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频遭侵害如何补上安全防范这一课—江苏教育新闻网

女孩频遭侵害如何补上安全防范这一课

【案件回放】:

●江苏7岁女童参加婚礼后遇害

图中可爱女孩王彦雯,出生于2007年11月3日,未满7周岁,在江都实验小学读一年级

江苏扬州7岁女童王彦雯10月3日下午到江苏姜堰华港镇亲戚家喝喜酒,被“骑电动车的人”带走。6日晚,小彦雯的尸体在河边被发现。警方悬赏5万缉凶:中年男子,穿浅色短袖T恤、深色裤子,途中换戴遮阳帽和头盔,白色电动车为欧派牡丹仙子牌。

10月8日,江苏泰州姜堰警方公布:杀害扬州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冶已在姜堰区桥头镇被警方抓获,举报人为嫌犯父亲。据泰州市公安局透露,犯罪嫌疑人王冶与被害女童并不相识,系趁喜宴混乱期间将女童哄骗带走并实施侵害,具体作案动机仍在调查中。

●1个月全国19名女孩失联包括9名女大学生

这些事件发生后,有7人已经被找到,平安回家或返校,原因多为与父母吵架、外出旅游、打工等,有6人遭遇犯罪分子侵害甚至遇害。另有6名女孩至今仍未被找到。

专家分析,8月到9月初是学校放假和刚开学的期间,学生在外走动的几率也增加了。而女孩、女大学生正符合犯罪者的“心理条件”。每个女孩都应该学会防范,避免危险发生,例如不随意上陌生的人车、结伴而行,或者到偏远地方由家人或朋友接送。

随后,各地连续出现年轻女子失联的报道。据《法制晚报》记者统计,自8月9日重庆女大学生高渝失踪遇害至今,已有19名女孩失踪。

频频失联遇害的女大学生让整个社会为这个群体开始担忧,而在大学开学时节,又出现了多名女学生在去学校报到途中失联的情况。》》详细

【深度解析】

●江苏连续2天2位14岁女孩“失联”或因教育方法不当

10月8日,14岁无锡女孩小汤上学后独自一人离开校园走失,家人和朋友分析,孩子可能是考前压力太大,选择了离家出走。10月9日,14岁常州女孩小雅离家出走,原因竟然是自己没按时写作业,家长数落了她几句……孩子的突然离开,让家长们肝肠寸断,所幸两位失联女生目前都已找到,希望类似的事情尽量少发生。

小链接>>>

十二三岁开始叛逆

家长可隐藏教育目的,千万别翻旧账

青春叛逆期一般从十二三岁开始,可持续至十八九岁。这个阶段的孩子独立性增强。专家认为,青春期带点叛逆很正常,家长要理解,也要懂得把教育的目的隐藏起来,教育要“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要允许孩子犯错,教育孩子不情绪化、不翻旧账,以提问的方式疏导孩子。本报综合

常州没做作业挨父母批小姑娘不高兴离家出走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陈剑锋记者张斌)放学回家女儿没及时做作业,父母教育了一番,结果把女儿“气”得离家出走了!

10月9日下午五点左右,常州市新北区新桥派出所接到一对夫妻报案,称自己14岁在读初二的女儿小雅(化名)“失联”了。小雅父母表示,小雅正处在叛逆期,有时候教育她,她还会顶嘴,这次万万没想到,小雅会离家出走。新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调取周边的监控进行追踪。民警最担心小雅会出常州,于是带着孩子照片,去火车站和汽车站寻找。通过大量视频信息,警方初步确定小雅没乘交通工具离常,应该是躲在新桥镇某处,便让其父母配合警方继续寻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日中午,警方在新桥镇新龙广场找到了“失联”1天的小雅。小雅在外漂泊了一天,也很想回家。就这样,小雅回到了父母亲身边。》》详细

●女童被害,岂止警方慢半拍?

