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完整版)

1、刑法学,刑法学的学科体系,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刑法的制定根据和任务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简单而言就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而言就是指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这个概念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刑法的制定者:统治阶级2、刑法制定目的:阶级统治的工具3、刑法制定过程: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4、刑法的基本内容:罪、责、罚,刑法概念的广义狭义之分,狭义刑法,是指

2、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典形式公布的刑法。专指刑法典。广义刑法,是指一个国家制定的所有涉及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二、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1.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2.刑法反映统治阶级意志。3.刑法是统治阶级阶级统治的工具。4.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所决定。(二)刑法的法律性质1.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最严厉。,第二节刑法制定的根据和任务,一、刑法制定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二、刑法制定的根据宪法是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是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刑法制定国情依据,三、刑法的任

3、务,保卫国家安全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第二讲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特指刑法典)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总则有5章,共101条。分则有10章,包括10大类犯罪。附则为刑法典最后1个条文。刑法典条文共计452条。,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4、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5、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刑法的解释:法律总是需要解释的,推荐图书,张明楷: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刑法分则与刑法解释原理,刑法的解释,(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1.立法解释,即立法机关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有三种情况:在制定刑法时列入解释性的条文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草案的说明对立法精神和规范含义所作的阐明。在刑法实施过程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某些内容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3.学

6、理解释,是由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对刑法规范所作的解释。属无效解释。,(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即对刑法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如组织他人卖淫罪、强奸罪原因在于语言有局限性:抢劫罪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包括: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事物属性和形式逻辑,将该事项当然包含该规范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抢劫与抢夺国有档案罪;盗窃、侮辱尸体罪扩张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出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侵犯通信自由罪:电子邮件短信?限制解释:是对刑法条文作出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故意杀人罪,类推解释与扩

7、大解释的区分,马车和拖拉机电动车汽车的区别冒充军警人员:假冒和充当,1.从形式上看,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2.从概念的相互关系上看,没有借助上位阶概念3.从着重点说,扩大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本身,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而类推解释是在规范外对事实的比较4.从论理方法上,扩大解释是扩张性的划定刑法的某个概念;而类推解释则是认识到某行为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相似行为具有同等恶害性为由作为处罚5.从实质上说,扩大解释没有超过公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真题解析,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

8、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选项A说法错误。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纳入司法解释后,仍属类推解释。选项B说法正确。“汽车”通常是指以汽油发动机作动力的运输车辆,而拖拉机通常是以柴油发动机

9、作动力的,因而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选项C说法正确。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如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等。但是,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等。选项D说法正确。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的成立条件更加严格,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条件更

10、加严格的累犯,那么更不应当成立条件比较宽松的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符合当然解释的基本原理。,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三大基本原则的确立:我国第3、4、5条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原则的意义。,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四、

11、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换句话说,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必须由刑法预先明文规定,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刑。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是建立在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基础上的现代刑法理论更强调罪刑法定原则是民主主义和人权主义的体现,心理强制说,人作为自然的存在者,具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人受因果规律支配,没有自由,犯罪原因是感性的冲动。为防止犯罪,就要抑制人的这种感性冲动,其措施就是刑罚,即被他称之为“感性害恶”的东西。刑法的规定,预先使人们知道因

12、犯罪而受刑,刑之苦大于罪之乐,从而抑制自己不去犯罪,此即“心理强制说”。黑格尔认为,此观点只是把人当做狗一样看待的理论,而没有尊重人的尊严和自由,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1.刑法的渊源排斥习惯法。习惯则带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必须依据成文的法律2.刑法的效力否定溯及既往的效力。“昨天的行为不得按照今天立法的刑法法规来处罚”3.刑法的适用禁止类推。类推,是指刑法上没有规定的行为,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刑法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的制度。类推的本质是“法无明文”却要“法外治罪”4.刑罚的适用反对不定期刑。不定期刑,是指在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刑时,根据服刑人的表现即在行刑阶段最后确定刑期的制度。必须有确定的刑

