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

17.第五届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国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1.民法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12.合同法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事务

19.体育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

26.气象

28.测绘

刑法

1.刑法综合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罪

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人身、罪

14.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6.妨害婚姻家庭罪

17.危害国防利益罪

18.贪污贿赂罪

19.渎职罪

20.军人违反职责罪

21.罪(废)

经济法

1.经济体制与对外

3.财政

4.税收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

9.统计

12.交通运输

13.邮政电讯

14.农牧业

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

18.物价管理

社会保障

2.社会保障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

1.中华人民国保

4.中华人民国海洋保

9.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国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形成

法律层次之外,国务院也先后11次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全面清理5次、专项清理6次;以来的占了10次。

30年,我国立法进程不断加快。截至去年3月,我国有效的法律有229件,行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

但李适时也坦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的不断深化,有些法律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比如,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在有关条款中就:民事活动不得国家的经济计划,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无效。李适时表示,上述与现行法律中关于民事行为的不相符合,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明显不适应。

部分法律之间还存在明显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还有一些法律操作性不强,也需要通过清理,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法律的实施。

对现行法律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找出法律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区分情况分类分步骤加以解决,将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李适时说。

现行200多件全面清理重点解决法律硬伤

随后,全国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了法律清理工作小组;同年7月,常委会办公厅提出了法律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确定的清理范围和分工,全国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涉及的法律进行梳理,对200多件法律提出了1972条清理意见和。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法律清理工作小组提出了废止和修改部分法律以及作其他处理的一揽子清理意见。

全国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最后提交的议案提出,根据法律清理情况,需要废止和修改的法律共67件,其中废止的8件,修改的59件、141条。

三种法律属明显过时8件现行法律应废止

根据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组织条例》等8件法律将要被废止。据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郑淑娜分析,这些要废止的法律分三种情况。

xxx种情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法律,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样的法律有4件,都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

自《组织条例》于1954年通过以来,的设置、职能、组织与各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2006年,国务院已经颁布《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对设置作了明确。

第二种情况是初期,为经济体制一些专门事项而进行的立法,在这个事项完成后,现在已与实际不适应,我们废止。郑淑娜说。

第三种情况是旧法律已经被新法律代替,旧法律应当废止。属于这种情况的有3件。

废止《全国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也属于这种情形。郑淑娜介绍说:1993年,全国常委会通过了这一。2006年,全国常委会制定监督法后,这个的大部分内容已被监督法取代,有的又与监督法的不尽一致、与监督工作实践不相适应。所以,这次清理一并把这个废止了。

删除部分条款、做好相互衔接59件法律需修改

参与法律清理工作的专家分析,这次修改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xxx种修改,是对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际已经不适用的法律,加以删除。郑淑娜说,这种处理方式和前面的废止是不一样的。废止是一部法律整个废除;删除法律是在法律整体适用的前提下,删除法律中某些不适用的。比如:

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中有关计划经济和指令性计划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指令性计划的,应当加以删除。

现行教育法有关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办学的,随着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全面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障范围而过时,也应当删除。

第二种修改,是解决法律之间明显不对应、不衔接的问题。郑淑娜介绍说,法律清理工作将此分作五类:

人衔条例、仲裁法引用其他法律的具体条文,被引用法律修改后,条文序号发生变化,也需解决条文序号对不上的问题。

督促配套法规制定增强法律操作性

有些法律有关行政处罚的特别是罚款的比较原则,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比如,有37件法律对违法行为只原则了罚款,未罚款的数额和幅度。如今,国务院通过制定实施条例对罚款数额和幅度作出的有17件,国务院部门通过制定规章作出的2件,但还有18件法律有关罚款的没有配套。

三类法律修改有难度搁置以待进一步研究

清理中发现,有些法律已不适应要求,但如今修改或者废止的时机、条件尚不成熟,认识尚不一致。据李适时介绍,xxx登记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保等5件法律都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现在提出废止,可能会在社会上引发争论;若作出修改,各方面的认识还不一致,有关部门短期内也难以提出修改意见。李适时说。

针对上述三种情形,如今的处理方式可以概括为暂时搁置。李适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的深化进一步研究。

首次采用包裹立法不断创新立法形式

本次法律清理后,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需要废止和清理的法律有67件。对于需要修改的法律,这次采取了打包处理的方式。这次采取的立法形式是有创新的。郑淑娜强调。

1987年的那次清理,最后采取的形式是由全国常委会法工委给常委会提交一个关于法律清理的报告,常委会批准了这个报告,从而将111件法律废止。这次不一样,完全是按照立法程序来走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立法行为。郑淑娜说,这次,先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提出两个法律案,经过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决定是否通过。

据郑淑娜介绍,这次清理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的法律和条文比较多。如果逐件提出修改的法律案,最后的法律案将多达59件,势必会影响立法的效率。我们采取了一揽子打包的形式,通过一个法律决定解决59件法律的修改问题。这在立上叫包裹立法,算是我国立法工作的一个创新。

郑淑娜表示,这应该是我国xxx次采取包裹立法的形式。2005年,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常委会曾对9件法律的行政许可问题作出修改,当时提出的议案是打包的议案,即一个议案提出对9件法律进行修改,但是最后通过的是关于分别修改9件法律的9个决定,也发布了9个令,并未完全采用包裹立法的形式。

实际上,包裹立法形式在国外经常使用。郑淑娜介绍说,奥地利曾在一个法律案中修改了98件法律。在法系国家,这是一个常用的方法,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促进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统一。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前言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领导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而逐步形成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