头盔男顺利用电动车带走小女孩,目击者是否安全意识慢半拍?据王先生介绍,当地一名老太太在事发后表示,曾看到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陪女孩玩耍。该老太太以及其他同玩儿的小孩均为事件目击者,如果说同玩儿的小孩子缺少安全意识的话,那这位老太太就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当头盔男将女孩抱上电动车的当口立即予以制止。而该老太太被犯罪分子以“有说有笑”假象所迷惑,进而错失了救回女孩的良机。

慢半拍者,包括其在外打工的父母。7岁一年级女孩,应该早就向其灌输基本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不跟生人走的人身安全保障意识,然而,由女孩被害的结果来看,至少折射了其家庭以及所在小学此类安全意识的灌输和教育是缺失的。而当头盔男作案过程中骑进死胡同并向路人问路,路人之安全意识也是“慢半拍”,这又折射了当地农村地区普法不到位安全意识普遍缺乏之短板。

反思类似抢劫、拐卖、伤害女孩、女大学生等案件,法律应当“快半拍”,一旦破案,应当依法从重、从快、从严予以严厉惩罚。织就一道对于女孩、女童的安全法网,法律应当兜底,警方应当打底,家庭应当知底。

●南京警察开迈腾搭讪女大学生5人中4人上车

近期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繁发生,和部分当事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不无关系。南京高校女大学生如果遭遇陌生男子搭讪,会如何表现?在各大高校陆续开学之际,栖霞公安分局民警在仙林大学城安排了一次测试,一名民警驾驶迈腾轿车,以找不到路为由搭讪女大学生。结果,被搭讪的5名女生中,4人上了陌生人的车。

测试一:校内遇搭讪,两女生上车并透露姓名院系

9月9日上午10时,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民警曹杰驾驶一辆私人牌照的迈腾轿车,来到文澜路一家高校。他随机选取一名女生,询问图书馆怎么走。

女生指路后,曹杰假称不知道方向,邀请女生上车带他一程。该女生于是上了曹杰的轿车,在和曹杰聊天过程中,女生透露自己姓孙,目前在工商管理系读大三。

随后,曹杰又找了一名女生,仍以问路为由,邀请该女生送自己一程。这名女生稍一犹豫,仍然上了车,带着曹杰来到图书馆。车上闲聊时,该女生说,自己姓陈,目前在会计学院读研。

到达目的地后,曹杰随后亮明警察身份,并询问两人为何轻信陌生人,两人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其中,小孙表示,她虽然上了陌生人的车,但当时在校园内,且又是白天,应该没有危险。小陈则说,她看曹杰很面善,不像坏人,因此就上车带路。》》详细

●丹阳15岁女孩“失联”,真耶?假耶?

●媒体该不该对女童性侵事件大肆报道?

唐芬

自从海南校长开房事件以来,20天内被媒体报道的女童性侵事件高达八起,这仅仅只是被报道的,再加上这则新闻则达到了惊人的“九起”,祖国的花朵正在遭受无情的摧残。至此,笔者不得不发出疑问:媒体该不该对女童性侵事件进行大肆报道?

由最近的新闻可以看出,此类报道已经呈现泛滥的趋势,再加上各大媒体网站的转载“助威”,众人不由得齐刷刷地将目光聚焦到事发地点和当事人身上,这在某种程度上给受害者的家庭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不利于受害者隐私的保护,也有可能对她们的成长造成阴影和不良影响。

媒体并不是不能报道此类负面新闻,只是要注意把握“度”的原则,要适当而行。适度的负面新闻报道既能报道新闻事实,也能引起社会大众的重视。但是,若是负面的东西太多会物极必反。

当媒体对女童性侵事件的报道太过频繁,对此类负面新闻渲染太多,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甚至在无形之中会让受众受到消极影响和不当引导,从而形成某种刻板印象和成见,看不到社会好的一面,这样容易导致民众悲观主义情绪的产生。

再有,当媒体对社会负面新闻报道过多,会在不知不觉中给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了引导作用。他们会对这样的新闻感到好奇,为了满足好奇心,扭曲的人身观促使他们模仿新闻报道里面的情节进行犯罪,以身试法,从而造成更多悲剧的酿成。笔者认为,在过去的这一个月中,之所以发生如此多的女童性侵事件,不能说与媒体的频繁报道没有联系。

媒体在社会中所起的应该是积极引导和监督社会舆论的作用,因此,在笔者看来,作为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媒体应该通过媒体对儿童进行防止性侵害教育。不仅如此,媒体还要大力宣传该如何防御知识,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该如何应对,采取何种措施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让自己的权益免受非法侵害。通过这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大众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知道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这样所达到的正面效果远远要比报道此类事件要强得多。

只有从根本上教育和引导大众该做什么,如何去做,这样才能达到减少悲剧发生的目的,使更多的孩子免受迫害与摧残,还她们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和美好人生。

