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意识案例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树立法治意识案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卷;制作

1.可一案多卷。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按顺序装订。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的原则。

2.一般程序案件封面即封面题名(案由)应当由当事人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关于×××经营病死猪肉案;处罚结果逐条填写清楚;案卷保管期限应按定期(十至十五年)。重大违法案卷长期保管。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案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备考表是立卷情况的说明和备考,应当填写立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案卷没有装入备考表是一缺失。

3.卷内文书装订秩序要规范。往往依办案过程将《立案审批表》放在卷内文件的第一,这是不对的,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首要文件放在第一,这是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文件,是案件处理的结果,处于主导地位,其他文件则处于附属地位,是案件内容的组成部分。案件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整理归档:案卷封面,卷内目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申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检)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来稿摘登登记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鉴定意见等,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执行的票据等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备考表。在办案中不涉及到的内容,如没有进行听证,自然没有听证材料,要真实反映案件情况。

4.全卷页码不是卷内各文件的页码。卷内文件材料应当从目录后的第一个文件开始,也就是从《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始,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用铅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

关键词:案例教学;初中;道德与法治;运用

一、引言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和其他课程不同,基础理论多、政策性强,内容也较为单一枯燥,不容易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除此之外,在以往传统课程教学模式当中,往往就是教师带领学生明确基础理论知识,再画出重点内容让学生进行背诵。这种教学的形式,不仅不能够有效提升教学的效率,还不容易达到教学的目标。因此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提升课程教学的成效,对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方面

(二)学生方面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采用教学案例的作用

(一)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二)发挥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学习气氛

(三)现代教育媒体融入,促使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四、选取教学案例的基本原则

(一)具有明确的是非立场

(二)贴近实际生活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本当中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就是为了指导学生日常的行为,进一步地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基于此,初中教师在对案例进行选择时,需要注重贴合学生生活实际,在教学案例当中涉及的情景,应当和初中生周边生活的环境具有一定的联系。案例教学主要的作用是通过他们熟悉场景的呈现,让学生能够和课程教学的理论有机结合,从而更快掌握课程教学的内容。因此,教师选择的案例应当来自日常生活,这样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出来学生日常生活的情况。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真正地做到学以致用,才可以真正掌握运用到基础理论知识,进一步地解决生活问题,以此来达到课程教学的目标。

(三)适应时展要求

五、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案例运用注意点

(二)授课实施案例教学法

2.通过案例,树立法律意识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不仅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品德,还可以树立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例如,初中教师在教学“预防犯罪”这一内容时,需要运用到符合学生日常生活当中的实际案例。例如民警侦破一个盗窃犯罪案,犯罪团伙是四名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只有十岁、最大的为十三岁,他们一共犯案四回,总计盗窃八千元,案发的原因是这四名未成年由于嘴馋想吃东西,然而没有钱,商店老板又不卖,他们就商量去偷一些东西。被民警带入派出所后,四名未成年人还没有意识到犯罪行为,一会看桌子上摆放的东西,一会相互打闹。教师安排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按照出示的案例,让他们能够意识到什么是犯罪,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从而让他们能够树立法律意识,做具有责任心的人。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当中,有效使用案例教学已是大势所趋。案例教学除了能够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之外,还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法治意识。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有效融入法治案例,应该根据案例选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地选择出能够贴合课程教学目标的法治案例,从而展开教学活动,发挥案例教学在提高课程教学成效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欧阳芸,袁成,卢志.道德与法治学科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A市调查为例[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9(6):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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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贤聪.浅谈情境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J].新课程:中学,2017(11):62.

[5]杨伦峰.谈生活化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才智,2017(31):56,58.

[6]王文喜.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J].新课程,2017(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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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学勇.新课改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策略思考[J].课程教育研究,2019(19):87-88.

[9]王忠东.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课堂教学有效性探究[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8(10):147.

[10]骆瑞珩.新变化引领新探索:统编初中《道德与法制》教材浅析与教学建议[J].中外交流,2017(36).

