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12页)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

第一章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1、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在其发展中不断的改造旧习俗,适应新秩序,因而是

一个充满新旧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渐进、因袭变革的过程。

2、周公制礼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尊尊”和“亲亲”,尊尊为忠,亲亲为孝,前者旨在维护军

权,所谓“国无二君”;后者旨在维护父权,所谓“家无二尊”,这种政治与伦理相统一的理

论,就是新形势下礼的思想基础。

3、礼由体现原始社会习俗的带有宗教性质的仪式,发展成为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由法律

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氏族原始民主制解题、阶级社会形成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文

明的进步。另一方面,礼的产生又是和父权的一夫一妻智家庭的建立攸关的。

4、关于礼的作用,综括古人的论述与历史的实际,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人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分异点

(2)别贵贱,序尊卑

(3)经国家,定社稷

(4)规范行为的指南,评判是非的准绳

5、礼是区分贵贱、尊卑、亲疏的标准,它是以因人而异的等差性,或特权性为特征的,它

的作用就是论证等差的秩序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使之固定化、永久化,于是礼的政治哲学的

色彩更加浓厚了。不仅如此,源于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又存进了新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和

新的父子、夫妻关系的建立。礼所肯定的伦理纲常,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心理状态与思维方式,

成为中国古代一种理想的价值取向。但也不可避免地禁锢了人们的自然本性,以致会心甘情

愿的为礼而牺牲。

6、礼的长期统治造成了中华民族崇古尚祖的保守心态,使得礼制文化成为巨大的历史惰性,

严重障碍了社会改革,即使是勇敢地有作为的改革家,也被迫借祖宗先王之名,以减少改革

的阻力,康有为便借托古改制为变法维新作掩护。

7、引礼入法

第一,从儒法对立到儒法合流

经过战国,秦至两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逐渐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交融渗

透,以致河流。礼法河流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1)封建大统一国家的需要;(2)经过一千

多年的统治,使统治者有可能立足现实,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外儒内法”就是汉初统治

者综合儒法两家之长的精彩概括。外儒佯宽,内法实猛,外儒内法就是宽猛相济的一种表现

形式;(4)儒法两家学说不仅同源,在为现存政权服务的政治目的上也是相通的。

第二,引礼入法的途径。

(1)总结秦亡的教训为引礼入法制造舆论

(2)通过参与立法和注释现行法律,输入礼的精神

8、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

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致“一准乎礼”成为后世对唐律的基

本评价。

9、综括唐律所表现的立法关系概述如下:

(1)礼指导着法律的制定

(2)礼典、礼文直接入律

(3)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

(4)礼法互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具体表现为:第一,礼侧重于

预防犯罪,即导民向善,所谓“紧于将然之前”;法侧重于惩罚犯罪,即禁人为非,所谓“禁

于已然之后”。第二,以礼的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第三,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10、礼的等差性与法的特权性是一致的,礼法互补,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

以法为外貌;以礼引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恶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

的公平;以礼为法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明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以礼入法,使法律

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出礼而入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礼

法互补可以推动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也是中华法系最鲜明

的特征。

第二章以人为本明德慎行

1、先秦时代的重民思想,经过儒家的提炼和升华,终于演绎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其成

熟的形态和标志就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仁学”的创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由神本位向人本位

过度的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性格早熟的重要表征。

2、过程:

(1)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

(3)在天人合一的关系中,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在儒家的思想中仁义礼智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生的目的就在于实

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标准,人生奋斗的主要过程就是通过自我修养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

然后推己及人,达到“泛爱众”、“天下归仁”的理想境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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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宣传周邀您“宪”场学习!“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早期形式 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I0OTg1Ng==&mid=2651797291&idx=1&sn=cfe983f18234c416ca5786b1c703fcfd&chksm=8558946065441f47a953f20ea0c94962c360315ef1546079bb2f4c21ac60bbb6dc1d8d3c212b&scene=27
3.中国古代法律的法言法语法律,尤其是法律语言,也就是“法言法语”专业化的表达是近代中国法律有别于古代中国法律的一个显著特征,笔者无意评骘古代与近代中国的“法言法语”孰优孰劣,只是认为我们也许不应当只囿于法律“专业化”的发展方向而无视或忽视其给现实中的我们所带来的困惑——百余年来中国法律的发展,尤其是从西方继受的法言法语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008
4.舒国滢:《学说汇纂》的再发现与近代法学教育的滥觞中法评·5我们在这一法学演进脉络中可以看到不同代际法学家们的智识贡献、研究方法和思想风格,这是一幅中世纪及近现代法学历史的色彩斑斓的画面,而非单色调的图像。 然而,波伦亚大学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其历史和智识背景是什么?波伦亚大学对西欧其他地区大学的产生有何影响?本文基于法律史、法学史和大学史等方面的材料试图对上述问https://www.ilawpress.com/share/material?id=366441460028932608
5.从《金瓶梅》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某些特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某些特点 作为一部广泛地反映了明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现实主义作品,《金瓶梅》也描述了多起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情况。从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判案结果中,我们可以辨析出那个时代法律制度的某些特点。 其一,在整个法制理念上的、以及在案件审理手段上的“刑民不分”。 https://www.meipian.cn/3fek8crj
6.古代刑法中的伦理入法原则(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书评古代刑法中的伦理入法原则 中国儒家思想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血缘关系有着很强的约束力,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伦理关系影响着立法,渗透于立法,使刑法原则体现出维护伦理关系的内容,构成了伦理立法。在伦理立法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亲情义务法律化与尊卑同罪异罚。具体表现在“相隐”原则、“准五服以治罪”、严惩十恶重罪上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500523/
7.社会转型期(1)古代中国、希腊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什么?各有何特点?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有哪些?(10分) (2)小农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两国经济的基本特点。试述其形成的基本条件。(8分) (3)古代中国和希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分别是什么?两种思想的侧重点有什么不同?(6分) http://m.fz18z.cn/nd.jsp?id=271&id=271
8.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B.有利于保护平民利益 C.有利于保护奴隶利益 D.实现了社会各阶层平等 * 9.13世纪时,伦敦25名贵族强迫英王约翰签署了《大宪章》,该宪章() A.保障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 B.使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C.以法律限制国王的权力 D.初步确立了近代民主政治 * 10.近代欧洲存在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成文https://www.wjx.cn/jq/94564014.aspx
9.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分析完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开篇所提的问题就不难找到答案了。先看看刑法吧。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里,刑即法,法即律。中国传统思维里的刑法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刑法是有所不同的。现代法学认为,刑法是有关犯罪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功能主要在教育(预防犯罪),其次才是惩罚(制裁犯罪);而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