【应对策略】

●5岁被拐女童机智脱困家庭教育太重要了

2013年4月,湖北一名5岁被拐女童机智脱困,该5岁女童太聪明了。4月11上午,一5岁女童在上学途中被一名有暴力趋向的疑似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强行带上高速公路。疑似被拐!其家人多方寻找未果,焦急万分!湖北高速警察接警后,在视频监控中发现线索,指令3名巡逻民警前往处置。其中一名民警用摄像机拍下了处置的全过程,盛赞女童机智勇敢,“是她在孤立无援时保全了自己,也是她指引民警一步步判明了情况。”

在现场与女童交流最多的,是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仙桃大队民警邬龙,是个87年出生的大小伙儿,尚未结婚。“刚一下车,她就哭喊着跑过来抱住我的腿,我的心顿时疼得要命!”小邬回忆。

在另两位民警控制女嫌疑人时,是小邬抱着女童横穿高速公路,用警车载着女童返回大队。下车后,很多同事都关切地围过来询问情况,其中还有几个女民警,但小姑娘却紧紧拽着小邬不松手,“只敢同他一个人讲话”。小邬说,若非小姑娘“准确提示”,民警与意识、语言均含混不清嫌疑人交流,至少要多花10分钟才能搞清楚状况。“我有小孩了,一定会把这段视频放给他看,教他要向机智勇敢地小女孩学习!”

亮点一:孤立无援时,女童没有过度反抗

解析:女童面对明显有暴力趋向的成年人,她没有激烈抗拒,避免刺激嫌疑人,而是静观其变,等待机会逃脱。

亮点二:警察赶到,女童迅速挣脱女嫌疑人,跑向民警

解析:女童对警察的外观标识特征、职业身份有清醒认识,概括为三句话:认识警察,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知道有危险要求助于警察。

亮点三:抱着警察的腿哭喊“她不是我妈妈”

解析:抵达现场时,处警民警并不十分确定该女童就是报警所称的“失踪女童”。一句“她不是我妈妈”,使现场民警迅速做出判断,将嫌疑人隔离并控制。

亮点四:准确描述被拐过程

解析:“我早上要上学,她把我带到这里来了……”清晰、准确地叙述被拐过程,使民警能排除嫌疑人的语言干扰,迅速判明情况。

亮点五:能准确报出自己的姓名、就读学校及家长联系方式

亮点六:拉着警察衣角,躲在民警身后

解析: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女童不乱动、不乱跑,始终拉着民警衣角紧贴其后,使自己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出警警车在对向车道)。

●女童防狼锦囊网上热传防性侵家庭教育需从入园前抓起

心理咨询师俞风怡表示,防性侵家庭教育需从入园前抓起。

“针对在校学生的防性侵害锦囊”要让在校女童清楚5项内容:在校内或上学、回家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锦囊”称,当性侵害事件发生后,为了避免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学校有义务告诉受害孩子,这不是她的错;尊重并保护受害孩子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了解事实真相,鼓励孩子说出真话,并给予支持和安全感;安排受害孩子去医院检查,并接受心理辅导。

让未成年幼女远离性侵害,除了法律惩戒、防范措施到位,还有必要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申城几十所学校陆续开展预防性侵教育活动,告诉孩子远离性侵需要注意的基本事项。俞风怡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是重要一环,但最重要的还是家庭教育。

俞风怡也是一位母亲,女儿刚过一岁,她就开始琢磨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她为女儿选购了一套美国绘本,包括《不要随便亲我》、《不要随便摸我》、《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俞风怡说,这套书不仅告诉孩子自我防护的常识,还教孩子一些方法。比如,当别人触碰你觉得不舒服时,可以把他推开,可以跑开等。

俞风怡说,她经常会像讲故事一样,自然而然把这些自我保护的理念传达给女儿。“我觉得孩子在上幼儿园之前,就要对孩子进行这样的安全教育。父母要教给孩子认识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告诉孩子这些部位不可以随便让别人看、随便摸,同时也不能随便看或摸别人的这些部位;如果有人想摸,就要想办法离开他,并告诉爸爸妈妈。”

俞风怡说,通过绘本进行教育是不错的方法。“我还买了一套书,送给一位朋友。虽然我的这位朋友家里是男孩,但我觉得也十分必要。现在媒体宣传通常只强调女童,其实男孩同样需要自我防护教育,男孩也可能会遭遇猥亵等伤害。”

●女生安全既需“自保”也需“自重”

