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于持之以恒中显功力,在淡泊从容中展芳华——访第四届钱端升奖一等奖获得者我校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李雪梅

初次见到李雪梅教授,是在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的现场,她的《碑刻法律史料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获得一等奖。与现场热闹的氛围不同,她穿着一身朴素的户外服,像刚从某个碑林中“采样”归来,散发着一种宁静淡泊之美。面对来自大家的祝贺,李雪梅显得些许羞涩,“非常感谢专家评委的肯定,我在学术研究上还有许多不足,需要不断改进。我会把获奖当做鼓励和鞭策,以后加倍努力。”

选定研究方向——“石刻与古代法律”

大众眼中的法律古籍整理研究向来属于比较清冷、边缘性的学科,与现代法学或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相比,它显得甚至有些“费力不讨好”。然而李雪梅教授却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这一学术方向,“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1998年,李雪梅在进入我校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不久后便确定了自己的研究方向——石刻与古代法律。其实在此之前,她曾对中国古代实物法律史料和法律考古这两个研究目标都具有浓厚的兴趣。一来是因为在此前曾有过近十年的收藏文化研究经历,也结识了不少嗜好收藏的朋友,这些朋友以及他们的藏品都深深吸引着她;二来是因为她始终对考古情有独钟,虽然没有机缘接受正规的考古专业训练,但考古一直是她的兴趣所在。而这两个研究兴趣的交叉延伸,最终便催生出了“石刻与古代法律”这一研究的切入点。

她的这一研究想法也得益于我校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学术氛围。研究所在法律古籍整理方面讲求团结协作、通力而为,然而在个人学术积累方面,却很鼓励大家苦心孤诣、特色鲜明。碑刻法律史料整理与研究,可以为研究所既有的金文、简牍、契约、笔记等出土、传世和民间法律文献的研究结构,起到有益的充实作用。这样,从事古代石刻法律史料研究既能安身立命、学以致用,又是兴趣所在,同时也符合古籍所的学术建设目标,可谓一举三得。

十年磨一剑——《碑刻法律史料考》

石刻资料的丰富虽然为研究的深入进行提供了条件,但资料本身的收集与整理却是一件细水长流的慢功活。从1999年确立研究项目,到2006年完成初稿,再到2009年正式出版,李雪梅教授此次获奖的著作《碑刻法律史料考》,可谓是倾十年之力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

《碑刻法律史料考》全书40余万字,分三编。上编对碑刻法律史料学建设进行了建构性的努力,着重阐述碑刻法律史料的界定原则、形式特征、分类特色以及时代演进,阐发了碑刻史料探索对于法律史研究的重要意义;在关于碑刻史料分类的探讨中,针对以往金石学家关于碑刻史料分类杂而无统的积弊,提出以碑刻形式为主而辅以之碑文内容的新的分类法,将碑刻法律史料分为圣旨碑、示禁碑、公约碑、凭证碑、讼案与纪事碑等类别,并对各类碑文的主要特色、分布规律和史料价值进行深入分析。中编在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基础上,对不同种类的碑刻法律史料(如族规碑、乡约碑、行规碑、学规碑等)分别进行深入考察研究,对某些特定地区(如台湾等)的碑刻法律史料存留分布的历史情形进行了个案研究,同时也特别梳理了碑刻资料所反映的国家或地方性的制度规范,阐明了历代国家或地方法律秩序的某些特征,勾画了中国各地区域社会和民间群体的真实法律生活情形。下编则汇集了先秦至清末约3300份中国历代碑刻法律史料简目,并详细注明了这些碑刻的存立地点或碑文的原始出处,为学术资源公享提供了便利。

在这部书稿完成之后,李雪梅教授又为自己设定了新的研究目标,并于2009年成功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制“镂之金石”传统与社会自治中的非正式法——以明清法律碑刻为中心》,在2011年又申报了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古代中国民众法律需求的构成——以石刻法制文献分类研究为中心》。而这依旧是她最初的石刻与古代法律研究目标的延续,也依旧是她的兴趣点所在,只是此时研究的视野和角度,较十年前,更广博专深。

原创性研究的基础——掌握第一手资料

无论是之前构筑《碑刻法律史料考》,还是现在进行中的碑刻史料课题研究,对李雪梅教授而言,有一点是没变的,那就是对资料的贪多求全。

在撰写《碑刻法律史料考》一书时,书中汇集了3300份中国历代碑刻法律史料简目,而现在她所掌握的资料,数目已经翻了一倍。为了收集资料,李雪梅教授从2000年开始,几乎每个假期包括春节都往外跑。2008年前她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兼职主持《考古与发现》栏目时,曾借机跑遍了全国重要的考古遗址;现在,“在博物馆中过大年”成了她经典的过年语录。除去北京十余个常去的博物馆外,细数近年她去过的外省市博物馆,2010年有17个,2011年41个,2012年53个,而2013年她给自己定的目标是80个。

