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1.规范合同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由于哨冲是一个贫困山区小镇,群众法律意识不高,土地流转大多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给土地纠纷调解带来重重困难。因此,规范流转合同,强化服务意识迫在眉睫。从哨冲实际出发,土地流转由原来农户间大多口头协议改为登记在册,建立备案制度。2.合同流转坚持群众民主自愿的原则。3.适当引导流转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4.镇农经站积极提供云南省统一格式的合同书帮助签订,从而避免流转双方因合同不严谨引起的相互扯皮纠纷发生。2014年全镇共流转承包地1845亩,其中:转包344亩,转让47亩,互换79亩,出租1375亩。土地流转均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折不扣的贯彻中央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农民土地被征用的补偿费根据国家的关政策得到落实。

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哨冲经济发展

哨冲共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1家养殖专业合作社,1家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1家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外其余的均为蔬菜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4000多户,直接增加人均收入超过1000元。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五、加强农开项目管理,强固哨冲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哨冲镇随着农开项目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哨冲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观,农业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目前哨冲投入使用的农开项目有水瓜冲村委会莫测甸片区农开项目,落水洞村委会农开项目,邑堵村委会农开项目,水瓜冲村委会慕善片区农开项目。多白者村委会农开项目正在筹建实施中。由于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近十年来哨冲的经济一直在平稳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递增。

六、重视工作,做到来访热情,处理及时

七、今后的工作方向

关键词:村民自治;乡镇行政权;村民自治权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两种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构成我国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党的政治领导下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二是存在于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权,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自己进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则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两者产生了诸多矛盾,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成为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当前西部贫困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经营效率低、公共卫生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现状,急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创造性和主动性,并且需要国家负责任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变相转嫁于农民或压制村民自治运行。所以正确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此规定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与乡镇行政权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们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关系”。但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现状而言,现实中的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常常与法律法规存在着种种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频繁干预与过度控制,将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进行行政领导,布置各项任务并下达行政指令,从而将乡镇行政权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转嫁于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造成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空挡与错位。一般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乡镇行政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乡镇政府无权任免,但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实行对村的问接控制。例如在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限制,使他们认为“听话的”、“有能力”的人当选。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当家人”转变成乡镇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角色错位。虽然便利了乡镇政府对村的管制和所属行政责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选,压制了村民民主权利实现的构想与向往,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权的一种剥夺。

第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干预。在现行压力型体制下有时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不仅是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它还直接“领导”村委会;要村民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仅仅协助是不行的,必须由村委会“负责”完成。所以实践中村委会承担着诸多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使村委会成为“准政府”,这样以来村民自治组织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务而无暇顾及村务的局面当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缩,村民自治原则也被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财政监控。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着集体经济薄弱,财政基础有限的现象,而乡镇政府往往凭借自己的财政监控职能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进而影响整个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经济基础的村委会也只能听任乡镇政府控制。

第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价值控制。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缓慢,需要国家提供各种贷款救济及其它资源供给,使得乡镇政府可凭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社会价值分配权对村委会进行调控。

二、实现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良性发展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西部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的分析,为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运行和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立足贫困地区现实,从改善乡镇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两方面出发,努力寻求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

(一)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央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1号文件,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发展的主要任务,能不能选出一个好的村委会班子非常重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就是要把农民中思想品德好、文化素质高,市场经济意识强,能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切实强化村级班子整体素质,带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农民的民利,是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村委会负责全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小事务管理,由村民自己直接选举产生,才能真正体现农民的民利,才能真正体现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民主意识日益加强,村委会班子、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每个村民心中都有一杆秤,究竟选谁用谁,要由村民自己说了算,真正体现农民当家作主,真正体现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构建和谐民主的农村管理新局面。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推动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保证。村民委员会是决定村级事务的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十分重要,选出的每一个村委会成员,能不能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能否公道正派,能不能经得起工作实践的检验,直接左右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老百姓的民心民意,关系着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要通过换届选举,把那些腰杆直、作风硬、老百姓真心拥护的农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中来,真心为农民谋利益,寻求农业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全面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统筹兼顾,充分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县里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时限,按照法定程序统筹安排选举工作,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要按照选举操作规程规定,按时张贴各种公告,及时印发选票,保证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组织开展培训。各乡镇要抽调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骨干,通过办班、会议培训等办法搞好培训,使参与组织领导的同志和业务骨干都能够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了解必要的工作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积极引导,广泛吸纳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委会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乡镇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鼓励农村致富能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带头人、复转军人、乡镇企业员工中优秀人员参加竞选,加强《规程》中提倡的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宣传,消除家庭、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从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出发,切实把“能人”选进村委会班子。要认真落实倡导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的政策要求,保障农村妇女参与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管理。通过教育引导,真正依法选出模范遵守法律、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委会班子,提高村委会成员中致富能人的比例,增强村级组织谋发展的能力,真正实现“选好人”、用好人的目标。