关键词:职业院校法治教育德育

(一)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缺失严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法治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设置上,在整个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中,仅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有个别章节的内容涉及法治教育,而且内容较为单薄,缺乏系统化。在实践层面,设立法治教育研究室或专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辅导机构的院校寥寥无几,甚至对学生已经触犯法律的部分案例的分析,也将大部分成因归结于心理问题和道德问题,强调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道德教育,而归因于法治意识、法治教育缺失的较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也不够切实。学生接受的学校法治教育仅仅局限于高等教育寥寥无几的片段式的法律课程,没有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对“法治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法治教育流于表面。

(三)职业院校重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的力量相对薄弱。

面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现状,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对策。

(一)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应适当加大法治教育在德育体系与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延长课时加大内容量,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设立法治教育教研室、法律咨询室,为全校学生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同时,结合专业技能课程加强各个专业部门法的教学,使学生切实了解该专业的工作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

最后,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与学生的接触最多也最为深入,如果能够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的法治教育能力,在解决学生纪律管理、人生引导、奖惩事项办理、心理问题排解等工作的同时,恰当地辅之以法治教育,就可以使学校德育工作更为全面。学校还应该引进专门的法治教育从业教师,强化法治教育队伍,因为专业的法律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法治的意义与法律发展的进程,保证法治教学的质量。

(二)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

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重点,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深层次的原因是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君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唯一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君主既可一言废法,又可一言兴法”,“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只希望有“明君”、“圣君”的统领,有“包青天”式的好官,而远离法律。德主刑辅、特权思想、法律工具主义、耻讼等观念根深蒂固,对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存在负面影响。另外,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当下我国社会转型引起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化,社会上种种利益分配、法的实施存在不公等现象都会给学生造成负面的影响。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就必须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现代法治的精神――公平、民主、正义、效率等内化为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在青年学生心中的权威。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提升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任务尤其艰巨。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对青年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离不开全社会法律信仰的普及与社会环境的改善。

综上所述,针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加强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应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改进课程设置,增加法治实践,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放在核心位置,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为祖国输送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真正发挥职业院校在建立法治国家、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应有作用。

[1]吕小燕.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与分析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1.18.

[2]谢山河,黄章华.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8.7.

1.思想政治课程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从以下两方面起到了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一方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核心法律文化,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需要抗衡中国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人治”文化,唯一的抗衡手段是教育手段。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具备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先进理念,比如效率优先、契约自由、经济民主、社会正义等教学内容,它们有利于转化社会权利本位,解决传统法“人治”文化与现代法“法治”文化的冲突;另一方面,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完成呈现了现代法律体系框架,奠定了高中生认知法律公正性与权威性的知识基础,有利于法律文化信仰的传承,是发展国家法治文化的前提。

2.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干涉。

现代犯罪学表明,犯罪高发年龄阶段为二十五岁前后,且百分之七十的惯犯从十七岁就开始他们的违法犯罪经历。也就是说,未成年时期尽管不是犯罪的主要发生年龄段,却是犯罪萌芽的主要矫治阶段,构建高中生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势在必行。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是法律知识与观念的缺失,法治教育的滞后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突显法治教育的地位,通过有效传授社会法律规章秩序,促使其内化为高中生正确的社会态度、情感、价值观选择,对国家法律的普及,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价值不可估量。

二、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途径

1.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目标设置。

2.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内容体系。

3.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

普法,这一伟大的创举,为我国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自1986年实施普法规划以来,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取得了很大成就,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使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式与任务,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途径,实现普法工作的新突破和新跨越,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意义:

一、普法教育内容重普及性,轻针对性

二、普法教育形式应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三、普法教育考核重形式,轻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意在培养人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对于法制宣传教育这项长期的、复杂的、投入高而见效慢的工作,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但是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多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办了多少培训班,发了多少材料作为判断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这也导致了部分单位只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而忽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另外,由于普治工作考核措施不硬,缺乏强有力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与单位绩能绩效、领导干部晋级、晋职挂钩不紧密,无法引起单位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也导致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

四、要树立法治文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

在我国这个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国度树立法治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传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衍生出的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由特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构成的。这种传统的法律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力本位和义务本位,缺乏法律至上的思想渊源。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定势必然是“情、理、法”的人治思维,而不是按照“法、理、情”的法治思维来作为。这种文化背景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从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要培养全体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和心态,使之成为普遍的社会民情是非常艰难的,也是需要我们着力加以培养的。

五、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新追求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摘自党的十七大报告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梁彦:依法行政形成共识

