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重点整理

·具体来说,《禹刑》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法律萌芽了。

《禹刑》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刑法。夏朝也作为中国法律起源的一个确切的朝代。李学勤主持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确定夏朝建立是在公元前2075年,距今四千多年。大概是在这个时期产生了中国法律。

·所谓禹刑,就是大禹时期制定的刑法,但是后世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所以就一直沿用。因此,以开国时期的大禹的名称一直叫下来,我们说禹刑就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什么叫汤刑?汤就是成汤,是商朝的第一个国王,商朝的第一个国王制定的刑法就叫汤刑。后世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一直到商朝结束,商朝法律总称就叫汤刑。·奴隶制五刑:五刑,五种刑罚,又叫旧五刑,是长期在中国奴隶制时代存在的五种常用刑,一直沿用至汉初,即文景之治与刑罚改革才有了新五刑。即大辟、宫辟(生命刑的替代刑)、髌辟、劓辟、墨辟(影响)。(具体内容&顺序的变化)

·墨辟: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既是刻人肌肤的身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

种耻辱刑。

·髌辟:剔去人的膝盖骨。起源于夏,西周时演变为剕刑(砍脚)

·宫辟:破坏受刑人生殖器的刑罚。男性为去势,女性为幽闭。

·大辟:死刑的统称,常见如斩、戮。

·墨刑的起源与发展1.尧舜时就有五虐之刑中的黥面

2.禹以后正式把墨刑定为五刑之一,最初的施行方法是用

刀刻人的皮肤并在上面刻字

3.刘恒废除墨刑,直到汉末黥面未再实行

4.晋时随肉刑恢复墨刑也被采用

5.宋时黥面之刑一律改为针刺,成为刺配刑的组成部分

6.明缩小了黥刺的适用范围。“除党逆家属外俱不黥刺”

7.清代的黥刺主要适用奴婢逃跑且常和鞭刑并用,称鞭刺·五刑的发展1.夏奴隶制五刑:大辟、宫辟、髌辟、劓辟、墨辟

2.西周九刑:墨、劓、髌、宫、辟&流、赎、鞭、扑

3.汉文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

·夏商法外之刑1.炮烙: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烤热,令有罪者行走其上,最

终坠入炭火中烧死

2.脯:将受刑人杀死并晒成肉干

3.醢:将受刑人捣成肉酱。

·西周礼制指导思想:明德慎罚

·九刑:5+4是对五刑的变通执行;包括旧五刑,流刑(反叛部落首领的宽宥手段),赎刑(对那些犯罪证据还不是很充分,罪情有疑的人采用铜赎法),

鞭刑(对官吏),扑刑(对学生)

·法制史中的成文法:成文并公开(不同于法理学中的成文法)

·吕刑。吕刑是西周中期的一部刑书。西周中期周穆王命当时的一个诸侯,吕侯,由他来制定一部刑法。这部刑法在历史上就叫吕刑。

吕刑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赎刑是吕刑里的核心内容。吕刑规定适用刑罚的总原则就是明德慎罚。

·周礼:宗法、等级、名分(史论结合)

·周礼的内容:五礼(吉、凶、宾、军、嘉)即祭祀、丧葬、迎宾待客、军队、冠婚

注:回答概念时特征和基本原则等内容也需要回答。

·周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

·成文的法公布(三个事件相互交织)

郑国子产铸刑鼎(无险可守的地理环境、万商云集的经济、子产四朝丞相

成文法首先在郑颁布)

晋国范宣子铸刑鼎

郑国邓析做竹刑

·李悝变法与《法经》

李悝变法的主要措施: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官僚制度产生)

经济上:善平籴

法律上:《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

法典)

·《法经》的篇名

《唐律疏议·名例》“序疏”:

周衰刑重,战国异制,魏文侯师于里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

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

·《法经》的特点与影响

1.以镇压盗贼为首要任务。“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以具体罪名作为法典篇名。

2.反对奴隶主贵族固有的等级特权。《法经》的颁布本来就是新兴地主阶级努力的结果,自然对奴隶主阶级的特权造成一定的冲击,相对于不公布的法律来讲,这种冲击更为明显。

3.体现了重刑主义的精神。就是轻罪重罚。这说明重刑主义并不能达到最终消灭犯罪的目的。也为汉初实行黄老思想、无为而治埋下了伏笔。

4.体例上的特点。诸法合体,具法列后。用我们今天部门法的标准来看,既有刑法还有民法、行政法、诉讼法。这个诸法合体的特点从《法经》开始一直到清代都是如此,对后世影响比较大。另外,《具法》一篇是《法经》独有的特点。所谓具法,具法就相当于刑法总则。

·具体地说商鞅定秦律的内容:

1.改法为律(把法经六篇改为六律)

