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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问助你搞清原产地规则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原产地?
2.为什么要确定货物的原产地?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象征着货物的“特定身份”,是货物品质、品牌的参照物,直接影响着货物的价格、质量、声誉以及所受到的贸易待遇。说到贸易待遇,比如国家的贸易管制政策(反倾销、配额管制、检疫限制等)的实施往往借助原产地这个媒介来进行。
3.什么是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企业出口产品享受进口国差别关税待遇的必要凭证,出口企业可通过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获取进口国关税减免,降低贸易成本,提升商品在境外市场的竞争力。基于原产地证书的重要性,有人形象地把原产地证书称作打开国际贸易大门的“金钥匙”、“纸黄金。
4.什么是原产地规则?
顾名思义,原产地规则是各国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定。简言之,就是判定货物原产地时所要遵循和适用的规则。我国原产地规则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
5.原产地申报错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二、我国原产地规则的分类和法律依据
(一)我国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我国原产地规则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指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所以也称为“自主原产地规则”。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必须普遍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原产地为最惠国的进口货物。
优惠原产地规则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政策。确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需要遵照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目前,我国已与19个国家或经济体签订了优惠贸易协定。其优惠范围以原产地为我国签署的优惠贸易协定的成员国的进出口产品或我国单方给予关税优惠政策的受惠国的进口产品为限。
(二)法律依据
两类原产地规则的法律依据有所不同。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目前,世界贸易组织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千呼万唤仍未出,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仍然是由各国的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具体到我国,其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下统称《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优惠原产地规则
三、两类原产地规则的区别
虽然都是原产地规则,但优惠原产地规则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有很大的不同,这一点从本文第二部分对两者的定义和法律依据的阐述就可见一斑。为方便理解,以下笔者通过表格形式对两者做大致区分,并逐一进行简介。
(一)法律依据
见本文二(二)。
(二)适用目的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
优惠原产地规则是为了实施国别优惠(关税)政策而制订的原产地规则,如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间适用的即属此类。
(三)原产地标准的具体内容
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在原产地标准方面都可以分为“完全获得标准”和“非完全获得标准”,但具体标准的内容和适用则有很大区别,需要企业根据国际贸易实际按照具体的原产地标准去判定。关于原产地标准的具体内容,我们随后会进行专题介绍。
(四)运输要求
优惠原产地规则对运输环节没有要求,但优惠原产地规则则要求为“直接运输”,即由出口成员国直接运输至进口成员国。
关于直接运输,包括两种含义:1.就是字面意思的直接运输,即是未经过成员国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运输;2.视为直接运输,也就是指运输途中虽然经过了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但因为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所以按照直接运输的来管理。可以视为直接运输的情形,比如仅出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未做任何增值性处理、未进入途经国消费或者贸易领域等。至于确切的规定和要求,要看适用的具体优惠贸易协定。因为不同的优惠贸易协定下,对于视为直接运输的情形及管理还是有细微区别的。虽说是细微差别,但在实践中却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需要准确适用。
(五)申报要求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根据《原产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海关在审核确定进口货物原产地时,可以要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提交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证书,并予以审验;必要时,可以请求该货物出口国(地区)的有关机构对该货物的原产地进行核查。”一个“可以”表明了其间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可见,涉及到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收发货人仅在海关要求的情况下提交原产地证书。
目前的管理措施中,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下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的情形主要为“两反一保”,即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进出口货物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