日前,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民警来到社区为群众发放身份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的树立,必将加速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曾几何时,依法行政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如今,它早已成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识。曾几何时,依法行政,只是挂在嘴边的“口号”;如今,它已成为官员们主动遵守的行为准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具体到行政机关,核心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按法律推进工作、依法律规范行为,服务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大局。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立法观实现了几大转变:从“身份”立法到行为立法;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国家本位到公民本位;从政府本位到企业本位……这种立法观的变化,赋予依法行政“人本”精神,从重管理到重服务,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就得益于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不再按企业“出身”立法,凡属中小企业,无论所有制、行业和地域,一律纳入调整范围,依法引导扶持其发展,体现了公平公正。行政机关据此规范管理、依法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2006年底,中小企业达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深刻内涵。它在全社会的树立,必将会加速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本报记者吴兢采写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周叶中:让法治理念融入公民生活

只有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真正被公民信赖和信仰,才能更有力量和权威

法律源于公民生活,法治国家建设最终将服务于公民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将其融入公民生活,核心是全体公民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应存在于每一位公民的内心,表现在每一位公民的行为中,融入到每一位公民的生活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公民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内核,弘扬民主法治精神、自由平等精神、公平正义精神;要求公民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行为准则,将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身的行为操守,进而形成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公民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本质的认识,成为具有权利意识、主体观念和理性精神的社会主体。

法治以理性的方式满足了人类对于秩序或稳定的需要,促进人类实现对自由的渴望。然而,只有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真正被公民信赖和信仰,才能更有力量和权威。无疑,我们需要法治精神,需要法治理念。因为只有当法律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规范,公民才能依据规则安排自己的生活,解决或预防生活中的各种纠纷,降低交往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只有当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全体公民的共有精神和社会理想,并转化为每一位公民的心理根基和自觉行动,才能形成有序的社会状态。

——本报记者裴智勇采写

四川成都市车管所所长江诚:群众满意是唯一标准

从群众最希望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

只有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线,才能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融入到每项工作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近年来,我们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民警认识到“规范是车管工作的生命,服务是车管工作的灵魂”,在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同时,牢固树立“心中无群众,不配当交警”的观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让群众少来一次车管所,少在车管所停留一分钟,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车管业务”的承诺。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从群众最希望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将办公场所名称全部由“管理”改为“服务”,并在内部环境上让人感到亲切舒适,体现了办公场所的“人性化”。

——本报记者石国胜采写

江苏盐城市残联工作人员夏景涛:公平温暖我一生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渗透,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公正公平就在你我身边

行政复议,还我公平。虽然,事情已过去很久,但每每想起,心里就涌起股股暖意。

那时我还在一家企业的办公室工作,得知江苏省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我报考了盐城市规划局的文秘职位。笔试、面试合格,可因“左手掌骨以下先天缺损”,人事部门取消我的录取资格。我向盐城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查,人事部门是依据《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认为我外科体检不合格。行政复议人员向该文制发机关发函请求解释,很快收到回复:“应以残疾状况是否影响当事人从事其所报考的公务员岗位工作来评判是否合格”。

行政复议人员对我进行了现场测试,结果显示:对文秘工作较为熟练。

周围,像我这样重获公平的故事还有不少。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渗透,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公正公平就在你我身边。

——本报记者黄庆畅采写

三百万干警受教育

浙江台州公安机关开展民意测评。图为金清派出所民警就队伍建设、治安状况、为民服务等方面接受群众测评打分。

政治方向更加坚定

背景:公安部今明两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内的法律知识考试,一年一考,连考两年,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记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执法工作,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教育,政法队伍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负责人:通过集中教育,最明显的变化是坚定了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起到了端正执法思想、澄清错误观念的作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刻认识到,我们要坚持的法治建设方向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统一。

同时,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2006年,各级审判机关依法审结各类案件820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检察机关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不断提高,撤案率逐年下降;公安机关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400多万件,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背景:司法部在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中加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各类大专院校,也普遍开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课程。

记者:个别干警存在“为了抓住坏人,抓错好人不要紧;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利益不要紧”等思想。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负责人:毫无疑问,这些观点肯定是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教育活动中,各级政法机关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部门,认真整改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全国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还组成7793支执法服务队,下派15496名干警指导基层正确执法。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执法问题加速解决

背景:针对执行难,不少地方结合作风整顿,集中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仅河南省就排查出17万多件执行积案,目前已执结16万多件,执结率达95%,执结标的277亿元。

记者: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上,有的干警缺乏保障意识,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超时留置等执法突出问题仍时有发生。一年来,这些问题有何改善?