16、我国刑法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的,适用本法。”,(三)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的犯罪,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适用我国的刑法。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四)普遍原则,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

18、有溯及力,如不适用,这一法律就没有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的原则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刑法第12条的规定,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习题,甲某于1997年1月到1998年1月,连续实施十余次入户抢劫犯罪行为。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应适用旧刑法的规定B对甲应适用新刑法的规定C对甲应使用新旧刑法两部刑法典中规定处罚较轻者D对甲应使用新旧刑法两部刑法典中规定处罚较重者,2.陈某,男,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

19、处有期徒刑6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A不具溯及力,因陈某的盗窃行为是1997年6月20日,此时新刑法未生效,应依行为时法B不具溯及力,因阵某案已于新刑法生效之前(1997年9月4日)审结C具有溯及力,因对陈某判的刑太重D具有溯及力,因上诉期间判决书还不具有终审效力,且新刑法规定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对此案来说是轻法,.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

20、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内容提要:本章从抽象意义上阐释犯罪的本质、概念和犯罪构成。重点:犯罪的概念犯

21、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概念,一、犯罪的本质1、中国:社会危害性2、大陆法系:对法益的侵害a、犯罪的本质同样是违法行为的本质c、犯罪与违法的界限罪刑法定原则d、刑法典具体化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二、犯罪概念的类型1、犯罪的形式概念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是危害某种社会关系制度的作为和不作为。3、犯罪的混合概念本质形式三、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1、刑法典第13条(分三个层次)A、例举例举侵害的对象分则章名B、概括三性犯罪的特征C、但书排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犯(情节是否严重),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

2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四、犯罪的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犯罪是人的行为,而不是思想。2、正确理解社会危害性A、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B、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与量的统一C、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稳定与变化的统一D、考察社会危害性的方法的科学性E、决定社会危害性的因素的复杂性,(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1、刑事违法性的含义2、刑事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关系3、刑事违法性与罪刑法定原则(三)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注意应受刑罚处罚性与需要刑罚处罚的区别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

23、于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1、意大利犯罪的确证(诉讼阶段)2、意大利犯罪事实(诉讼阶段)3、德国犯罪构成(诉讼阶段)4、德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成立的条件(刑事实体法分论)5、德国上升为刑法总论的理论体系的基干(刑法学总论)6、大陆法系犯罪成立的三个条件: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7、前苏联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主观,第二节犯罪构成,二、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

24、机统一。1、总结: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2、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抽象与具体A、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B、犯罪构成犯罪是怎样成立的?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标准、规格,3、犯罪构成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A、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B、只有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要件构成要件C、诸要件由刑法所规定或包含。,3、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包括:A、犯罪客体要件C、犯罪主体要件B、犯罪客观要件D、犯罪主观要件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A、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根据B、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

25、彼罪提供标准C、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法律保障,.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第五章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theConceptoftheObjectofCrime)1、概念犯罪客体:我国刑法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所指的社会

26、关系是刑法特别保护的社会关系关系到统治者生存条件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分类及保护手段一般的社会关系道德等规范来维护重要的社会关系法律来调整或维护特别重要的社会关系刑法来维护,2、学说,权利侵害说犯罪是对被害人权利的侵犯利益说犯罪是对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侵犯。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等多元说犯罪侵犯的内容具有多样性,不仅包含社会关系,而且包括生产力和环境,三、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准确定罪有助于正确量刑,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及意义(theClassificationandMeaningoftheObjectofCrime,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或三个层次,它

27、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根据犯罪客体体现的社会关系范围和层次的不同,一般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所有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整体同类客体一部分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直接客体个别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简单客体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次要客体、选择客体,直接客体的类型,根据个别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的单、复简单客体一个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单个的社会关系复杂客体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直接侵犯的多个社会关系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次要客体,图表,第三节犯罪对象,一、犯罪对象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施加某种影响的具体的物或具体的人。犯罪对象的具有以下

