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的“销售权利”并非法律概念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资深合伙人何放律师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财产权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何放强调,视觉中国在微博中所说的“销售权利”并不属于著作权法律概念,本次事件的重点要看摄影师在与其第一手被许可或著作财产权转让安排中,是如何约定及如何安排维权措施的,是否允许StocktrekImages发放分许可、允许其“一鸭多吃”。如果摄影师并没有转让著作财产权或允许发放分许可,那么他就可以采取司法或行政途径向视觉中国追究其侵权责任。
去年起诉仲裁申请72起
即便如此,在本次事件中,舆论也基本是一边倒地抨击视觉中国“吃相难看”、“碰瓷式维权”。
年报显示,2022年视觉中国营收6.98亿元,同比增长6.13%,净利润9918万元,同比减少35.11%。分产品看,视觉内容与服务实现营收6.96亿元,营收占比达到99.74%。
值得注意的是,视觉中国发起的诉讼远远高于被诉数量。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及子公司被诉/被申请仲裁有17起,涉案金额1497.4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起诉/申请仲裁则有72起,涉案金额2301.03万元。
视觉中国预计于今年8月18日披露2023年中期报告,业绩预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8900万元-1.035亿元,同比增长62.18%-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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