与一般人去博物馆是为欣赏、掠奇,或为学习、感悟不同的是,她去博物馆是为了“把博物馆搬回家”,即把所有喜欢的古物,无论石刻青铜,也无论竹木简牍,还有古籍、档案、契约等等,凡是有助于研究和教学的古代遗物,统统拍摄下来。像省市级的大博物馆,有时一天不见得能拍完,故开门进、闭门出,成为她去博物馆的一种常态。

“我身上兼具游牧和农耕两个民族的基因。”“在博物馆,在古迹中游荡,我游牧的天性可以得到释放。每一件古物都似曾相识,看着它们,并用相机从各个角度它们以捕捉下来,我感到快乐,充实。”“农耕的基因是重视收藏。春夏耕播收获,秋冬收藏享用。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博物馆中的‘猎物’,各种形象的资料,在我的电脑里,积少成多,那些看似独立的个体,在我这里,都具关联性,并足以构成一个个系列化的专题。”李雪梅教授如是说。

希冀与展望——法律古籍研究

尽管法律古籍研究常常被人视为边缘,但李雪梅教授却对此怀抱坚定的信心。在她看来,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古籍研究需要长期专注,只有在持之以恒与淡泊从容之中方能显现研究者的学术功力与成果。而环视全国诸多政法院校,中途转行者不乏其人。作为在全国率先成立也是目前教育部所属高校中唯一专门从事古代法律文献整理研究的学术机构,我校的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可谓是“硕果仅存”。不过李雪梅教授也指出,近几年国家和学校都比较重视传统性、基础性学科,法律古籍整理研究的学术资源和研究环境已有显著改善,学术环境也相对宽松。加上我校研究所的各位老师都术有专攻,也都有持之以恒的不懈和耐心,她坚信,这种和谐与合力所累积的学术影响力定会与日俱增。

(记者李叶原载于中国政法大学校报2013年3月26日778期,第二版)

THE END
1.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起源于先秦时期,历经千年发展与完善中国古代历史的开端都充满神话色彩,除去神秘的外壳,据可考的历史,今天就先从先秦时期说起吧,先秦时期,分为夏、商、西周三代,这三代的法律都属于奴隶制法律,常以习惯法为主。据有关有史书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MTAzOTA2MA==&mid=2650776159&idx=3&sn=8d7dccf95b19b2ab648e4125dcdaa625&chksm=f0a14b64c7d6c2721dae21dfe78a8f434ee15ac7f0c0ffc4060a514ceb40c710316c4ca20a30&scene=27
2.科学地认识中国法制史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13388
3.认真对待中国古代法礼本身也被国家认可或默许,所以它和法一起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的规范体系。在这种法律多元的情况下,法本身是被精英写在书面上的法律,融天理、人情和国法于一体,主要由国家机关来执行,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规范则是礼。人们之间相互约束,因此绝大部分的民事纠纷不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就能解决,如此一来,形成了一种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38658577623866243&wfr=spider&for=pc
4.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精选6篇)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精选6篇) 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特征、缺陷及现实影响 内容提要: 在中国现时法渊源中,只有成文法规范,没有判例。然而成文法的局限性,导致在一部成文法典颁布后不久,又要针对该法的空白和漏洞发布法律解释,但仅凭法律解释,是不能解决成文法所固有缺陷https://www.360wenmi.com/f/file2ja1s3r2.html
5.德语成语溯源(十三)来自古代法律制度的成语在德语中,有很多成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特别是中世纪的法律制度。它们源自当时法律的象征、刑罚、判决以及宗教裁判等习俗。以下从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介绍。一、源自中世纪的法律象征以及司法习俗jm.aufsDachsteigen〖俗〗训某人一顿【Dach(屋顶)在古日耳曼法律中象征能https://www.chazidian.com/dedict/news4972/
6.古代希腊法律体系古代希腊不是没有成文法,据亚里士多德所著《雅典政制》记载,雅典的法律写在牌子上,牌子立在巴西勒斯柱廊里,所有雅典公民都要在写有法律条文的牌子前宣誓遵守法律;执政官也要对法律宣誓,说他们如果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就得奉献一个金人像。梭伦曾经规定,这些法律要百年不变。这表明,早在雅典时期,法律就已经被公布于https://m.douban.com/note/781277116/
7.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 )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A.儒家B.法家C.墨家D.道家的答案解析,刷刷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考试题库练习。一分钟将考试题Word文档/Excel文档/PDF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制作https://www.shuashuati.com/ti/51c517459af74221b91f3a87be22fff2.html
8.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这种古代世界范围内高度系统和集权化的国家权力,使法律刑法化、国家化从理念到制度都获得了普遍的实现。当然,影响中国法律刑法化、国家化的因素肯定不仅仅如此,由于篇幅所限,像法律的集团本位性(义务本位即是刑事法的内在特性之一)、法道德责任等只能暂时跳过。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
9.谈德主刑辅思想对古代封建法律的影响谈德主刑辅思想对古代封建法律的影响 德主刑辅思想对汉代的法律制度的确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度 汉承秦制,汉朝发展了秦始皇创立的皇帝制度,使居于封建国家制度核心位 置的皇帝制度得到儒家理论的支撑。同时,汉统治者也吸取秦https://biyelunwen.yjbys.com/fanwen/falv/401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