28、特征:客观性、法定性、受侵害性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的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体现;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人是具体的社会关系的主体。犯罪对象反映着犯罪客体,是犯罪客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客体则是隐藏在犯罪对象后面的犯罪的实质内容。,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第一,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者物,而犯罪客体却十分抽象第二,两者对界定犯罪的作用不同。犯罪客体常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一般不决定犯罪的性质。第三,对具体行为构成犯罪的作用不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都不可缺少的要件,凡是犯罪,都必定侵害到一定的客体,而犯罪对象则不

29、是每一个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第四,两者遭受损害的情况不同。第五,两者对犯罪的分类的作用不同,案例分析,被告人刘某,男,30岁;被告人张某,男,25岁。1992年9月间,刘某找到张某为他开汽车,两次由外地购进假冒的山海关牌香烟1150条,在偷卖时被工商机关查获。工商机关依法将刘某尚未出售的320条香烟、赃款145元以及运烟的汽车扣押,并罚款1万元,责令刘某于月底前交清。刘某拒绝交款,并与张某预谋抢回被扣的汽车。9月24日晚12时许,刘某携带尖刀、手铐,与张某一起翻墙进入工商局院内,因大门上锁无法将汽车开走,遂由张某负责给被扣汽车加油,刘某从被扣车内拿出斧子、手电筒直奔2楼所长办公室要大门钥匙。

31、刑,第二节危害行为案例,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意志支配下实施的有害社会的身体的动静。危害行为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危害行为是行为人的身体的动静,具有人类行为的一般共性。第二,行为人的身体动静是在其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第三,危害行为客观上必须对社会有危害并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二、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一)作为指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法律要求人们不应为,而行为人却有所为。“不当为而为”(二)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的必须履行的某种特定的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这种义务的行为。“当为而不为”,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

33、不作为犯只能是针对现实的犯罪,持有,不是行为的第三种形式,既不同于作为,也区别于不作为,第三节危害结果,一、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包括危害行为所引起的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是指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危害结果具有以下特征:1、危害结果的客观性2、危害结果的因果性3、危害结果的侵害性4、危害结果的多样性,二、危害结果的种类,1、构成要件结果与非构成要件结果2、物质性结果和非物质性结果3、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三、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第一,有些犯罪以结果是否发生或结果的大小、轻重

35、果关系的复杂性,因果关系学说,1.条件说: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2.原因说:以某种规则为标准,从导致结果发生的条件中挑选出应当作为原因的条件3.相当因果关系说:4.合法则的条件说:根据科学知识,确定了前后现象之间是否存在一般的合法则的关联后,才能进行一般的具体的判断。5.客观规则理论我国:必然和偶然的因果关系,三、因果关系的联系形式,(一)必然因果关系许多危害行为往往只包含了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只是这种可能性与其他包含结果发生可能性的介入因素(他人的行为、被害人本身的状况、地理环境特点、自然力的作用等)交织在一起共同发生作用,危害结果的发生才会有可能性变成现实性。因此,必然因果关系的形

36、式也是复杂的,大致有以下形式:,第一,一个危害行为直接造成了通常情况下均会发生的一个或几个危害结果。例如,某甲携枪同某乙等4人去打猎,某甲见左前方有光亮,以为是野兔,举枪射击,结果将走散的某乙击中,某乙当场死亡。某乙的死亡结果是某甲疏忽大意开枪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第二,某人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不是必然地产生某种危害结果,但由于被害人自身的特殊条件,却产生了这种危害结果,例如某甲与某乙争吵,某甲挥手一拳,不是很重,打在正常人身上至多能引起疼痛,但某乙恰好是肝脾肿大,经不起一击,结果甲的一拳使乙的内脏破裂而亡。,第三,某人的行为必然引起另一人的行为,而由后一个人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危害结果,这样,前一

