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妇女权益保障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了从不同角度了解妇女法10年来的实施情况,本次调查从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社会公众.调查公众对妇女法的认知程度,对妇女权益保障状况的评价以及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要求.并以男性为参照,围绕政治,劳动,婚姻,家庭等问题较突出的领域分析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二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等妇女权益保障机关机构的负责人.调查上述单位和部门对妇女法的认知水平,贯彻落实妇女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展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二,调查对象
1,居住家庭户内的16岁至60岁的中国男女公民:
2,妇联,宣传部门,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妇女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执法机关认真履行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社会公众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这部法律的实施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文化事务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形成基本的社会共识.总体上看,妇女法的执行情况较好,群众的满意度较高.主要表现在:
1,公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知程度
85.3%的被访公众知道我国目前有保护妇女的专门法律,其中75.8%的人能够正确的说出妇女法的名称.在知道妇女法的人中,56.2%认为这部法律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很有用,36%左右认为有点用.
74.0%的人对妇女法认知程度较高,58.9%的人能正确写出该法中涉及的妇女六项基本权益.
四,主要问题
社会政治参与方面:
1,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薄弱;
2,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
劳动权益方面:
1,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
2,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低于男性;
3,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
4,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不利位置;
5,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
婚姻家庭方面:
1,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主要受害者;
2,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受到侵害.
五,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
2,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
3,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
参考文献:
1,××××××××××××
2,××××××××××××
3,××××××××××××
附:调查原始材料(访谈式)1
社会我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于5月2日-3日在运城市红昌建筑工地,调查了100名工人的情况,结果发现,有40人都是未满18周岁初中生一,数据分析
通过调查市区内的辍学打工者的辍学原因,发现他们有25%是迷恋网吧,不好好读书,以致于整日泥溺在网络游戏中落下功课,而无奈辍学;40%是因为家庭贫穷,没钱读书;5%是因为父母亲离异,孩子无人教导,沦落到社会中,从而使他们学坏,不想上学;30%是因为学生厌学,由于部分老师水平不高,所以导致学生厌学情绪,最后导致辍学.
二,辍学原因分析
近年来,政府给学生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什么还有同学不断辍学.我想:这其中与社会思潮,学校教育水平,家庭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1,家庭困难
这是学生辍学的重要原因,因为国家至今还有许多贫困地区,家庭人均收入不到350元,送子女上学确实力不从心,再有就是许多家庭都有下岗职工,经济困难,所以学生会因奏不够学费而导致辍学.
2,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
近年来,上学出来不包分配,有的毕业生刚就业就下岗,所以一部分农村家庭"跳农门"的思想破灭了.于是,产生了读书无用论的思想,从而导致家长不但不劝已辍学的子女上学,反而劝他们别上学,所以学生会随大流而导致辍学.
3,家庭离异
有的家庭离异给孩子造成的心理压力很大,负面影响也很大,所以,有的孩子会以不念书等方式来逃避问题,这也是他们辍学的一个原因.
4,学生厌学
学生厌学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是学生成绩差,对学习惧怕,所
以会厌学而导致逃学,辍学;二是少数教师水平低,激发不出学生的潜力和积极性.由此观之,师资力量弱也是学生厌学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建议
学生辍学是一个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起来,否则,国家不会进步.所以,我希望:
1,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于教育方面,使学校环境大大改善.
2,应当大力培养师资力量,从而通过教师提高学生对学习的浓厚兴趣,达到兴国的目的.
附:调查原始材料(问卷式)
关于初中生辍学情况的问卷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具大力量,是个人和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的形势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立足于社会,但近年来,辍学的人越来越多,结果令人担心!他们为什么辍学呢为了找出学生辍学的原因,切实解决他们的辍学问题,我就这问题做一个调查,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就这一问题做一下回答,谢谢.
