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进化:英国普通法的诞生

古代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就像《权力的游戏》里描绘的,国家的界限是不清晰的,国王的衰弱是纷争并起的征兆,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的政治家族明争暗斗、彼此挞伐,只为获得王冠,让世人臣服。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领军队,战胜了英王忏悔者爱德华的继承者英王哈罗德。哈罗德战败身亡,伦敦不战而降,威廉被加冕为英国国王,法国人统治英国的诺曼王朝开启。对于入侵者来说,他们要考虑的头等问题是如何有效的统治自己的殖民地。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征服者的统治智慧、能力和技艺。除了生物学上民族联姻融合,语言融合,诺曼王朝给英国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封建制的建立的和中央集权的加强,这两种看似矛盾的制度安排在诺曼征服后的英国事实上并存了。

虽然王室法庭为当事人打开了救济之门,但是在普通法形成历史进程中,还需要诉讼程序方面的司法制度加以保障。比如,如果想在王室法庭提起诉讼,还必须得到一种专门的有着国王签名的启动司法程序的王室令状,即起始令状(originalwrit),它由国王文秘署签发,凭借它可以启动在王室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始令状指明了诉讼请求的性质、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双方争执的标的,以及其他涉及传讯、陪审团着急等问题的内容。

作为一种诉讼文书,令状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整体上是由原来的行政管理的工具演变为司法化的文书工具。比如起始令状,其最初一种行政命令,经历了逐步的司法化的过程。“启动司法程序的普通法令状的历史起源可以在央格鲁-撒克逊国王的行政令状中找到,后者则是通过强制命令恢复占有或者补偿来对非法侵害进行矫正和救济的,它是在对案件是非曲直进行简单调查后采取的警察式(行政)措施,因而显示了极大的便宜性而很少正规程序的意味。”行政令状虽然看似迅速和直截了当,但是“基于一方陈述而签发的令状,势必导致冲突、不公平极他们力图反对的混乱无序”。也就是说行政命令式的令状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的方式,令状逐渐由解决实体的问题的官方命令转变为启动某种诉讼程序的文书。比如在涉及侵占土地的纠纷中,王室令状的内容最开始可能是“xxx必须返还占有”,逐步转变为“xxx必须返还占有,否则要出庭应诉”,再到后来则演变为“xxx于xx日内到法庭应诉”。令状不再解决实体问题,而演变为一种诉讼程序文书。总之,王室令状的发展使得以王室法庭为主场的司法成为解决纠纷、实施统治的重要方式,这也为普通法国家的司法中心主义特征打下了基础。

令状制度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效果是扩大了王室法庭的管辖权,从另一角度讲,也意味着地方的封建法庭、教会法庭等的管辖权缩小。由于地方上纠纷类型日益增多,衍生出了新近侵占令状、收回继承地令状、地产性质诉讼令、最终圣职推荐令等多种令状,发展出了特种类型的格式诉讼,其实就是案由的多样化和确定化,这些令状解决的问题种类越来越多,事实上等于扩大了王室法院的管辖权。这也表明王室法庭解决纠纷是有效的,所以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在王室纠纷打官司,这也推动了普通法体系的发展。王室法庭体系,以令状为载体的格式诉讼,再加上事实查证的方法,共同构成了普通法体系。

英美法系国家实施陪审团审判,是区别于大陆法系司法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今天的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是案件事实的调查者,罪行的的认定者,他们与职业法官一道扮演着案件审理者的角色。但是普通法系陪审团的这一角色定位并不是开始就是这样一成不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陪审制最初是作为一种审判活动中的证据制度而存在的,它与神明裁判、共誓绦罪、决斗一样,是一种举证和证明案件事实的制度。“举证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普通法的成型和发展是围绕一种特别的举证方式——陪审制而展开的”,由骑士或者普通自由民组成的陪审团在王室法官面前作出裁判逐步成为了刑事与民事审判的核心。

关于陪审制的的起源,研究认为,它是“被采纳而不是被创制出来的”,也就是说它存在于传统中,但它既不是纯粹的诺曼产物,也不是完全的英国产物。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加洛林王朝的咨审调查(一种行政调查的工具)制度以及英格兰传统中存在的地方陪审团制度,它似乎是两种制度融合的产物。陪审团的成员最早是一些对王室法官要了解的信息知情的邻人,更类似于辅助法官做出裁判的咨询人员或者说证人,最后逐步发展为事先对案情并不知情的独立的事实查证者。而有趣的是,由这些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普通人凭借经验和知识去查明事实并不认为是不合理的,这大概是因为在仍处于中世纪的欧洲,由12个普通公民来审理案件本身比神明裁判、决斗等方式要文明、理性的多,陪审团审判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虽然跟近代的专业法官裁判制度比起来,它看上去非常古老而陈旧。“王室法庭的成功与陪审制的胜利,以及神裁、宣誓、决斗的衰落甚至是部分消失并肩发生,它意味着一种理性的查证方式对于那些古老的、非理性的、诉诸上帝或者其他神秘自然力量的方式的胜利”。