(三)规范程序,重点抓好选举实施工作

各乡镇要严格依照选举的法律程序,认真抓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在《方案》和《规程》中已经非常明确了,我就不再重复了。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二要统一选票样式。在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基本规程》的要求,确定选票样式,各乡镇、村不得另行印制选票。

三要组织竞选演讲。在投票选举前,候选人都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向广大选民进行承诺。

各乡镇在组织选举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上重点环节,严禁违规操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特别针对贿选等现象,要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对大肆吃请、用钱物买票、违法违规许诺等行为要坚决严厉查处。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所辖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选举过程和结果进行验收,并将换届选举情况于6月20日前上报县村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县里成立了换届选举指导委员会,由我任主任,国栋、永德、云龙、树林、振平、凡彬任副主任,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指导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和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组织,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要抽调机关干部派到各村做联络员,抽调部分中小学老师分配到村民小组,配合搞好工作。村党支部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投票选举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本村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当前,我县正处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任务重大,使命艰巨,依法搞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严肃选举纪律,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禁贿选和利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管理范围。某镇位于**地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公里。下辖**个村委会(其中,**个社区、**个村委会),**个自然村,人口**万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某镇综合执法大队为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实有人员**人,协管人**人,暂无内设机构。

二、在控违打违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二)**村内可能存在非法转让土地。

(三)村村民占用海岸线建房。

(四)**村沿道路两旁违法搭棚问题。

(五)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不了解某镇的规划红线图,对某镇的红线范围只有大概的了解。没有清晰的明确过某镇的规划红线范围。

三、某镇的占道经营问题十分突出

(二)**大道每天早上5:30就有菜农开始违法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批发各种蔬菜和水果,垃圾随便乱扔,造成交通拥堵,**大道的店家乱占用电动车位洗菜,乱倒脏水,街道的环境卫生变得十分脏乱差。

(三)新菜市场附近流动商贩存在严重的占道经营问题(占道经营者多为菜农和果农),严重阻碍交通,人车难行,使得环境卫生变得十分脏、乱、差,每次市里的“一创两建”检查都没有过关。

(四)临时菜市场入驻菜农很少,原因是一是有些菜农跑到**大道上违法占道经营,二是存在一人霸占多个摊位,三是临时菜市场前面有一面墙挡住,黄金摊位少,四是没有划定停车位。

(五)**街的许多店家占用人行道违规搭棚占道经营,商业街和小吃街的街道本来就窄,三轮车乱停乱放,使得交通拥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六)某镇的各个街道都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四、民众投诉的问题

(一)**小区路段,有环卫工人为图方便,将垃圾扫进下水道,有堵住下水道的隐患。

(二)从**小区到镇政府的路上,下水道的井盖经常被偷,存在安全隐患。

(三)菜市场附近经常有人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臭味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四)建筑工地没有挡尘处理,某镇公路上运沙运石车辆不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物料泄漏、遗撒,使得道路上尘土飞扬,影响市容。

五、执法设备不足

目前执法中队共有**人,只有两个执法仪、两部执法皮卡车、执法电动车3辆,执法设备严重不足,执法服装协管人员目前只有冬装。

六、在队伍建设方面

执法中队的协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语言不规范,驾驶执法车辆乱闯红灯,在违法占道经营的小摊上买东西,影响执法人员的形象,难以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人员形象,执法行为难以令人信服。

八、对策

(七)关于执法设备不足的问题。建议按照现有的人员情况,再增加执法设备,订制夏装,方便执法工作,便于保存执法证据,规范执法工作程序。

(八)关于建立队员奖惩制度。建议建立科学严明的奖惩机制,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激励奖惩评价机制,形成“有岗、有责、有流程、有监督、有奖惩”的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以激励队员积极性。同时要设立监察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规定程序,不能流于形式,做到奖罚分明。