37、行为与最后的结果有必然因果关系,例如,某甲与同伴某乙在浴室淋浴戏耍,甲推了乙一把,乙倒退几步撞到在一旁洗澡的60多岁的老人丙的身上,丙措手不及,跌倒在地,送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第四,某人实施了高度危险的行为,使得危害社会结果随时都可能发生,被害人的行为又使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例如,某甲狩猎,晚上在林场的小道上装了许多绳夹、索绊,以击捕野兽,通常是晚上八、九点种置放,凌晨四、五点重收。一日,某甲睡觉误了时,早晨赶集的某乙路过时。触动绳绊,被活活夹死。,第五,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早晨某种危害结果,由于某种不利条件的存在,前一结果的恶性发展导致了另一严重结果的发生。例如,驾驶员某甲驾车肇事将某乙撞成重伤

38、,流血不止,由于事发地点离医院较远,结果某乙在送医院途中因失血过多而亡。这里,如果事发地点在医院附近,某乙就可能免于一死,但因为离医院太远的不利条件的存在,某乙的死亡就有一定的必然性。第六,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在这一行为作用发展过程中,介入了他人的另一危害行为,几个行为的合力产生了危害结果。例如某油料仓库负责人某甲平时对安全生产不闻不问,没有建立一个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而工人某乙在车间内抽烟,乱扔烟头,导致一起重大火灾的发生。某甲和某乙的行为与结果的发生都有直接的联系。,偶然因果关系,所谓偶然因果关系,是指某种行为本身不具有引起某种结果的必然性,但在发展过程中,其他原因偶然地介入

39、其中并引起这种结果的发生,这就是一种外在的偶然的因果联系。第一,某人的行为直接引起一种危害结果,在其继续发展过程中,偶然地介入了他人的行为,产生了另一严重结果。例如,某甲故意伤害某乙,某乙受了轻伤,根据伤情某乙没有生命危险,但某乙在送医院诊治的过程中,由于医生丙的玩忽职守,没有对手术器械严格消毒,使某乙伤口感染,转为败血症,不治而亡。,第二,某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的行为,又由于被害人的疏忽,造成了严重的结果。量刑上考虑例如某甲拦路抢劫某乙,乙逃避,由于慌不择路,跌进没有盖的阴沟洞里,造成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偶然因果关系。甲的追赶行为固然是乙逃避的原因,但甲的行为并不包含乙跌进阴沟

40、的必然性,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惊惶失措,疏忽造成的。第三,某人的行为直接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偶然地介入了自然力的作用,造成了被害人更加严重的结果。例如,甲不慎把乙的胳膊划破,乙当时也没有在意,但几天后乙的伤口感染成破伤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乙的死亡不是由于伤势严重,而是伤口感染,而伤口感染同甲的伤害又无必然联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只是存在着偶然因果关系。,需要注意的问题,因果关系的中断因果关系的不可假设性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通常指刑法禁止的行为与结果的联系有因果关系未必都成立结果加重犯不作为行为也存在因果关系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与区别,存在介入因素时因果关系认定,1.前行为导致结果发生

41、的危险性大小2.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3.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的作用4.介入因素属于谁的管辖范围,介入被害人行为的情形,1.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不得不或几乎必然的实施介入行为的,或被害人实施的介入行为具有通常性的,即使该介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也应肯定被告人的因果关系。2.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介入异常行为,造成结果,但考虑到被害人的心理恐惧或精神紧张等情形,其介入行为具有通常性时,仍肯定因果关系。3.被害人虽介入不适当或异常行为,但若该异常行为属于被告人管辖范围之内的行为,仍有因果关系。4.被害人虽介入不适当行为,但若该行为是依照处于优势地位的被告人指示而实施的,仍有因果关系5.被告