总之,诺曼征服给英国带来的并不是与传统的彻底割裂,也不是外来制度的彻底胜利,而是本土和外来事物的融合发展。在司法制度方面表现为三种因素共同作用催生了全新的独树一帜的普通法制度,即征服者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而创造的王室法庭体系,对英格兰传统中保留的地方习惯法的继承以及陪审团审判成为理性的证据制度。普通法的形成发生在诺曼征服后的一两百年间,相对于英格兰来说,那时的欧洲大陆在司法制度上还处于野蛮时代。

作者:杨先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本文原载于《检察风云》2017年第18期。

THE END
1.法的起源(精选三篇)最初的法律规范大都是由习惯演变而来的,在法律制度形成的过程中,统治阶级所控制的国家按照现行社会秩序的需要对原有习惯规范进行甄别取舍,继承一部分习惯规范,如关于宗教祭祀的习惯、关于婚姻制度的习惯;在可供选择的同类习惯中取缔某些习惯并保留另一些习惯,如有意识地禁止习惯所允许的血族复仇和同态复仇,而保留赎罪的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ru8ai3f.html
2.“水”与中国法律起源“水”与中国法律起源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法”字“水”旁出发,结合古老的传世文献和地下出土文物,证诸神话传说和文化人类学材料,认为“法”字的“水”最初洋溢着神判的灵光,经过上古先民治水活动,从而使“法”由天上掉到了人间,由超人的神明裁判方式变成了权威统治者强制他人服从的暴力工具。“法”字“水”旁https://www.fwsir.com/ligong/html/ligong_20070127175331_24717.html
3.一部严谨又好看的法律剧是怎样诞生的值得一提的是,《不完美受害人》大结局的设计与最初剧情设想不一样,“一直写到剧本15集,结局都不是现在剧情中的样子”。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其中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确立了“性骚扰损害责任”的民事诉讼案由。也就是说,受害者都可以“性骚扰损害”之名追究施害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http://www.fwwyh.com/page9?article_id=249&pagenum=all
4.西方文化概论超星尔雅学习通网课答案2、【单选题】哪三个方面是斯巴达最初的法律的主要内容?() A、军事、生活、经济 B、政治、军事、生活 C、政治、生活、经济 D、政治、军事、经济 3、【多选题】关于斯巴达和雅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A、它们都是希腊城邦文化的代表 B、斯巴达尚武,雅典崇文 http://xuzhou.ehqc.cn/html/94_1.html
5.法律职业的诞生——法律职业的精神法律的建立与法律职业的诞生如影随形,亦步亦趋。当人们致力于研究法律原理时,法律即已产生,一个以法律为使命的群体亦顺势而起。在共和国早期,所有古老的习惯法,不管是宗教的或是世俗的皆由僧侣、祭司掌控。他们最初的世俗职责是国王的顾问。即便在《十二铜表法》于罗马广场公布以后,祭司仍然掌握着法律的解释权以及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2238
6.黄卫东:英国的封建等级制度与固化的现代英美等级社会2、国王作为最高的封建贵族,仍然保留在现行的英国政治制度中。虽然英国一直宣传,英国国王权力很小,是象征性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从英国宪法规定的国王权力和地位来看,并非如此。英王作为国家元首,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授予贵族爵位,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http://www.kunlunce.com/e/wap/show2021.php?classid=16&id=152303
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2.普拉路亚*亲密的伙伴家庭(“自然选择原则在发生作用的最好说明”) 群婚制能够辨别的只有母亲,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和由此逐渐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叫作母权制——但在最初的群婚家庭中,还谈不上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排斥同胞兄弟姐妹交姌的群婚制,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因为每一个世https://m.douban.com/note/797019684/
8.反收购行为法律规制研究反收购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湘潭大学 | 刘思萱 开通知网号 反收购行为最初诞生于上世纪中叶的美国,并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扩展到全球范围。反收购行为的出现以敌意收购出现为前提,其基本目的在于阻挠与抵御敌意收购的顺利进行。对敌意收购负面作用的匡正与补足,成为其诞生的基本原因,对股东利益的维护成为其运作的基本宗旨。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2004138658.n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