某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内强素质,外强形象”的从严治队方针,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强和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群策群力,开拓进取,为开创和谐、美丽、宜居和幸福城市新面貌而奋斗。

2、热情服务群众,积极调解土地纠纷

3、大力开展宣传,提升群众意识

4.重视地质灾害,加强土地执法

__年6月初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逐步进行了详查,完善了群测群防监测网,强化了组织保障,加强了防范机制,做到组织充分,防范到位。经探查,__乡境内龙江村、栋头村出现地陷现象。经乡政府主要领导和我现场核实,无人员和财产损失,当场设置警戒线和标识牌,并告知周边农户注意避让。6月底已完成对地陷地区的抢修、填平工作,现对农村村民生产生活未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5、加强作风建设,严守廉政规定

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国土资源管理的重任,掌有一定的权力,所以诱惑多、风险大。作为基层所长,在工作事业上需用高标准去衡量,在生活待遇上要向低档次比较。因此,我一方面注重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另一方面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勤政为民“十项措施”、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同时,我还资助了清江村委一名患有重病的小孩和朗石村委一名贫困大学生每人2000元,不求感恩道谢,但求情之所至。

一年来,我虽然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一些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工作中融入群众感情不够,没有把每位群众当作亲人一样来接待。乡民大多不懂法律、不明法规,个别村民对政府工作人员存在一些偏见,未能达到其预期目的时,情绪异常激动,用“上访”等词妄图试压于我。可当国家利益、国家法律、广大群众利益与个别村民的私人利益起冲突时,我毫不犹豫地站在国家、站在广大人民群众身边。但有时解释不被对方接受,解释声量大反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利于土地纠纷的及时解决。二是查处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力度还不够强。三是业务水平不够高,对国家法律法规掌握不够通透,运用不够娴熟。上述不足,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改正。

关键词:泉州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是我国农村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如今,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问题更是我国农村发展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我国三农问题,更进一步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效果。

1泉州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表现形式

2泉州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分析

2.1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2.2村规民约的影响

2.3基层干部执法不力

当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只能通过村委会调解或者上访、诉讼等渠道解决,但是村干部大多会以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为由而表示无能为力。找上级政府,他们认为土地是属于村民的,怕村民思想做不通的话,如果强制执行只会造成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关系,影响政府其他工作的开展。县妇联又因为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却力不足,只能做一些宣传教育或者协调的工作,但是收效甚微。而上诉法院对农村妇女来说更是一场空谈[2]。

2.4农村妇女地位低与维权意识不强

在农村,村里的重大事项一般是由村民大会进行讨论表决,由于受到“男尊女卑”传统思想的影响,村民委员会基本是由男性构成,妇女在农村的参政率极低,而且即使拥有参政议政权,也不一定就能够发挥其参政议政的效用。农村妇女不仅社会地位低,自身的维权意识也不强,大部分的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依旧很淡薄。

3有效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对策

3.1完善农村妇女土地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制定法律的司法解释中,要明确农村妇女享有的土地权益,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变更、消灭的条件以及家庭成员之间行使、转让、变更土地权益的法律限制。完善法律对于动态的婚姻关系中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针对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发生分离的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农村妇女与其户口所在地的村民享有同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全面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经济权益[3]。

3.2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

3.3加强政府执法力度

3.4加大宣传教育营造维权氛围

大力加强法律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提高村民特别是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甚至杜绝侵犯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会增强妇女的维权意识,从而能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以及部分村民课借此提高法律和思想素养,真正做到尊重妇女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笑寒.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研究述评[J].经济论坛,2009(17):11-13.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用;问题

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在1979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18.19%,到1981年就升至20.16%,1995年又升至29.04%。到2002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37%,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的城市化率为42.99%。在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一些农民土地和房屋被征用,用作修桥、修路等公共设施建设或是这些土地被用买给开发商进行住宅建设。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农民本身知识能力的有限、政府管理上的漏洞、市场机制、社会心态等原因,产生了农村土地征用的种种问题。