刑法律

2.连坐法。

什伍连坐

“秦人所行什伍之法与成周一也。然周之法则欲其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教其相率而为仁厚辑睦之君子也。秦之法,一人有奸,邻里告之,一人犯罪,邻里坐之,是教其相率而为暴戾刻核之小人也。”《通考·职役考》

3.刑弃灰于道

4.分户令

·秦朝主要法律形式

(一)秦律

(二)法律答问:对疑难问题以问答形式的法律解释

(三)封诊式:以司法检验为主的法律文书

(四)令

(五)程: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制度的法律规定。

(六)课:是关于检验、考核、督课的专门法规。

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叫“上计”;中央普遍对各级官吏的考核叫“大计”。(七)式

程式,格式是关于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司法规则及文书程式。(前述封诊式)(八)廷行事:司法审判的成例,司法机关的判例。

·汉初立法方向:反秦道而行之、奉行黄老思想、主张无为而治

·汉代立法指导思想的转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一统,权力集中。法律方面集中体现为德主刑辅。

·汉代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律,由中央政府颁布,一般也经过皇帝批准,比较稳定,长期适用。中国古代最稳定的法律形式。

令,皇帝的诏命(西晋以后,令不再是皇帝的诏命。)

科,科条,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廷尉在审理案件当中,对于法律的一种补充。对很多案例整理归纳,律令里面没有明确规定,碰到实际情况以后,汇编在一起。

比。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案例,也叫决事比。往往是汇编了一些法律上讲得不太清楚的案例。春秋决事比。

·汉代几部主要的律

1.源头——“约法三章”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2.《九章律》

“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

萧何取秦法六律(盗贼囚捕杂具),又补充了户律(户口管理、婚姻制度和赋税征收)、兴律(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牛马畜牧和驿传方面),合为九篇,成《九章律》,即一般所说汉律。6+3

3.《傍章》十八篇

内容:维护朝廷尊严,树立皇帝权威。

叔孙通参照秦朝的朝廷礼仪制度制定

4.《越宫律》二十七篇

汉朝经过“文景之治”的昌盛时期之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国力渐强。到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刘彻即位后,“外征四夷,内兴功利”,各种以缓和的矛盾再次激化。武帝命张汤制定宫廷警卫方面,也就是保卫皇帝安全方面的法律。

5.《朝律》六篇

汉武帝又命赵禹作有关朝见礼仪的《朝律》,以及其他单行律令。赵禹也是汉武帝时的酷吏,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审理案件。

THE END
1.中国是从哪一年开始有法律的中国的法律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夏朝就有了法律制度的雏形。但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是在近代以后才开始逐步形成的。 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通过:中国于1979年7月1日通过了第一部刑法典。这部刑法典标志着中国刑法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后来的刑法修改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01bbebae959181000504
2.小獬普法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条文写入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05 2018年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3OTM3ODI2MQ==&mid=2247603526&idx=1&sn=b1fc28e8c10c2626f0a6ca031e0146dc&chksm=fcd51c94dfdc4478b17e2c58de5bba15b629f6938beef7a2e9f9909541b308b70890d7df464e&scene=27
3.法的起源(精选三篇)由此可见,东西方不同的伦理道德类型孕育出各具特色的法律发展模式。如果说法律形式主义体现了西方社会特有的市民伦理道德与制度安排,而法律伦理道德主义则充分反映了东方及中国社会固有的历史逻辑,体现了东方社会儒家伦理道德的法权要求。 参考文献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篇2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ru8ai3f.html
4.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法律精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总结法治建设成功经验,根据新的实践要求,https://www.xlgy.com/100/133/content_55697.html
5.中国法学创新网触屏版法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法理学上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精髓就在这里。我们注意到他们还有一句关键的话,就是“不应该忘记,法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M.php?id=13511
6.舒国滢:《学说汇纂》的再发现与近代法学教育的滥觞中法评·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罗马法复兴运动,尤其是《学说汇纂》的再发现与近代大学法学教育的兴起之间的内在关系。 自从公元5世纪起,一直到11世纪,罗马法作为一个整体在西欧地区不再有效,由古典时期的罗马法学家们所创造的法律文明(制度和思想)在中世纪早期的历史烟尘中变得支离破碎。至1076年,《https://www.ilawpress.com/share/material?id=366441460028932608
7.德治与法制的关系7篇(全文)法家是中国历史上主张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重要学派,在法理学方面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的关系等基本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是难能可贵的。孔子对法家的先驱人物管仲、子产都有高度评价,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并非截然对立。生活https://www.99xueshu.com/w/filesvuy5hfc.html
8.惩罚性赔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内容提要】 在中国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惩罚性赔偿受到一贯的忽视。实际上,这种与补偿性赔偿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以其全面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越来越对当今民法学领域特别是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实践产生积极影响——这种影响正由英美法系国家向大陆法系国家延深和扩展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