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力,大意指伴侣双方生育后代的能力,主要包括顺利怀孕、健康度过孕期、保证子代健康等的能力。当前,受经济社会发展、生育年龄推迟等因素影响,不少人生育观念、生育意愿受到冲击,出现不婚不恋、婚而不育、晚婚晚育等现象,保护生育力正变得日益紧迫。
今天,“生育友好”已成为不少城市发展理念和招才引智口号,但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依旧任重道远,仍然需要全社会持久努力。如,针对有人受限于生育、养育、教育“三育成本”等的提高而“不敢生”,有必要通过完善配套政策等手段,减轻普通人养育压力、缓解普通人生育焦虑。针对不孕不育发病率较高而“不能生”,应继续增加不孕不育预防、治疗及辅助生殖系统。如建立国家级卵巢组织冻存移植中心,将不孕不育的预防关口前移,强化各个人群的筛查力度等等。
“生育友好”也需要在人口观念上“对症下药”。今天,很多过时人口观念依旧存在,动辄称“中国人口太多了、少一些才好”,无视人的价值、生育价值,将抚育人口当成纯粹负担,这既不符合生育伦理,也有违客观事实。在生产力落户时期,庞大的人口或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负担,但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人口对经济的重要作用将得到充分彰显。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有关部门到各地政府,出台了鼓励生育的一揽子政策。尽管各地既有政策力度不一,但都导向明显,指向了鼓励生育、保护生育的正确方向,这些都离不开观念转变带来的推动。反过来,也只有当人口观念得到进步,全社会就人口问题达成更广泛共识,公共政策才可以得到更好推进和落实,“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才能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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