您现在从事何种工作(请在相应项中画√)
农民b,农民工c,工人d,公务员e,个体企业老板
一、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情况
(二)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近年来,**市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力度,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到20**年底,**市女干部达到1728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0.2%。其中,有厅级女干部4人,县级女干部124人,科级女干部764人,除广饶县委班子因干部调整暂时缺配女干部外,市、县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50%和56.7%。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到16.**%。市和县区两级人大代表中,妇女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1%和22.8%,两级政协委员中,妇女所占比例分别为17%和23.5%。女党员数量明显增加,**市女党员达到13098人,占**市党员总数的15%以上。
(三)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得到重视。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是消除妇女贫困、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首要因素。**各级妇联加大“春蕾计划”实施力度,资助年幼贫困女童完成义务教育,对大龄女童开展后续教育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女职业培训。目前,**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女生巩固率达99.32%,高中女生毛入学率达91.32%;培训农村妇女27.5万人次,有3.39万名妇女获绿色证书,2.32万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
(四)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落实。目前,**市全社会从业女性52.1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6.1%,其中城镇单位从业女性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39.2%。妇女就业层次明显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到了41.5%,科教文卫金融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数上升,一批知识女性跻身于高科技领域和新兴产业。就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从事第三产业女性5.35万人,占比重39%。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行业可规定录用人员性别比例以外,其他单位均不得提出性别限制。近两年**市新招录公务员中女性比例均超过55%。广大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更多的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今年**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中女性占到39%。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逐步落实,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不断扩大。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条例,98%的企业严格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保护。**各级妇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持管、防、治、建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18个,为受害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注重保护妇女生命健康权,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20**年,**市妇联与卫生局联合争取将农村妇女“两病”普查纳入市政府为民所办实事,免费为**市13.78万名年龄在35—49岁之间的已婚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健康普查。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得到维护。**各级妇联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十星级文明户”、“零家庭暴力村庄”等的创建活动,尤其是平安家庭创建纳入了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依法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各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了妇女维权法庭,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原有的“1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维权机构的基础上,与综治办、法院等14部门联合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与市综治办等7部门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与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家庭暴力救助站。**建立了妇联特邀陪审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有22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13名妇联干部被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市有1000余名司法工作者和妇联干部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
二、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措施
(三)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引领妇女创业就业。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本领。面向农村妇女深入推进实施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和“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根据当地产业布局有针对性地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面向城镇妇女开展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本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面向女企业家开展现代管理知识和经济形势培训。面对毕业女大学生举办就业创业指导报告会。二是搭建援助平台,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开展妇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就业信息对接”网络招聘活动,将“**妇女网”与“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进行链接,实现了资源共享,拓宽了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渠道。充分发挥女能人的带动作用,鼓励女企业家和致富女能手带头消化安置下岗女工、女大学生、返乡女农民。实施“信贷助推万名农村妇女创业行动”,为创业妇女提供资金扶持。
(四)参与平安创建,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创建平安、文明、和谐家庭的目标,以家庭为主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治安防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家庭、安全措施进家庭、纠纷化解进家庭”“五进家”和家庭“无毒、无赌、无黄、无、无传销、无暴力”“六无”活动,提高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的意识。二是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目前,**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村庄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6处,为流动妇女提供了学习培训、健康教育、法律帮助、文化娱乐等服务,维护了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平安家庭护全运平安”、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零家庭暴力社区”、“零家庭暴力村庄”等活动,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贡献。二是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生活富足安康、村风文明向上、村容整洁美观、家庭和谐幸福、妇女素养提高”的目标。三是开展“净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提高家长指导孩子健康文明上网的能力。四是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家长学校,举办优秀家长巡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家庭教育普及率。五是开展“爱祖国、爱家乡”书画摄影大赛、“小海豚”故事大王比赛等活动,丰富了妇女儿童的文化生活。六是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模范典型。
(六)注重办好事、实事,保障妇女弱势群体利益。一是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开展“结对认穷亲”活动,授技能、上项目,帮助脱贫致富。对劳动能力差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采取给予物品和资金救助的方式,改善她们生活状况。二是开展“为妇女送健康”活动,开展了“关爱女性”免费健康查体活动。三是开展“同心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发动志愿家庭与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在精神和物质上对灾区贫困家庭进行帮扶援助。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帮助所联系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五是争取政策对农村少儿舞蹈美育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了她们的教学能力。
