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来,我国的计算机等级保护制度得到了完善的发展,并在各个行业中得到了切实的实践执行,对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今天,等级保护2.0时代,将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和网络安全态势,不断丰富制度内涵、拓展保护范围、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政策、标准和支撑体系。
等保2.0:2016年10月10日,第五届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大召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郭启全总工指出“国家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等级保护制度已进入2.0时代”。
下面来看下详细的发展历程:
等级保护1.0时代:
2004-2006年,公安部联合四部委开展涉及65117家单位,共115319个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和等级保护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2010年4月,公安部出台《关于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提出等级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2010年12月,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贯彻执行等级保护工作。
等级保护2.0:
2016年10月10日,第五届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大召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郭启全总工指出“国家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等级保护制度已进入2.0时代”。
等级保护2.0时代:
2017年1月至2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系列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系列标准等“征求意见稿”。
2017年5月,国家公安部发布《GA/T1389—201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A/T1390.2—201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2部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等4个公共安全行业等级保护标准。
未来展望
等级保护上升为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第31条规定“对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等级保护对象将不断拓展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概念已经不能涵盖全部,特别是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大数据价值的凸显,等保保护对象的外延将不断拓展。
等级保护工作内容将持续扩展
等级保护体系将进行重大升级
2.0时代,主管部门将继续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形成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在现有体系基础上,建立完善等级保护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测评体系、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研究体系、教育训练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