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14)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B
2.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A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B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不符合题意,B项不当选。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法条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C项正确。D项:根据《宪法》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不符合题意,D项不当选。因此,选择C选项。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的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D.国务院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A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共核心权力机构。不是国家机构,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B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题干全国人大是开会期间,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此权利。B项错误。C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C项正确。D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无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事宜。D项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4.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这一要求符合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5.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
A.吊销许可证
B.冻结存款
C.查封设施
D.扣押财物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法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A项“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而非行政强制的种类。因此,选择A选项。
6.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B.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
C.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D.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结果和体现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并选错误项。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A项:由上述概念可知,没有法律责任,便不存在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表述无误。A项正确,排除。B项: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都必须实施法律制裁。可见,“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表述无误。B项正确,排除。C项:违法不等于犯罪,同样的,有法律责任,并不是必须得有法律制裁;且在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时,可视其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主观方面等具体情况,依法减免或从重、加重制裁。可见,“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表述无误。C项正确,排除。D项:由上述概念可知,是先有法律责任,才有法律制裁,“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结果和体现”表述有误。D项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7.下列有关法律解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按照法律解释的方法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B.立法解释的法律效力与所解释的法律规范的效力等同
C.我国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D.狭义的立法解释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A项: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依据解释的方法,应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A项错误。B项:在我国,狭义的立法解释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的法律效力与所解释的法律规范的效力等同。B项正确。C项: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审判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检察解释,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我国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表述不全面。C项错误。D项:狭义的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狭义的立法解释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表述不准确。D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二、多选题
8.柏拉图说:“法律有一部分是为有美德的人制定的,如果他们愿意和平善良地生活,那么法律可以教会他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所要遵循的准则;法律也有一部分是为那些不接受教诲的人制定的,这些人顽固不化,没有任何办法能使他们摆脱罪恶”,这段话所凸显的法律的规范作用是:
A.教育作用
B.保障作用
C.预测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知识。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A项:“法律可以教会他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所要遵循的准则”体现的是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实施去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A项正确。B项:保障作用是指司法制度对公民的权利、自由以及各种广泛存在的社会关系的保护和促进作用。在法的作用中不包括保障作用,为混淆项。B项错误。C项:法的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虽然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但本题没有体现。C项错误。D项:“法律也有一部分是为那些不接受教诲的人制定的”,用法律处罚“顽固不化”的人,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作用。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D项正确。因此,选择AD选项。
9.根据《宪法》对国家基本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
B.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C.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并选错误项。A项:根据《宪法》第二条,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所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是我国的行政机关。A项错误,当选。B项:根据《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B项正确,不当选。C项:根据《宪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C项正确,不当选。D项: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D项错误。因此,选择AD选项。
10.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做法错误的有:
A.某县人民政府委托某企业实行行政处罚
B.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当事人的辩解而加重对其处罚
C.某县环保局在听证程序中安排本案调查人员张某主持听证
D.某卫生局在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