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专业课综合中,法制史这一科占40分的分值,而法制史中的主观题尤其重要。考研集训营整理总结了法制是各个章节的主观题,及考生需要重点背记的简答题、分析题的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法制史主观题
1.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2018年考试分析修改)
(1)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
(2)古代法的起源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3)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
2.如何理解“明德慎罚”
(1)西周统治者主张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市天下人民臣服;因此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这就是“明德慎罚”。
(2)但这并非削弱刑罚的威慑力,而是为了更有效、更准确地施用刑罚,防止因滥刑而激化矛盾。
(3)“明德慎罚”较天罚,具有更强烈的政治号召力和更广泛的社会渗透力,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西周的立法真正形成了“礼”与“刑”相辅相成的结合。
3.简述西周宗法制的原则(2017年考试分析修改)
(1)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祧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2)大宗与小宗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相辅相成。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
(3)家国一体,亲贵合一,等级秩序分明。
4.如何理解“礼”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1)作为抽象精神原则的礼,寓于具体的礼仪形式之中;具体的礼仪形式则以抽象的精神原则为指导。抽象的精神原则主要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所谓“亲亲”,是要求在家族范围内,人人皆亲其亲,长其长,每个人都应按自己的身份行事,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所谓“尊尊”,即要求在社会范围内,君臣、上下、贵贱应该恰守名分,所有臣民皆应以君主为中心。
(2)西周时期的礼仪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通称为“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吉礼是祭祀之礼,古人认为祭祀鬼神、祭祀祖先能给自己带来福社,故称祭祀之礼为吉礼;凶礼是丧葬之礼;军礼是行兵打仗之礼;宾礼是迎宾待客之礼;嘉礼是冠婚之礼。此外,还有“六礼”“九礼”之说,划分则更为详细。
5.简述礼与刑的关系
(1)“礼”与“刑”的关系几乎贯穿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始终,西周时期两者的关系更为密切,可谓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上古法制的完整体系。
(2)礼和刑的作用不同。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积极规范,侧重于预防;刑则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侧重于事后的处罚。礼强调道德教化,刑则着重于惩罚制裁。若道德教化不成,对于严重违礼的行为则要使用刑罚。
(3)礼与刑的适用原则不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的是西周宗法体制下的等级特权制度,也是后世法律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