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河南某司法鉴定中心涉嫌造假”的新闻曝光于网络并引起热议。一对夫妇涉嫌在亲子关系鉴定中将被鉴定人进行了替换,致使鉴定机构出具了确认存在生物学父母亲关系的错误鉴定结论。另据当日晚间的后续报道称,属地司法局已正式对此事介入调查[1]。
由于媒体公开的信息有限且受制于最终处理结果尚未公布,我们仅就现有新闻报道内容对此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讨论如下。
一、什么是我国“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不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录音鉴定、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
二、“亲子关系鉴定”的有关规定及违规鉴定的过往新闻
2016年6月,司法部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鉴定人。此外,严禁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亲子鉴定的鉴定材料,严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取鉴定材料。
三、此次事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诸如“鉴定权混乱”“以鉴代审”等诸多问题。一次错误的鉴定,不但会颠倒黑白,更有绑架司法判决的现实威胁。只有继续加强权力监督,严守执业纪律、遵守执业规范,落实责任承担,才能不让“证据之王”蒙羞,让司法鉴定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武器。
注释:
[2]《X调查|司法亲子鉴定乱象调查》新京报2020-12-2210:05
[3]《非法代孕?出具虚假亲子鉴定?上官正义再次举报,武汉多部门介入》北青网2023-11-28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