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者借用越南人的名字开公司有风险吗?
文|梅松律师
一、为何借用越南人名字开公司?
1、根据WTO规则或双边、多边协议的规定,越南未完全对外开放,如国内旅游业。
2、对外资有最低投资额要求。如综合诊所对外资的最低投资额要求为200万美元。
二、代持股协议在越南有效吗?
三、代持股协议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根据2015年《越南民法典》第131条的规定,无效的协议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即投资人的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人将还返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款。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代持股人将股份、股权进行质押,或转走公司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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