苑广阔

但就近期发生的几起女生遇害、失联等等事件来看,我觉得女生的安全既需“自保”,同时也需“自重”。所谓的“自重”,在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要自我珍重,珍惜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去偏僻危险的地方,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二是要自我尊重,不为了外界的诱惑失去自我;不穿太过暴露性感的衣服等等。比如在近期发生的女生失联或遭遇不测的事件中,有些女生是去外地见网友遭遇不测,还有的女生是去外地投靠“干爹”,结果陷入了传销组织无法脱身。

●女生安全教育应上升为常态化教育

罗志华

可见,就当前而言,应急式教育不可或缺,但从长远来看,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安全教育体系,它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危险,也包括可以预见、甚至不容易想到的其它危险。

可见,当务之急,是以应急式的教育来提升女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但要避免此种教育沦为“应景”之作,就得在今后,将应急式教育上升为常态化教育,将针对女生的教育扩大到所有学生,从而建立起更科学实用也更完整的安全教育体系。

●北京多所高校开学第一课讲安全防范

安全教育不仅只在高校

近年来不仅是大学生,中小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也频繁发生,然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如此之差,让人有些唏嘘。尤其是对大学生来讲,作为一名成年人,能够如此轻易忽视身边存在的危险,除了感叹,还是感叹!“不搭陌生人的车,不要与陌生人说话,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品……”我们曾经学习过的最基本的安全认知,缘何成了一种口号!

在家长心里,难道孩子的安全还抵不过一节艺术课的重要吗?在学校眼中,安全教育难道仅是一种形式?因此,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我们希望不只是在大学展开,更希望它能成为中小学课堂上重要的一节课。

●女大学生屡被害女生安全要注意的几点

一.女生打车安全防范篇

第一,搭车要有选择。陌生人的车不能搭乘,黑车、无牌照的车坚决不坐。

第二,女孩夜间尽量不独自搭车。

第三,搭乘出租车也要时刻留心。首先要记住车牌,并及时告诉亲朋好友。其次,在选择座位时,不要坐副驾驶座上。这个位置不仅行车时不安全,而且更容易给坏司机可乘之机。还有,在车上不要只顾低头看手机或者睡觉,要时刻留心司机行驶的路线是不是有异常。最后,下车时一定要索要发票。

第四,如果发现异常迹象,立刻下车或者打开录音、录像的设备。

第五,真的发现遭遇危险,可以朝窗外呼救,请路边行人帮忙报警。呼救也有讲究,不能一味地喊“救命、救命、救命……”,最好盯住某个人,清楚告知自己的处境,请其帮忙报警。

二.基本防范意识

1、不跟陌生人走,有事找警察:遇到有人问路,儿童、老人迷路了,不要亲自送他们去某个地方,你应该做的最多是拨打110,找警察过来帮忙。

2、人少时、天黑时尽量坐电梯,并且尽量的靠近电梯按钮:如果你发现有陌生人神色诡异,不按楼层,站在你的后面,就立马按下离你最近的楼层,离开电梯,并且做好呼救的准备。

3、夜晚不要出门:没有十分紧急的事情夜晚不要随便出门,如果必须出门,即使很近也要找个人陪同前往。避开偏僻无人的地方,留意离你很近的车辆,提防两人摩托,发现有人跟踪立马跑到人多的地方。

4、不要过多透漏自己的信息:过多的透漏别有用心的会假装认识你,和你装熟人,把你带走在外人看来是正常的,那时就百口莫辩了。

三.女生安全综合防范篇

1、女生在遭受侵害时如何逃跑

坚持“先跑为强”的原则。走夜路发现一个男人向你靠近时,你不要等他伸手抓你时再跑,应该在一发现他靠近时就跑。如果一个男人扑向你,你更要马上逃走。

附近有人路过时就是逃跑的好时机,因为这时色狼不敢紧追不舍,追几步追不上就会放弃。逃跑时最好边逃边喊人。如果没有这种机会,就在色狼没有注意你的时候逃走。例如,在他解自己衣裤的时刻,或四处张望看有没有人的时刻。为自卫起见,还可以拾起身边石块、木棍给他一下,或抓一把泥土撒向他的眼睛。

在夜里,要向有光、有人声的地方跑。如果在野外,则向树林草丛青纱帐中跑。如果是在白天,尽量往有人处跑,向人多的路上跑。不小心跑进了死胡同,就尽快喊叫并敲附近的门。

2、女生在遭受侵害时如何反抗

反抗是一种“宁为玉碎”的做法,所以一般来说,女生应该尽量先用逃离、欺骗等策略,在这些策略都无效时才采取反抗的方式,搏斗是很危险的。

抗拒、挣脱是危险性不十分大的对抗。表现为挣脱对方的拥抱,推开对方,保护自己的衣服不被扯开,跑出对方的家等。

●最高法启动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联动机制试点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10日在山东青岛启动。这是法院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法院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的最新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3年年初,最高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点专项工作。2013年10月,最高法院牵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提出了办理此类案件的具体指导意见,并确定青岛市中级法院作为开展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试点单位。