三、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不够广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观念还不够深入。在工作中,往往偏重于把广大妇女群众作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宣传对象,对男性尤其是各层次的男性领导干部宣传的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单位和领导对妇女维权工作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保障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在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得不到全面落实。
二是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在城市,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正职人数偏少,副职实职较少,个别应配备女干部的岗位尚未配齐。同时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在农村,由于受到“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思想和从夫居习惯的影响以及农村换届过程中职数限制等原因,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不高。
三是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突出,个别单位和部门在招工中存在招男不招女、减员增效中裁女不裁男的问题。企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也时有发生。部分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困难企业的女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较差,安全卫生设施不配套,“四期”保护做得不够好,不能按时查体,存在加班加点现象等。
五是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家庭暴力和重婚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女性在家庭中受歧视、虐待、残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一些地方和范围内还根深蒂固,等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
四、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更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环境。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根据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更加适宜和更加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妇女群体、对各级党政领导、对司法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推动性别意识进入领导决策主流,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高校、进机关,扩大性别平等教育的普及面;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重视妇女参政议政,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女干部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干部脱颖而出的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女干部尤其是年轻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为女干部提供接受培训和开发能力的机会,提高其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二是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立法、司法实践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通过人大执法检查、调研等渠道,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执法检查监督,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得以全面实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避免和减少性别歧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促进建立稳固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预防作为重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四)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妇联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专兼职干部队伍,是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联的职能和作用也进一步做出了规定,为妇联组织更好的发挥优势,开展工作,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提高妇联维权干部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准确把握妇联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水平,使妇联维权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
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维权工作的研究、探索和创新,优化社会环境,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维权制度和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构筑社会化工作格局,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保障广大妇女合法权益,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保障妇女权益。
二、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确保我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年以来我区妇联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力度,首先,在广大妇女干部、妇女群众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妇女权益的落实。
如何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还需我们不断地努力,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新路子,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落实妇女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切政治文明的最终标准,都基于对现实中的人的权利的判断。妇女的法律地位最能表明文明程度,在人权的时代,在文明的政治状态下,妇女理应享有和男子同等的人格尊严、同等的地位和同等的权利。”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联合国机构已通过若干有关保护妇女权利的公约和宣言,比如《妇女政治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等。在1993年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上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妇女人权”这一概念第一次正式出现,这标志着妇女人权概念正式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接受。现在,妇女地位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有关妇女自身利益的问题,而是提高到关乎“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的高度来认识。
一、国内外研究情况
其一,在国内关于《妇女权益保护法》修改案看我国妇女人权的发展。有的作者认为,从总体上看,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在政治权利方面、文化教育权益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财产权益方面、人身权利方面、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加大了对妇女人权保护的力度。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和通过是全国广大妇女政治生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充分反映了我国对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政府对妇女人权的尊重与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有的作者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和通过,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法律的上述变化和进步,同时,也带给我们对它的一系列理性思考,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般法还是特别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和谐统关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体权利规定和程序权利规定的关系;《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所体现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关系。
其二,涉及妇女人权的具体方面,比如反对家庭暴力、性人权保护,以及提高妇女参政权。有作者说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侵害的妇女的人权。和谐社会理应包括两性关系的和谐和家庭关系的和谐。要构建和谐社会,反对家庭暴力刻不容缓,应从思想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工程等方面着手。有作者认为我国应当通过制定专项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警察机构的职能、对婚内进行明文规定、设立民事保护令制度以及在法院开设家庭暴力专庭等方而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立法,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基本人权。有作者说实实在在依靠法律,就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公民自身和整个社会的传统观念,遏制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滋生,保证妇女的生命权、人身权、安全权、以及其精神和身体的完整等基本人权的真正实现。有作者说加强制度建设,为妇女人权提供制度保障。
二、笔者观点
一、妇女工作“三区”建设的内涵及目标