42、人实施行为后,被害人介入的行为仅对结果造成轻微作用的,仍有因果关系6.若被害人介入对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异常行为,则没有因果关系。,介入第三者行为的情形,1.与前行为无关的介入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前行为无因果关系。2.被告人的伤害行为具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高度危险,医生或他人的轻微过失不否定伤害行为的因果关系。3.被告人实施危险行为后,通常乃至必然会介入第三者行为,有因果关系。4.被告人实施危险行为后,第三者有义务阻止危险发生但未防止危险,第三者行为有因果关系。5.被告人的行为于第三者行为都有决定性因素的,都有因果关系,下列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

43、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0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暴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5刀,苏某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2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见其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赵某开枪,致赵某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丁手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的住所意图杀死钟某。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出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某的死亡和丁的杀

44、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

45、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一种蘑菇长期被人们食用,餐厅也普通使用这种蘑菇做菜,但这种蘑菇的亿分之一有毒。某大学生物系研究生甲在乙餐厅打工端盘子时,发现自己端给客人丙的蘑菇可能有毒,但他没有告诉客人丙,也没有餐厅有关人员,仍然将蘑菇送给了丙。丙吃后死亡。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52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

46、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吴某与另外三人一道为其祖坟做清明,吴点火烧纸钱,其余三人也在场,风刮火星燃烧祖坟周边茅草,吴等四人也作了短暂扑救,但见火势越来越大,吴为逃避责任,提出尽快逃离现场。此时尚未引起森林大火。吴等四人在逃离途中遇见行人,行人问那里为何冒烟,吴等四人说是茅草烧着了。吴等四人在火情出现后完全可以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但不采取措施

48、到野外狩猎,其间,乙遭到猛兽袭击,身负重伤。但甲没有救助乙,而是立即跑回家,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反之,如果是乙邀约甲狩猎,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行为与被害人的行为相结合的情况:(1)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中毒后不至于死亡,但因中毒疼痛难忍,便上吊自杀身亡。(2)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3)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相结果的情况:(1)甲持刀杀乙,乙虽受伤,但其受伤部位与程度,不致发生死亡结果;可是乙是血友

49、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2)甲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3)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脯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行为与第三者的行为相结果的情况:(1)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射中乙,致乙死亡。(2)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避逃不及而葬身火海。(3)公务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50、。(4)甲开车撞伤乙,乙因此而住院,因医生的严重过失致乙伤口恶性感染而死亡。(5)甲坐公共汽车时因汽车拥挤,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丁叫甲往车厢里挤,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乙被压死。,行为与自然事实相结合的情况:(1)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上之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2)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的地到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

51、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丙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压死。甲的行为和丁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被告人刘某与孙某系邻居,两家素有过节。2003年5月28日,因孙家在院内所晒衣服丢失,孙某的妻子在当院叫骂,两家群斗被同院邻居劝开,各有所伤,后经公安派出所处理,孙家赔偿刘家医疗费120元。同年6月7日,孙某在街上碰到刘某,就指着刘某骂,二人对骂几句后,孙某拾起地上的一根棍棒就打,在躲避中,刘某跑到公路中央,此时恰有一辆出租汽车经过,将刘某撞成重伤

52、。孙某的行为与刘某的重伤之间有无因果关系?,A喝酒后已经没有驾驶汽车的能力,与A一起喝酒的B仍然坐上A的车,要求A送自己回家。A开车时因为缺乏控制能力,导致发生事故,致使B死亡。A应否对B的死亡承担责任?,第七章犯罪主体,第一节犯罪主体的概述一、犯罪主体的概念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1、有生命的自然人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3、实施危害行为,二、犯罪主体在刑法中的意义,第一,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第二,犯罪

53、主体的情况不同,影响刑事责任的程度,进而影响到所处刑罚的轻重。,犯罪主体的分类,犯罪主体,自然人主体,单位主体,一般主体,特殊主体,一般主体符合犯罪主体一般条件的犯罪主体,特殊主体除符合犯罪主体的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一定身份条件的犯罪主体,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是指行为人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二、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三、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类或程度1.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构成,(1)辨认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行为后