据了解,青岛市中级法院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与青岛市委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民政局、团市委、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具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内容,并明确了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工作职责,制定了长效工作机制。

THE END
1.十四岁以上女孩称为妇女的法律规定律师普法十四岁以上女孩称为妇女的法律规定2020-04-22 2,324 普法内容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妇女不是单纯指已婚妇女。《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https://www.110ask.com/tuwen/10060169876196099223.html
2.14岁女生和18岁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法律上如何定义?13岁男生跟14岁女生自愿发生性关系,法律上怎么说? 刑事案件 1.7万人问过 综合律师团队已解答 获取解答 > 13岁男生与14岁女生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触犯法律? 刑事案件 1.66万人问过 综合律师团队已解答 获取解答 > 还有疑问?直接咨询律师 > 14岁女生和18岁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法律上如何定义? 3456 位律师在线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6327738.html
3.何种法律定义了14岁及以上人群为妇女虽然法律未明确界定妇女的年龄阶段,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违背妇女意愿,使用强制、恐吓或其他方式,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者,以及与不满1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者,均构成强奸罪。故通常将年满14岁的女性称为妇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https://v.66law.cn/wenda/3200349.aspx
4.法律上14岁以后就是妇女吗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法律上14岁以后就是妇女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https://www.64365.com/zs/1871385.aspx
5.3月:妇女节里的女性倡议,赛博空间中的性别关注未婚杨紫琼性别同时,反家暴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1月施行的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 公益机构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发布《家暴受害人困境调查研究报告》发现:女性家暴受害人占绝对比例,说明家暴既是暴力问题,也是性别问题;在对外求助过程https://www.163.com/dy/article/I2P7R6VA0514R9P4.html
6.未成年男生和满14岁的女生发生关系违法吗?(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https://www.lawtime.cn/ask/question_33563940.html
7.头条文章楚蒂·里希特(Trudy Richter)是1959届毕业生中唯一一个没有获得法律学位就决定离开哈佛的女生。对她来说,这是一个闷热、孤独且充满敌意的地方。但楚蒂(一个致力于社会正义的人,在她80多岁的时候还在抗议)在学术上热爱法律。在辍学20年后,她重返法学院,并在她40多岁时成为了一名律师。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634601890179776737
8.我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什么济南李艳宏律师我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女性叫妇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www.faniuwenda.com/Audio/Index/show/id/378297.html
9.满14岁的女生是妇女吗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复杂,我们要从法律和社会两个方面来探讨哦!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个谜团吧!一、 法律中的定义 在法律上,14岁以上的女生被正式称为妇女,这个界定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呢!法律规定使得我们在讨论性别和年龄时有了明确的标准, 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妇女”的理解又是怎样的呢?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3266535231591120&wfr=spider&for=pc
10.什么叫妇女妇女的定义和由来有的商家干脆把妇女节欢呼为“女王节”、“女神节”,甚至不成文地在“3月7日”庆祝“女生节”,尽力避免把年轻的女性称呼为“妇女”的尴尬。 那么,我们究竟如何去理解“妇女”这个称谓呢? 释法说理,从官方的定义上了解“妇女” “妇女”并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已婚女性,按照我国官方界定,14岁以上的女性都属于https://www.huanghehao.cn/h/144534.html
11.法律上规定女生多少岁才是妇女?另,我觉得楼下的说的不对。14岁以下的女孩叫做幼女,14岁至18岁的叫做少女。再有女人和妇女的概念也https://iask.sina.com.cn/b/1H3rv7MYefv7.html
12.被贩卖的亲情:揭开人口拐卖的黑暗面妇女被拐卖是一个长期以来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在现代社会,尽管法律对于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有所规定,并且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妇女的权益,但拐卖妇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在这篇博文中,我们将探讨妇女被拐卖问题背后的法律方面。 妇女被拐卖的定义 根据法律的规定,妇女被拐卖是指以非法手段将妇女从原地带走或者非法http://www.gzhuiyi.net/qqgs/270129.html
13.如果和14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导读:行为人和14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犯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http://www.xsbh.org/tuwen/18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