负责人:在集中教育中,不少地方选择涉法涉诉典型案例进行“以案析理”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了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的观念。全国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通过开门接访、领导包案、案件评查、公开听证、责任倒查等方式,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全国公安机关的大接访活动,就接访了20.4万起案件,其中80%以上得到化解。一些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到上访人家里听取意见,使大批长年上访的人息诉罢访。

执法效果更多认可

背景:辽宁省抚顺市政法机关坚持用群众满意程度衡量执法水平,用执法效果检验教育成效,在自查自纠、开门评警、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

记者:我曾听到一位人大代表这样说:“这次教育整顿不仅净化了干警的灵魂,更使全社会增强了对执政党的信任和拥护。”这是您最期望听到的吗?

负责人:是的。我国政法机关是人民的政法机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政法机关的价值追求。教育活动中,各级政法机关以“便民、利民、亲民”为宗旨,搭建了一座座“连心桥”。公安机关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全国13.3万个警务室向群众开放;审判机关开展了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06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同比增加256%。所有这些工作,都是政法机关的真诚付出,自然也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向全社会

在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起草过程中,存在“三多三少”:管理型立法多,服务型立法少;对相对人的义务规定多,对执法主体的责任约束少;许可收费罚款的条款多,给予奖励引导的条款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表明我们党对“法”的理解与追求又跃上了一个层面,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国家权力以公民权利为轴心

然而,在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起草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公权”与“私权”设置失衡的“部门利益倾向”,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管理型立法多,服务型立法少;对相对人的义务规定多,对执法主体的责任约束少;许可收费罚款的条款多,给予奖励引导的条款少。在实际生活中,还严重存在化公共权利为私人权利、用公权维护私利的现象。

这就要求在立法工作中,既要注意给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手段,以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有效行使,又要注意对行政权力规范、制约和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正确行使权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实现从只注重政府管理、约束公民的“管理型立法”向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权型立法”转变;从把法律法规视为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主义立法”,向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人本主义立法”转变,努力实现“公权”有效行使与“私权”合法保护的有机结合。

加大对执法的监督

既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要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下功夫。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一是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认为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到行动上还不够;有的习惯于长官意志,认为“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口头(行政命令)”;有的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管不到自己头上,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少数人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二是执法的随意性大。有些行政决策带有盲目性,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等情形还时有发生。三是执法体制不顺。执法部门中存在着管办不分、条块分割、职责不清等问题。有的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管理监督者;既有政府行为,又有市场利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部门执法职责不清,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现象屡见不鲜。四是改革和政策还不完全配套。有些上位法与下位法、宏观政策与微观政策之间还存在矛盾的现象;有些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落实还跟不上改革的步伐;有些出台的法律和政策目标与手段相脱节,缺乏有效的一致性。

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行政法学;教学理念;模式设计

一、传统教学的弊端

(一)行政法自身局限

相较其它立法过程,行政法起步较晚,属于新生法学体系,缺乏能够作为基准的参考、学习法典。在执行过程中,法律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界限问题,加上我国实际国情,民族和习俗分布,使得法章行使不具备通用性。因此在教学选材中,往往只能根据大众立法,实施教学。法理依据缺乏,论证支点不足,中央和地方的同一性缺失等问题严重。尽管在后期的改革中孕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但是后续各个环节的补充法律都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法学链和自身体系。在这种背景下,针对爆发式的行政需求,地方和个体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数量繁多的规章,且其中部分存在界定模糊、上下位法冲突、脱离实际等问题[1]。因此,在进行实际教学时,缺乏可以依附的教学材料,在学习和教学过程中带来很大的影响。