54、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的认识能力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2)控制能力:是否实施已经认识到的危害行为的抉择能力或者选择能力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有机结合,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一、刑事责任年龄概念: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年龄,一个国家立法者所决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或者年龄段其意义在于从年龄上,划定刑事责任的范围,将不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确定刑事责任的

55、最低年龄,其根据主要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儿童的受教育程度等,案例被告人陈林,男,13岁(1967年10月5日生)。1981年6月20日晚11时许,陈林路过本村粮食仓库,窥见值班的两名女青年已熟睡,遂起强奸之念。他先跑到拖拉机零件仓库里拿了一根铁管作凶器,尔后由值班室窗户爬进屋内。在动手解一女青年的衣扣时,见其翻身,就拿起铁管猛击两个女青年的头部,当场打死一人,打伤一人,然后潜逃。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重大凶杀案件,影响极坏,民愤极大,拟判处陈林无期徒刑。因陈作案时尚差3个月零15天才满14岁,判刑无法律条文可依,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林犯罪后果严重,

56、民愤较大,根据具体案情,拟同意判处陈林无期徒刑。但涉及适用刑法的解释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于1981年9月1日批复:“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法(79)第14条已有明文规定,请依法处理。”原审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依法没有追究陈林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典第17条确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段无刑事责任年龄段: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禁止的下列危害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16周岁以上的

57、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刑法第17条第四款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处理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16周岁),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管教或收容,负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减刑期(14-18周岁),问题,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以江苏为例,10至13岁年龄段的低龄犯罪占到70。”由于他们都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往往对法律肆无忌惮。近日,扬子晚报一

58、则消息说,一少年惯偷受审语时出惊人:“到16岁就不再作案了”。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有人建议采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应否有上限?,刑事法定年龄认定中的问题案例:刘某在16周岁生日的晚上和另外三名15周岁的同学到铁路旁玩耍,于当晚21时将一石头放到铁轨中,次日早上9时,一火车经过时出轨,刘某是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方法:周岁指实足年龄例如:已满14周岁,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满14周岁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基准:以实施行为时而非结果发生时为基准理由:犯罪是行为,而辨认控制能力是指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跨法定年龄阶段的认定:切断