一、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农村土地征用态度不统一

对于农村的土地征用问题不同人有不同意见,这主要根据土地承包者依赖土地的程度所决定的。农民对于土地的征用在全国各地都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同意土地被征用,但就补偿标准不认同;(2)根本不同意自己的土地被征用;(3)

(二)被征用土地农民的意见不能得到充分的表达

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或房屋被动迁之后,这些人就自发的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自己获得应有的损失补偿并以集体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这个集团对动迁方具有监督作用。但是这个集团又受到知识水平、个人素质、思想统一性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该组织的组织结构松散、缺乏有效领导。这样的利益集团在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往往不能充分的表述,甚至是在谈判的过程中发生冲突甚至是。另外,从利益集团的角度来看,在农村存在的利益集团的主要类型有特殊性利益集团和广泛性利益集团。特殊性利益集团包括:强势权利精英:农村干部或指在村委会任职的人员;新兴富裕阶层如农村的企业家、宗族集团、黑恶势力集团。广泛性利益集团包括:普通农业劳动者利益集团、农民工人利益集团、农民雇工利益集团。从利益集团划分角度来看,被征用土地的普通农民无疑是以弱势群体,他们的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受到了所谓“地位”的限制,不能充分的表达。

(三)征地程序不规范

(四)农村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

二、原因分析

(一)村委会不能真正代表农民的态度

(二)搭便车的心理导致在利益维权上没有形成稳固的利

益集团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被征用农民思想不同,形成的利益集团结构松散,缺乏信息沟通而后管理,同时人们还存在一种从众的心理,即“随大流”,这样的心态,在集体利益受到损失的时候维权的力度不够。另外在利益选择过程中也存在用脚投票的现象,即当一方给予的条件与自己的意愿相同的时候,一些人就会投降另外一个利益集团,这样也使得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表达集体利益时出现不统一的现象。同时被征地的农民也意识到,自己的集团能量与其他利益集团相对比,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在这个利益博弈中明显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与征地方相抗衡,可能获得更合理的利益或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如果不与之相抗衡,可能获得应得的基本利益或者少于应得利益。在这样的利益博弈中被征地者往往害怕失去基本利益,两害取其轻的选择思维让被征地农民的群体不能团结在一起。

(三)信息传播的不透明

(五)政府管理上的缺失

三、解决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充分的做到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解决沟通不畅的一条重要途径。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获得充分的信息后能够增加对征地行为的理解和支持,增加政府的可信度。减少错误的负面信息对农民的误导和农民对政府的误解。在征地的过程中,很多的产生都是由于被拆迁户与拆迁人员之间没有进行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导致信息不畅,从而产生矛盾甚至激化矛盾。信息闭塞、沟通渠道不畅成为土地被征用者在沟通问题上的瓶颈。对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信息公开化,建立土地评估体制。作为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资源配置不能局限于计划经济手段,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征地补偿的标准不能搞一刀切,工作应该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土地的价格和潜在利益进行系统的评估,同时对评估的结果进行听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对于土地损失的补偿标准应该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这样才能够使被征用土地者满意。

(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农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问题上有很多漏洞,规定的不够详细,各地方政府应该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细化。另外要从法律层面上构建合理的群众维权制度。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农村征地问题的必由之路。从法律层面规定征用土地的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土地的征用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用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建立被征用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农民被征用了土地之后不得不选择另谋出路。同时也可能因为住房的变更使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缺乏生活保障。那么政府就必须建立一个有针对性的扶持机制和保障机制来帮助这些农民重新定位和就业。

(三)政府要加强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的监管力度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问题上,政府应该从源头开始进行监管。其中包括项目的审批,工作人员的安排、征收的具体流程、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安置等等。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不能简单的为了一个年度的工作业绩或者是暂时的地区利益就盲目的进行土地征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项目严格把关。对于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考察,并设定违法举报方式,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政府也应该设立第三方监管,可以委托一些比较大的机构参与土地征收过程,这样可以做到更加公正合理。

(四)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政府要给予法律援助

农民要积极的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农民本身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义务有所了解,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政府对农民要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在征用土地进时,政府可以委派一名法律工作者以公立的态度来进行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这样既增强了被拆迁者或土地征用者的法律意识,同时又帮助了利益集团中的相对弱势集团的利益诉求。这样的法律援助也可以再当农民认为自己的土地补偿款不合理时,通过合理的途径和方法为自己维权。