“妇女事业发展先行区”,是指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的江苏突出争先领先率先的理念,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上先行一步,探索出一条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妇女期待、体现地域水平且行之有效的妇女事业发展之路,实现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在全国创造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经验的先进区域。其建设目标是:构建符合省情、领先全国、功能完善、统筹协调的妇女事业发展体系,推动妇女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妇女事业与“两个率先”进程同步发展,到2020年江苏妇女事业主要指标在全国领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
“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是指江苏积极探索新的机制、方法和手段,在妇女维权工作上创造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成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工作样板区。其建设目标是:逐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机构网络健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妇女诉求渠道畅通、妇女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目标,到2020年江苏妇女权益保障水平与江苏“两个率先”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妇女权益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形成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江苏模式”。
“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实践区”,是指江苏各级妇联围绕江苏发展大局,把创新精神贯彻工作全过程,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进行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与组织创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探索妇联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之路,提升妇联干部创新能力,扩大妇联工作影响力,创造先进的妇联工作经验。其建设目标是: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成自身资源整合与运作效率高效、工作具有开放度与包容性、社会关系网络不断扩大的现代化妇联组织,切实履行好带领妇女投身“两个率先”的组织者、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妇女需求的服务者的职责,成为妇女群众可信赖依靠的“温暖之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形成可供借鉴的江苏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二、妇女工作“三区”建设的指标内容
“妇女事业发展先行区”是第一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保障、妇女权益维护、妇女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是第二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源头维权、普法宣传、工作、维权平台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妇联维权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实践区”是第三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党政重视支持和社会环境优化、妇联工作理念的与时俱进、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工作内容的重点选择机制、妇联干部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等五个方面。
三、妇女工作“三区”建设的推进路径
贯彻依法治省,建设“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第一,健全源头维权的机制体系。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评估,在法律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积极参政议政,通过提案议案及时反映妇女平等诉求;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强化妇女维权的法律保障。第二,完善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扶助妇女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维权热线,鼓励有关机构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满足女性当事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完善领导调查与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妇情民意;创建基层维权服务平台和新型媒体维权服务平台,推进维权专业化。第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大调解格局,建立妇女维权案件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调解委员会,提升婚姻家庭等纠纷调解成功率。第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提高妇女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制定普法宣传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把社会性别理论纳入法律部门常规培训内容,加强对妇女维权专兼职人员的培训。
2011年街道儿童妇女工作总结
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就业领域,使广大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是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重要目标。随着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下岗职工逐渐增加,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街道妇联在努力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活动”,依托社区为下岗女职工排忧解难。在社区建立健全了“辖区下岗人员信息网络”、“本地区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信息网络”,发挥再就业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女职工上岗的推荐工作。建立了职业介绍所、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帮助825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掌握政策,为辖区143名下岗女职工办理了享有减免一年半税收的“明白卡”,为她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对妇女低保对象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尊严和权益。
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街道妇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开展多形式、宽渠道、全方位的妇女维权活动。四、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关爱妇儿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大力推进儿童工作,各项帮扶措施得到新改善。街道妇联开展了“手拉手、一帮一”脱贫活动,认真开展了“二拉”、“五帮”活动,深入开展了“春蕾桥”、“助困桥活动”。社区建立了特困家庭儿童档案,形成了在每年春节、“六一”儿童节社区为这些贫困儿童献爱心、送温暖的好风气。
[关键词]法律意识;妇女;合法权益
(一)唤醒妇女的主体意识
(二)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三)增强妇女的维权意识
一、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夯实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
局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并将其列入了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副政委***为组长,全体女警参加的妇女权益保护小组,并对活动经费保障方面都给予了有力保障。该小组定期举行会议,对我局的妇女权益保护情况进行通报,对如何维护妇女权益进行讨论,还积极组织女警开展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学习,教会她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确保了全局妇女权益得到保障。
二、加强妇女保护法律知识宣传,营造尊重妇女的良好氛围
我局坚持以妇女利益为根本,立足现实,从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保护妇女权益,全面提高妇女法律意识。近几年来该局重点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让全局民警认识到了保护女性、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了男性民警爱护家庭、尊重妇女的意识,增强了女性民警自我保护的自觉性,为女性民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女性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女性的主体地位
我局突出“用”字抓培养,积极推荐表现优秀的女民警,将她们从幕后推向前台,通过不断培训、换岗、学习等形式培养成为中层干部,不断提高女民警的能力和水平,让女民警“能用、可用”,让领导“敢用、想用”女民警,更为党和政府及该局各级部门提供了放心、能干事和能干成事的优秀女干部。
四、加强妇女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一、以教育培训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女性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理论素质;要通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客观实践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妇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与本领。