(二)教材与缺乏实践验证

由于行政法自身的立法的局限性,注定其在法学实践中会存在偏离社会要求,无法全貌体现行政法的公用。行政法本身涉及范围广泛,内容跨度大,现行的高等法学教材不能全面涉及覆盖的各方各面,基本都是围绕理论的教学展开政法关系的关联,没有得到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经验指导,加之与其它体系法学的交错融合,主体立法部门与地方立法部门的立法基准脱节,在理论教学中无法全面覆盖到。如今,一些交错的地方部门所立规章已经大行其道,但是作为法学传授部门,却无法提供实践意义的例子,充分的教材支点,完善行政法教学的系统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行政教学理论。没有得到实践验证的教材,等同于将未经验证的知识传输给未来可能立法、用法、执法者,而他们也会将这种不成熟的法治理论传导给下一代,恶性循环。这种情况无论是对人才培养还是对法治社会的进步都是不可取的。教材应该取材于法学案例,成型于社会实践,才能普法育才。

(三)教学模式单一短浅

传统的行政法教学单一,多年重复利用陈旧法典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呆板僵硬,缺乏灵活性。更严重的是传统的教学缺乏对未来社会行政法律的研判和分析案例,对老旧案例照板搬豆腐,禁锢了学生的思考和创新能力,也使教学缺少对当代和未来的讨论,将一些已经过时甚至与时代脱节的理论奉为圭臬。导致枯燥乏味成为法学课堂的代名词。法理的严谨性不应该受制于旧典、教纲,要挑出鸡蛋里的骨头,将原有的立法拿出来分析讨论,让学生参与到立法或法案的分析中。原有的教学缺乏学生的讨论参与,生硬无趣,即使学生能够按期望交出一份按设定好的标准答案,但是未必就真有对法理的研判、分析能力。忽略未来的教学,注定是跟不上时代节奏的。

二、确立人才培养理念

(一)在国家大力推行法制的背景下,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就越显重要。受制教育、社会的影响,卓越的法律人才如今凤毛麟角,万里挑一[2]。国家也因此专门提出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并于2011年专门做了解释。当前,我国的整体的法治理念不够强,多年来依靠高等教育机构的输出为社会主义法制输送人才,但是没有真正贯彻要确立培养卓越人才的长远目标,原有的培养模式培养的人才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更加多元复杂的社会。因此必须要提高法治理念的认知,明确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二)理念融入教学。追求卓越,才能创造卓越。明确了卓越人才培养的理念,下一步就要将理念融入教学。要将这个崇高的理念作为教学展开的核心,千方百计地围绕人才培养开展教学,设计教材。只有将培养卓越人才的理念作为教学的指导思想,才能让教学活动有源可循。因此,从教学体系各个环节融入理念,才能让教学有计划性、有目的性、有时效性。

三、教学机制巩固

四、完善案例教学

由于缺乏参考法典,加上老旧教学模式的原因,我国案例教学能力极其匮乏。而案例教学恰恰是可以直接让学生将理论对应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剖析法理的最好方法,也是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机会。因此,在教学中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彰显案例讨论为主的根本原则,激发学生在案例中对法理的思考和兴趣。教材案例选择决定着教学讨论的重要方向,因此在案例选择上必须要有足够的思考,不能胡编滥造。要坚持符合教学大纲、符合时代特征、符合有研讨代表性的原则。案例的圈定,奠定了教学的基础。教中可以通过设计的多元方式,深入挖掘案例的体现的法理,推动学生有意识地运用理论知识解答实际问题。

五、促进法学实践

六、培育国家法制观念

如果说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卓越法律人才,那么法制推行目的就是要他们服务社会,服务未来。仅仅拥有出众的法理知识和实践能力,将精力放在争取个人名利上,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制是无意义的。因此,只有在培养高端人才的同时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从思想上认知法制的根本,从而将精力投入关乎时展、关乎社会需求、关乎民众呼吁中去,才能真正为中国法治社会贡献力量。此外,还需要对行政法学人才进行严格的职业道德考核,要求在执法、用法过程中秉持中立态度,坚守职业道德不能利用所学所长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伤害民众。当然,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之外,卓越的标准还应该包括: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力和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的专业素质。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把国家法制放在第一位,崇尚法律尊严,严守职业道德,才能成为真正的“卓越人才”。

七、结束语

中小学要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我认为应当针对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着重培养中小学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一、法律意识

二、规则意识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应该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意识。规则意识是法治意识的体现。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有意识地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以恰当方式阐明规则的具体要求,必要时可反复强调,还可寻求家长支持,帮助学生对规则的理解。学生在校的规则意识,主要体现在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与校纪校规两方面。

