旧法”之间的碰撞。当“新法”中的一般规定与“旧法”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如何适用,必然发生“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与“新法优于旧法”两个规则之间的冲突。当出现这种状态时,就应当依照《立法法》第94条和第95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交有权机关裁决。(该文摘自2020年10月28日《学习时报》)

THE END
1.我来告诉你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让小明带你一探究竟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法律法规”这个词。它指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等目的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这包括但不限于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策和命令。 接下来,小明就从几个方面来为我们详细介绍这些法律法规: https://www.cjan6a6c.cn/mei-ti-bao-dao/427327.html
2.法则纷呈剖析法律法规的奥秘一、法则之源:法律法规的定义与分类 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民权利和义务得到平等保护,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们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事 法以及国际私法等几个主要类别。 二、宪政之基:宪法的重要性与作用 宪法是国家https://www.fikyjuyw.cn/nong-ye-zi-xun/437678.html
3.法律知识内容大全从基础到高级的全方位学习指南在学习法律之前,首先需要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法理原则。这些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体系结构、法源理论等。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如共产主义法系、资本主义法系以及混合型法系,对于更深入地理解特定国家的法律制度至关重要。此外,熟悉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为跨国交易提供了规则框架。 https://www.1lhyh3ij.cn/ke-yan-cheng-guo/432368.html
4.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层次结构其次,从层次上看,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基本层次和具体层次。基本层次包括宪法、行政 法律等,这些是高级别的指导性的文件,它们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原则,以及政府机关及其功能。而具体层次则包括刑事诉讼程序代码、税收条例等,这些是低级别但又具体到操作指南的地方法律,它们详细解释并实施了更高级别上的原则。 https://www.6vjxuc8a1.cn/xing-ye-dong-tai/451303.html
5.规章不属于法律规范丨全国人大官网解读如何区分法律规范与非法律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这是法律规范的最主要特征,因此,以能否创制新规则为标准,更有利于清楚界分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区别。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虽然也是一种行为规则,但这种规则不是由它创制的,它只是对法律、法规所创制的规则作了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加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至于实践中,有些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在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209/12/11677680_1141536541.shtml
6.计算机系统导论笔记计算机硬件系统由哪几部分组成图片09、总线一般划分为三类: 数据总线:传输数据。 地址总线:用于寻址。 控制总线:控制各个部分的时序。 10、除以上的三类总线之外,还有一条位于CPU和北桥芯片组之间的总线,叫:FSB(Front Side Bus,前端总线)。 11、CPU的主要功能: 解释指令 执行基本指令 https://blog.csdn.net/weixin_46229691/article/details/120961276
7.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划分三类事业单位、指标体系分为专项和综合指标 根据基层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服务对象的不同,可考虑将基层事业单位划分为政务服务、公众服务和技术服务三类。再根据这三大类别设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评估的指标体系。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专项指标”和“综合指标”。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http://www.cdswbb.gov.cn/html/1/154/171/7723.html
8.法律法规大全全面解析各类规范的涵盖与重要性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基本准则,它们对于任何一个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对法律法规的一些主要类型及其作用的概述: 国家基本法 国家基本法是指国家最高层次的立法,包括宪法和其他具有根本性质的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国家政体、政府组织原则、公民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对于https://www.3svb9bc3.cn/mei-ti-bao-dao/352663.html
9.法律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种?专家导读 代理的种类划分方法:1.以代理权限范围为划分。2.分标准的代理行为划分。3.根据代理人的人数划分。 法律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种? 代理的种类划分方法: 1.以代理权限范围为划分。 2.分标准的代理行为划分。 3.根据代理人的人数划分。 根据代理权限、代理行为、代理人可以划分成一下几种: 1.委托代理、法定https://mip.64365.com/zs/1274441.aspx
10.www.dllawyers.org/newsdetail.html?parent2.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不转换股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077如何组建债券持有人会议?有什么权限?决议效力范围? 1.组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为同期债券持有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债券募集办法中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会议规则和其他重要事项作出规定。 https://www.dllawyers.org/news-detail.html?parent_id=204&newsInfoId=7230
11.2020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凡与该法抵触者无效等的规定,则属于法律技术性规定。 法的主体是法律规范。 2.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从逻辑上说,每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三类:1.可以这样行为。2.应该这样行为。3.不应该这样行为。这三种行为规范就意味有三种法律规https://www.zkjan.com/exam/detail-8089258.html
12.经济与法律范文12篇(全文)虽然不论是法律领域的诉讼成本、获偿金额,或是经济领域的交易成本、利润收益,这些的价值估量都带有很强的主观因素,但是在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的影响下去制定实施相关规则,对于社会中的经济交易活动、法律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2、法经济学发展史 法经济学的历史发展大概分为三个阶段:初创时期,蓬勃发展时期,平和发展时期。https://www.99xueshu.com/w/ikeyh70zbx1b.html
13.2021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一回忆版单选部分)’’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表达的是命令性规则 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C.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D.没有表达法律后果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主要有如下几种: (1)按照规则所表达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包括职权性规则与权利性规则。职权http://www.dujiaoshou.com/fakao/zhenti/202210128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