二是着力培育和开发女性人才。全面实施《区2008—2011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大力培育女领导干部、女性经营管理者和女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配合组织部门不断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适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更多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失业妇女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和她们的实际需要,重点进行家政、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问题。
五是加强信息调研。重点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外来务工妇女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新问题、家庭教育等进行信息调研。通过走访慰问、专题研讨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和社区,现场实地了解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服务群众为主题,进一步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
三是开展“岗下创业”活动。开展“三八架金桥春风送岗位”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与企业家联合开办提高女性创业能力(getahead)培训班,增强妇女应对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是开展走访活动。六一期间开展“情系单亲母亲,关爱特困女童”活动,走访慰问35户特困家庭和百名品学兼优的春蕾女童。同时,“三八”期间,开展“送保险、送体检、送智慧”活动,并慰问百名特困单亲母亲。
五是继续实施“家庭文明”工程。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15000户、“和谐家庭”标兵户100户、“文明(楼)院”30个、“好邻里”11位。深入社区指导“星级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六是组织庆“三八”文艺演出活动。举办“巾帼和谐花盛开——鼓楼区‘庆三八妇女节迎国庆6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六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接待并处理好来信来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力争结案率达100%。
三、以普法维权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通过监测评估,了解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状况,并做好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三是健全维权网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是妇联工作的原动力,更是常抓常新的永恒主题。在建立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完善街道和社区维权站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纠纷特邀调解员、“鼓楼区法律援助服务团”的作用,指派有妇女儿童维权经验的专长律师,认真办理援助特殊困难妇女案件,做到亮牌服务,优先接待;与劳动部门联手,加强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网络。以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为突破口,推动妇女各项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增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努力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妇联常委、执委、团体会员和妇女代表的表率作用,认真执行常委会、执委会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多元化、开放式妇女组织网络,完善与团体会员的工作联系制度,结合社区建设的发展,巩固街、居妇女组织,进行省基层组织示范点推进会,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和妇女工作示范社区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形成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妇女工作格局。争取在一家两新组织建立妇女组织.根据省市妇联部署,在执委和女企联开展妇女工作热点问题调研社区妇联换届工作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09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一、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和农村妇女权益
(一)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的内容
农村确权赋权改革以农村资源要素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和发证等,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的机制保障。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使得农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交叉,通过改革,厘清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进而能够形成比较成熟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并从中明确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外延及其各自权能,明确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成员资格的退出机制。
(二)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
二、农村妇女权益侵害的现状及原因
(一)现状
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基本法律,以及其他一系列的规章、政策性文件,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现实中仍有部分妇女因性别、婚嫁或婚变不能享受法律赋予的平等权益,导致法律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分配起点上公平而过程不公平的事实,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4.未婚女性的权益受侵害。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沿袭下来的家庭父权制度,使得男性以“世居者”身份在家庭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家庭以父系血脉进行传承。有限的资源与并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驱使“世居者”常常以牺牲“非世居者”的利益来保全自己的利益,他们指望女性出嫁空出股权、土地等集体资源,对未婚姑娘及待嫁女的权益减半计算或者预先取消资格。一句俗语“姑娘迟早是别人的”彻底地诠释了这一现象,认为家庭和村庄投入到姑娘们身上的资源被转移到丈夫所在村庄,并能对其做出永久性贡献;而做出投入的家产和村庄并未获得回报。前面所述的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案中,还涉及了一直未婚的杨女士和金女士女儿权益减半的侵害。
(二)原因分析
我国法律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政策也致力于保障妇女权益的实现,但现实中农村妇女以土地为核心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究其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传统观念的制约、政策制度的不足、村规民约缺乏监督以及司法和行政救济渠道不畅等因素。
1.传统的男权文化。“女性是人类社会中第一种奴隶。作为整体,她们是男性整体的奴隶;作为个人,她们一直是男性英雄们掠夺和压迫的对象”。在我国,男权至上在《易经》中已基本形成,从秦汉,经唐宋,至元明清,漫长的封建社会系统化了中国古老的男权思想,形成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等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强行将妇女置于依附性的性别角色。在传统男权观念的影响下,一些传统习俗逐渐形成并沿用至今。“妻从夫居”习俗影响着农村女性的合法权益,女性结婚后搬至夫家生活,其在原居住地享有的集体资源被剥夺似乎已成约定俗成。“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男性继承”习俗直接导致女性权益的丧失。资源的有限与拥挤,“养儿防老”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欠缺,很自然地将女性权益尽可能排除在外。
4.司法救济存在问题。农村妇女在自己的权益受侵害时,大多选择村委会协调解决,然而这在村民会议上难以实现权益的维护;少部分的女性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法律往往没有有效手段来解决。以土地权益为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一规定使得法院难以对这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做出裁判;第十六条又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因此,法院则不能直接受理农村女性要求土地权益的诉求,而是必须先由乡镇政府调解,再通过行政诉讼来裁决。程序上只有在乡镇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一过程又会因管理责任、执法权限等问题而推诿。另外,多数农村没有土地预留,即使法院作出裁决,也难以执行。
三、建议和对策
我国农村妇女权益受侵害十分普遍,已直接影响到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打击她们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构和男女平等的实现。针对农村妇女权益侵害的原因,我们认为可从法律政策、司法救济以及监督机制着手。
1.呵护女性,关爱女性,创先争优齐齐来!
2.关爱女性在你我,争先创优红旗手。
3.争做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新女性。
4.争先创优千万家,造福生活笑哈哈。
5.这个时代在变迁,妇女能顶半边天。
6.与美丽为伴,携幸福同行!
7.因为你,企业有了将来,创先争优,有你,有未来。
8.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9.阳春三月懂得怜香惜玉才是真汉子,妇女佳节不忘创先争优才是女豪杰!
10.学习科学知识,为春晓开发多作贡献。
11.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
12.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
13.学习科学知识,为春晓开发多作贡献。
14.“三八”到了,让我们为亲爱的母亲做一件事、说句暖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