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也是培养法治意识的体现。校纪校规层面的规则,在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具有更为广泛的表现和应用。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班纪班规,参加课外活动要遵守学校和教师针对活动提出的纪律要求,少先队员、团员还要遵守少先队规、团规,等等。

三、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法治教育所承载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学生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是社会化的过程。很多孩子在家庭中养成的行为方式,如果入校后不能很好地调整,就会表现出诸多不适应,特别是不知道如何与同龄人相处,缺少朋友,或者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小摩擦,动辄以拳头解决问题等。教师要利用好学校的集体环境,教会学生如何和同龄人平等交往、如何处理与同龄人间的矛盾,让学生理解处理问题的基本规则,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尊重、信任、沟通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使学生终身受益。

树立正确人际交往意识,要求学生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提高自身魅力,在交往中给别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还要求学生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加强自我训练,以积极的态度展开各种交往活动;更要求学生懂得换位思考,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和处理问题,缩短与别人的心理距离。

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W校与家庭的共同努力。在方法和路径上,尤其要注意三个方面。

首先,尊重教育规律。在法治教育中,要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将法治理念和相对抽象的要求,具体化到学生能够理解的形象描述、实际案例和具体情境中,重在落细落小落实,避免空洞、抽象或流于形式。

其次,探索课程渗透。法治教育绝不仅仅是德育教师的任务,各科教师都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所教课程中探索可与法治教育结合的知识点,在课堂中适当地渗透法治内容。

白皮书是国际上公认的官方重要文件的别称,常常被用来表达官方对某一问题的态度和立场。广州中院向社会公开司法白皮书是基层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

2013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了《2012年行政审判司法报告》白皮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0年创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开始,已经连续三年向社会行政审判白皮书。白皮书回顾总结行政审判的经验、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依法行政的司法建议,在弘扬社会正义、保护公民权益、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监督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

白皮书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之一。白皮书就像一份打分表,是人民法院对过去一年进行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和打分,同时也是间接地对政府的依法行政程度进行打分。白皮书同时还是一份司法建议书,对政府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如何改进行政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树立了人民法院在对政府的工作进行服务和监督的关系,树立了“监督即支持”的正确理念。在依法公正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之外,找到了一条有力促进依法行政的路子。

白皮书是树立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2013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陕西进行就任后第一次基层系统调研时强调,要深化司法公开,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树立公信的前提。首先,白皮书是展现司法自信的重要渠道。白皮书对年度行政审判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公示,是法院认真审视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差距的一个平台,是按照党的十报告关于司法公开的要求,勇于公开、善于公开,以公开促进法官对公正司法的自信,以法官自信促进司法的公信力,以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一次重要举措。其次,白皮书是提高司法水平的有力方式。司法公开是司法权力属性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权运行的基本方式,也是司法权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监督的有效手段。白皮书的,既总结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也奠定了进一步工作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实现越来越好的行政审判业绩,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司法期待。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教育;改进措施

一、当前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法治教育的定位不正确

大学开展法治教育是教育大学生知法守法,减少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犯罪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它已然成为了目前大学教育中的严重问题。2003年震惊全国的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凶杀公务员案;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校园里的“马加爵杀人案”;2008年中国地质大学校园杀人案;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诸如此类的案件不胜枚举。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使我们对当今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心生疑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当今的社会剧烈变革有一定程度的关系,但最主要的还是当今大学教育忽视甚至放弃了大学法治教育。大学对法治教育的定位处在观念灌输普及的初级阶段。大学的法治教育在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中只是单纯开展一门法律基础的必修课程,其他并无过多体现。即使是法科的学生也是单纯的追求学习成绩。在这种形式的教育体制下,学校、老师、学生只是注重分数,注重就业。没有分数成绩就没有好的就业率,这样的教育忽视了教育的最本质的目的。法治观念的灌输一开始就在这样的土壤中孕育,照这种事态继续发展下去,定不会结出教育范本的丰硕果实。

(二)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方式不当

1.学校普及法律的力度不够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一样,大学校园的法治教育除了单纯的课堂学习之外并无其他。学校的课堂教育只是单纯就书本论书本,照本宣科,这种教学模式偏离了大学教育的宗旨。如果学校仅就将这种课堂的普及法律的方式作为最主要方式的话,那么会出现上述的案件也不为奇了。