[1]曾平,刘爱华.城市化和利益集团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投入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5):105

[2]邵琨.农村利益集团扭曲与基层建设[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0(4):18~19

[3]袁柳天.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与思考[J].企业导报.2010(7)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七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在活动期间我乡积极参加扶贫日特色产品扶贫消费展览活动以及在本乡辖区内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将我乡扶贫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基本原则、驶好舵、驾好航

(一)坚持政府引导,把握正确方向。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主旋律;坚持守正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务实创新,动员广泛参与。

创新思路,搭建平台,运用新媒体,探索新宣传路径、内容和形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保持势头和工作干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依法合规,注重务实节俭。

二、充裕活动内容、创造良好氛围

(一)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我乡在五个村以及乡政府内悬挂宣传标语共计6幅,向辖区农户发放倡议书400余份,在乡LED宣传板滚动播放扶贫日宣传口号,并通过移动公司软件移动云MAS业务平台发送774条扶贫日宣传,激励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加入“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行动中来。

(二)积极做好脱贫攻坚评选推荐表扬工作。

(三)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销售质量,扩展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产品稳定销售,为展示我乡脱贫成果。积极联络组织协调我乡一家自营企业参加县级开展的扶贫日特色农产品展览活动,为开展好消费扶贫活动增添一份来自高山的助力。

(四)扶贫济困、你我同行积极开展自愿捐赠活动。

为汇聚扶贫爱心力量,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本着“扶贫济困、个人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雪中送炭大爱无疆,多彩社会同步小康。我乡干部职工以以购代捐的形式,共计采购1200元的扶贫物资,充分体现了我乡干部职工对扶贫事业的大力支持。

(五)抓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

(六)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关键词: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意义;改革策略

一、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及意义

1.明晰产权权责

2.实现资产保护

针对资产保护角度而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力进行保护。从当前情况来说,公共权力容易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当前主要利用内部协调、行政机构仲裁与民事诉讼来解决成员财产纠纷,倘若二者存在不一致问题,容易侵害组织成员利益。农村经济产权制度的构建则可以完善法律法规之不足,能够对组织成员财产安全进行保护。

3.促进资产流转

针对资产流转角度而言,利用集体资产进出市场,基本能够体现出产权完整程度。在高效流转集体资产的过程中,能够实现集体资产保值与增值效果的最佳化。伴随着产权的不断明确,也在持续健全农村经济产权改革工作,并对匹配的经济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建设,能够不断补充有关交易规则与程序,不断提升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实现资产的高效流转,并保证流转资产产权的明晰。

二、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优化策略

1.完善农村层级管理

关于农村层级管理的完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2](1)通过政府的指引作用,利用村民大会,将村民代表选举出来,所选举的村民代表负责将党群联席会、监事会与村委会选举出来,共同对村党支部+党群联席会+村委会+监事会的“2+2”新模式进行构建,进而将政府与村民之间紧密联系起来,将村民参政、议政的主动性激发出来,实现村民参与管理村事务积极性的提升。(2)利用政府的组织与指导作用,对农村经济产权进一步确定,并以此为前提,实现农村经济产权的“股分化”,对村农业生产联社进行建设,进而对村集体资源进行整合,集中规划、开发经济产权,在股份分红的范围中,将土地经营、流转收益与资产经营权益等加入进来。必要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政府可以注入启动资金。利用农业生产合作联社所取得的分红,实现合作联社成员再分配,亦可以用作为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2.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3.搭建资产流转平台

(1)政府可以引领农民成立合作社,且能够代表村、组的经济所有权。利用该形式,将所有权人的权力行使出来,倘若与其他主体产生关系,该组织能够代表所有合作社成员意志。更为重要的是,该产权主体属于集合选择形式,以农民的自愿为基础,具有民主政治机制,能够使农民真正掌握土地权益,并对该权益进行保护。(2)在政府的引导作用下,合作社可以和其他公司等盈利性组织合作,从经济产权合理流转基础出发,一方面引导经济产权予以多元化流转,另一方面让权利主体获得相应的利益需求,共同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建设。经济产权的流转需要在全面保障合作社成员利益基础上而进行,在共同承担风险的同时,做好利益的合理分配,将农村人员的自主性充分激发出来,并吸引越来越多外来业主进行投资。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10月16—2014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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