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一/8)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2.《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一/9)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3.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一/10)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姓名权是相对权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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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考点】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适用的步骤;人权的概念
【答案】D。解析: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以上所言的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但即使基本价值,其位阶顺序也不是并列的。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此,在以上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按照位阶顺序来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适用。A项错误,不当选。
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个案平衡原则适用于现有立法中没有给出价值冲突的具体解决方案的情形。在题干所举的案例中,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法律责任。这表明法律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不需要在个案中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平衡。B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要对当事人向他叙述的多姿多彩的芜杂的生活事实进行整理、选择、判断。因为作为法律决定的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即“法律事实”并非自始既存地显现给判断者,须一方面考量已知的事实,另一方面考虑个别事实在法律上的重要性,以此二者为基础,才能形成案件事实。在本题案例中,“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不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也是法官对“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进行的法律判断,认为其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言论自由”。C项错误,不当选。
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而存在。但是在根本上,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因此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分类;法律责任的概念
【答案】C。解析: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题干法条中表达的是确定性规则而非委任性规则。A项错误,不当选。
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实体法问题(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的原则。例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中所规定的多数原则属于此类。程序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如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辩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题干法条中表达的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B项错误,不当选。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在体现人们个人意志的活动(如民事活动)中,强行性规则不允许当事人有个人意思表示,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规定其他行为条件的协议,则该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其内容大多是国家赋予人们某种意志表达力更大的权利和自由,或者说法律规则一般只对人们的权利(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作原则性的规定,当事人个人自行确定或选择自己权利和自由的内容或方式。题干法条中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C项正确,当选。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比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题干法条中表达的内容是可以同时追究多种法律责任,因此不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3.【考点】权利的分类;法律原则的功能;法与道德的联系
【答案】B。解析:姓名权是法律中明确加以规定的权利,因此属于法定权利而非应然权利。A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它是具有高度的一般化层别的规范。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如果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B项正确,当选。
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权利义务可以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绝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姓名权对应的是不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属于绝对权利。C项错误,不当选。
冒犯原则的基本思想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冒犯行为”是指使别人愤怒、羞耻或者惊恐的淫荡行为或放肆行为,如人们忌讳的性行为、虐待尸体、亵渎国旗等。在题干所描述的案例中,不存在“冒犯行为”,因此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并非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D项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