2.老师的课堂宣传教育方式落后

(三)大学生自身的法治观念淡薄

基于学校的法治普及力度和老师教育方式的落后,大学生自身的法治观念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当然不会有多深厚。我们曾在大学校园里就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问题做过题为《在校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调查》问卷及报告分析。从问卷及分析可以看出,87%的同学不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很丰富,有55%的人感到很贫乏。我们认为,法律知识的多与少左右着法律观念的强弱。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目前,在大学生中,基本法律意识得不到普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法律知识确实比较乏味,与一些新鲜事物相比显然不具吸引力;另外,学校的教育也必须负一定责任。在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在宣传法治观念所起的作用方面所占比例并不大,为12%。这强有力的证明了学校里的教育对于大学生而言只不过是学分上的需要,并没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调查中我们得出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的三个结论:第一,当代大学生对什麽是法治了解得不透彻;第二,“法”被注入了太多的实用主义的色彩,大学生对于主动培养法治意识的积极性不高。第三,大学生对“法”的认识在潜意识中仍停留在“遥不可及”而不是“关系自身”的层面。

二、加强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具体举措

(一)纠正对法治教育的定位

在大学生中有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任务实施状况令人堪忧,其推行的困难在于学生本身对此的误解和客观形势对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定位不准所产生的矛盾。误解使得学生们提不起学习的兴趣,而学校的客观形势又不得能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法治教育,法治观念教育的失败结果又加深误解。

我们的建议是学校在此的教育上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寓教于乐。把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观念的培养作为一种“培养健全人才”的任务来抓,只有各方重视起来,这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态势才能真正延续下来。

(二)加大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在面对大学校园里发生的一幕幕惨剧的同时,更应该警醒到现实的校园环境安全存在着隐患。加强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犯罪案件的发生。

学校要整合社会资源,寻求法治宣传的各种方式途径。大学生教育在这种社会机制的参与下,能够积极地从自身出发找问题、找解决方法。在这样的情形下,学校也可以借助各种普法宣传节日,以电视、报纸、校园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介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学校也可以借助“今日说法”、“法治在线”、“中国法治报道”、“拍案说法”等栏目组织同学们学习,评述,总结。充分运用宣传媒体的正确理论向导作用,为学生的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供所需要的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另外一方面,就要为同学创造实地参与的机会。学校要主动与社会合作。学校要充分利用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开展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可以让学生到监狱、法庭去观摩、调查,使他们真正能够感受到法治力量的强大。

(三)提高老师法律素养,改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亘古不变的古训警示着老师作用的定位。老师的教育作用毋庸置疑。在当今的教育体制下,如何使老师在这场教育过程中发挥出巨大的能量,这就必须要改进老师的法治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1、加强素质教育

老师应该在心理上重视法治教育,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在各方只是重视教学成绩的情况下,应该加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各方面的各种素质,使他们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当代的学校教育应在提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法律素养”和“心理素养”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学培养出的人才是健全和合格的。

2、加强法治实践教育

在老师的教学方法上,要在保证教学进度的情况下,努力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途径和方法。法治的教育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能够拓展同学的思路和思维方式,能够从各方面锻炼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让同学们从课堂上“走出去”,是参与社会实践的第一步。老师可以选一个案例,让同学们去分析调研,写报告。

老师也可以让同学自己选择案件,开展班级“模拟法庭”。这种教育模式,使同学们积极将自身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能够从社会现实的角度挖掘出法治教育的精髓。

3、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

大学阶段是人生很重要的一个关键时期,同学们这个阶段处在性格和人格健全的时期,很多品质都还没有成型。他们自以为已经成人,什么都已懂得,不再需要管束。遇事缺乏冷静的思考和判断,只凭感情用事。他们犯罪往往是一时的冲动酿成的,等悔过后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面对屡次出现的这种犯罪案件,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完善大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心理咨询和辅导。

首先,明晰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定位,树立远大的理想,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健全的心理。其次,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引导他们真确对待每一次的受挫和困难境遇,不断提高完善自己。积极引导他们摆脱抑郁、自卑、嫉妒等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健康。

(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结语

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行依法治国,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作为新时期的大学教育,应以党的十七大的号召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任重道远,当今的大学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校园法治教育发展。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国家能否实现法治的关键所在,必须把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摆在当前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1]吴建明.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J].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报,200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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