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实施电子专票42问(不能作废清单开具等)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

3.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哪些地区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

4.前期已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有何变化?

5.电子专用发票长什么样?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样如下图所示

6.电子专票发票票面样式有何变化?

7.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里有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面上不再展示发票专用章。

8.电子专票为何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9.电子发票的文件格式有什么特殊?

电子发票的文件格式目前为OFD格式,电子发票购销双方均需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下载地址同开票软件)才能阅读、打印。

10.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如何下载?

11.电子专票如何领用?

电子专票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12.电子专票如何交付给受票方?

确认票面信息无误,点击界面下方“开具”按钮,完成发票开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二维码或者发送邮件的方式,将已开具好的发票交付购方。

13.电子发票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4.电子专票如何存储保管?

15.纳税人如何查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18.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和开票限额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19.电子专用发票票面开具具体要求?

购货单位栏填写:在填开界面手动输入购货单位信息,或者双击选择之前设置好的客户编码。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20.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能开具多少条?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暂时最多支持开具100条。

21.电子专用发票能开销货清单吗?

答:可以。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22.受票方向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票方索取纸质专用发票的,开票方是否应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23.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24.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25.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的纳税人用什么系统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26.开票软件如何下载?

27.电子专票开票设备是否收费?

开票设备免费领取。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二手车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28.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纸质普票、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二手车发票。

29.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是不是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都可以开具?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部分受票方因自身管理需要,可能仍需使用纸质专票,为保障受票方权益,其在索取纸质专票时,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30.实行专票电子化后,受票方可以索取纸质专票?

可以。部分受票方因自身管理需要,可能仍需使用纸质专票,为保障受票方权益,其在索取纸质专票时,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但是只能选择可以开具电子专票或开具纸质专票一种方式,不能就统一开票事项同时开具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

31.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客户要求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可以换开吗?

32.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33.电子专票开票是否收费?

34.如何知道电子专票正常、红冲、异常等状态?

35.电子专票发票信息如何下载?

36.电子发票能否作废?

电子发票不可作废,可以冲红。

第一步是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购买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第二类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第二步是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是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电子专票。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38.如何开具电子专票负数发票?

负数发票开具: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需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如图1所示。

图1

点击“红字信息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弹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页面,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如图2所示。

图2

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选择已抵扣,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选择未抵扣,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3所示。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根据原蓝字发票进行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如图4所示。

图3

图4

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如图5所示。

图5

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需要进行手工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比对信息无误,系统将提示“审核通过”,点击“确认”即可继续进行负数发票填开。如图6所示。

图6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查询”中查询出待开具的负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在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后点击“进入开具”,如图7所示,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负数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开具页面如图8所示。

图7

图8

39.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是否需要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40.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41.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后应当如何处理?

42.纳税人在使用电子专票时应当注意哪些税收风险?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子专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或重复列支等税收风险,不得虚开、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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