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法律界同仁问我:“AI时代,下一项产生的民事权利会是什么?”
我明白他的意思。岁月之河起起落落,有些民事权利渐渐在成文法中消失了,如中国古代盛行千年的“典权”;有些民事权利又慢慢出现了,如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等等。每一次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都会引发法律规范的调整。变革中,既会有原有权利消失,也会有新权利产生。
对法律人而言,时常感到迷茫和困惑的是,有的新权利还来不及被成文法加以规范,纠纷就已经产生了。当事人为解决问题,一纸诉状就会把纠纷送到法院。此时,我们该以什么应对?读书时我的老师曾说,文科的精髓是“智慧+良心”。在AI时代,“智慧+良心”从何而来?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深思之下,我发现这是一个部门法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部门法尚来不及作出调整。我们只能追本溯源,把目光投向部门法的上位法——宪法,在宪法中寻找答案。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自己历史、现状以及未来的理念体现,也是在不同时期不断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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