THE END
1.51政策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官网上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第34条为新增条文,列举的应罚事项包括“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感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引发广大网友与学http://wx.51zhengce.com/index.php?m=activity&a=view&id=34878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全文(罪名版)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全文(罪名版)2021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修正,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红色部分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和增加的部分内容和罪名。 http://m.law995.cn/about/flfg/24.html
3.刑法第452条刑法第452条刑事法律指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相关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等等刑事辩护问题都可以在刑事法规中找到法律依据。所以了解基本的刑事法规还是很有必要的。 2024-02-19 05:33:48 已帮助4434人 https://www.64365.com/special/xfd45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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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新刑法483个罪名+刑期一览表(完整版)142条 3年-10年 10年以上或无期 罚金、没收财产 70 妨害药品管理罪 142条之1 3年以下 3年-7年 罚金 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43条 3年以下 3年-7年 7年以上或无期 罚金、没收财产 7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44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罚金、没收财产 73https://www.360doc.cn/article/819919_1123963442.html
8.刑法一共多少条刑法一共4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为两编十章,进行了11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刑法一共多少条 《》共有十章,共四百五十二条。具体章节如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https://edu.iask.sina.com.cn/jy/37LqpSNvuxv.html
9.一法外罪名。刑法(修八)206条里有二罪,其一是伪造增值税刑法和其他法律所有法条都没有原判的罪名,故此罪为法外之罪,非法无效。二、失效的法律标准.原判适用《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及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决定》及其司法解释对我定罪量刑,认定数量巨大.但是刑法452条附件二规定,该《决定》的刑事责任规定已纳入刑法,不再适用.也就是说,相对刑责和刑罚来说,《决定》https://www.maxlaw.cn/anyuan/10448634778334.html
10.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版)第一章 刑法概述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定罪量刑) 广义刑法: 1、刑法典:我国刑法,1979年颁布,1997年修订,199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9个刑法修正案(截止2015 年); 2、单行刑法:专门规定某种犯罪; 3、附属刑法:非刑事法律文件中 狭义刑法:指刑法452条法条 https://blog.csdn.net/king13jkc/article/details/143167034
11.刑法典一共多少条刑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十章四百五十二条。刑法法律: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国家的名义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4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为两编十章,进行了11次修改,https://www.fljg.com/xingfa/579947.html
12.刑法91条规定刑诉法16条明文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惩治犯罪的客观需要,经过长期酝酿准备,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这是我国刑事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刑法原法只有192条,修订后增加为452条,修订后刑法是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建国以来最完备的刑法典。然而,笔者认为修订后刑法在罪数规定方面尚存在一些缺憾:https://m.findlaw.cn/zs_13129354.html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436条第437条第四百三十六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https://www.lawtime.cn/info/sifakaoshi/xingfa/2011062033989.html
14.刑法重点法条解读.pptx刑法重点法条解读.pptx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点解读了解刑法知识培养法律思维1刑法的基本知识刑法总则重点和常见概念2CONTENTS目录3刑法分则重点知识刑法的基本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介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216/7063026020006042.shtm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有多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有多少条?马上问律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举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有多少条?精选答案推荐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咨询我 刑事法律智囊团 帮助人数:42950人 好评率:97.53% 响应时间:3分钟内 共452条具体地说包括:第一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10271127.html
16.《刑法》第389条第l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搜题 题目 [主观题] 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参考答案https://www.shangxueba.cn/wangke/5WKXXTNI.html
17.刑法358条的内容是什么律师普法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是组织卖淫罪。其是对社会管理秩序法益的保护,具体而言即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组织卖淫罪的规定,还包括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具体而言即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https://m.110ask.com/tuwen/4870344985198764297.html
18.央视强推《第二十条》!雷佳音震撼解读《刑法》第二十条精髓!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452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 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 如果我们不能听他们说话,替他们讨回公平,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 https://yule.360.com/detail/3569401
19.他来时星光璀璨[快穿]第二天的最高人民会议上,他接替崔永林当选新任内阁总理并宣誓就职。作为一名熟悉经济的官员,朴凤柱几经沉浮,终于重掌朝鲜内阁,其能否带领在核阴云笼罩下的朝鲜在经济发展上走出一条新路,颇值得关注。-- 中文版主题曲《再爱一次》由监制郭柯宇倾情演唱,温暖细腻的音色娓娓道来,给予所有人爱自己、爱世界的力量。http://ak.akvtc.cn/mokogo671341.html
20.www.risingsteel.net/aplhtml35329.htm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生效,醉酒驾驶及追逐竞驶等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成果:查获酒后驾驶行为2433宗 昨晚8时,一队警车开往宝安某个点。在现场,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介绍了深圳交警打击醉驾的总体情况和成效。-——。 “科创板八条”则从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多方面为“硬科技”企业开http://www.risingsteel.net/aplhtml35329.htm
21.www.hrbz88.com/mokoi122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本月21日搬新家的高雄市四十岁陈姓男子,25日疑持菜刀砍死潘姓妻子后,从六楼租屋处跳楼身亡;陈父说,儿子患忧郁症工作不顺,偶尔发脾气摔东西,但夫妻感情不错,“想不透儿子怎么会杀妻?”_——。 国际金价就是从9月14日的晚上开始上涨,一连拉了9根阳线,几乎是一口气冲破了https://www.hrbz88.com/mokoi12_08/91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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