中国现行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是安邦的总章程。它是经过全民讨论,于1982年由通过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通过了4个修正案,对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中国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家的一切属于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和,确立了中国领导的合作和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中国现行在保持稳定的同时,随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及时将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经验、原则和制度写入,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突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体现了的完善和不断发展,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

中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为依据,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得与相抵触。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中国,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解决的是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国家法制的基础,行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确立了国家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也为行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地方及其常委会积极行使地方立法职权,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了大量地方性法规,对、法律和行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促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中国充分保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原则。中国,年满18周岁的,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尊重和保障。中国全面了的基本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保障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的权和发展权,的人身权、财产权和教、言论出版、、以及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得到切实。中国,有教的,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教或者不教,不得歧视教的和不教的。

行。行是关于行的授予、行的行使以及对行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程序、公开、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行方面的法律79部和一大批规范行政的行规、地方性法规。

中国制定了劳动法,将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劳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争议、劳动监察等关系纳入调整范围,确立了中国的基本劳动制度;制定了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事项作了,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促进就业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制度;制定了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管理的制度;制定了工会法,并先后两次进行修订,确定了工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工会的和义务,对工会依法劳动者的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重视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在特殊群体权益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对于特殊群体权益,社会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诉讼法律制度是规范国家司法活动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方面的法律10部。

中国制定了刑事诉讼法,一切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检察院分别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检察院、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未经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并了管辖、回避、、、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制度和程序,有效了刑法的正确实施,了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国制定了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法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向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对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保障的权益。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平均每年受理行政案件10万余件,保障了的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xxx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

上述法律部门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把国家各项工作、社会各个方面纳入了化轨道,为依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的基础。法律已经成为中国、法人和其他组织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重要手段,也为中国各级、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不同,、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的本质所决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的文化要求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通常是对这个国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现状的反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体系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创新。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和社会转型时期,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中国立法机关中国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国有机统一,始终围绕国家的工作重心,积极行使立法职权,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子。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就辉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在新的起点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推进中国特色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也是今后立法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结束语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中国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依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进程。

经济体系:一群经济个体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关系,个体间的通货可以互相兑换,任一个体的变动都会对总体造成影响,如欧盟即是一个经济体系。封闭经济、二元经济、礼物经济、非正式经济、市场经济、混合经济、开放经济、参与经济、计划经济、地下经济。世界经济、狩猎采集经济、资讯经济、皇宫经济、农园经济、社会市场经济、过...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AGuidetotheProjectManagementBodyofKnowledge)是项目管理协会的项目管理标准,与PRINCE2、IPMAICB并列为世界领先的项目管理方法之一。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使用了一种模型,根据该模型,工作是通过流程完成的,因此是面向流程的。一个项目是通过许多过程的相互作用来进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通过这些过程来构建所收集的方法知识。每个过...

信息物理系统“信息物理系统”(CPS)是指IT网络,软件技术组件与机械和电子部件,它们通过数据基础设施连接,例如,互联网交流。信息物理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复杂。信息物理系统的形成源于嵌入式系统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的联网。该术语遵循对大型、分布式、复杂系统的研究和开发的新理论基础的需要,例如电网向智能电网的进一步发展,或新型工业生产的建设高度动态地适应各自适应生产要求的植物。网络物理系统涵盖了广泛...

THE END
1.刑法法律法规大全中国刑法类相关法规条例查询刑法类法规大全栏目,汇聚法律中的刑法类法规供大家参考、查询,还有相关专业法律专家供您咨询,了解两高最新刑事司法解释精神,刑辩中国网刑事法律法规汇编大全。https://www.fljg.com/xingfa/24/
2.法规制度依次由()构成;A人民银行法刑法人民币管理条例3号C、 刑法,人民银行法, 3号令, 人民币管理条例; D、 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 规 范性文件, 3号令 。 正确答案 点击免费查看答案 试题上传试题纠错 猜您对下面的试题感兴趣:点击查看更多与本题相关的试题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为分业监管,采用“一行三会”模式,其中银监会的职责有( )。 https://m.12tiku.com/newtiku/9999/86316733.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大全442017年10月7日自然保护区条例 452017年10月7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62017年10月7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47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82017年10月1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492017年10月1日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502017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http://www.sxanze.jcy.gov.cn/llyt/201811/t20181112_2407013.s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大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404/07/5545997_200650697.shtml
5.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2024适用全套4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劳动法2024官方正版 全套4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注解与配套】第六版 ¥75.00 2024新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最新修正 法律出版社9787519781804 ¥6.80 2024适用 劳动法2023正版 全套3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http://product.m.dangdang.com/11188735536.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大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s://www.360doc.cn/article/882604_44759991.html
7.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大全下载中国法律法规大全2024中国法律大全是为了让所有用户了解中国的法律而整理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全,里面包括了中国刑法,劳动法,刑事民事诉讼法,监察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等,让你对国家法律有明显的了解,如果有需要的话不妨前来当易网下载吧!http://www.downyi.com/key/zhongguofalv/
8.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法律文书大全第一条?为了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https://www.maxlaw.cn/changshi/flwsdq/503.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政权,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就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刑事法规,如1934年中央苏区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39年陕甘宁边区颁布的<抗战时期惩治汉奸条例(草案)> ,1942年晋察冀边区颁布的《破坏坚壁财物惩治办法》,1943https://www.pecxy.com/information-disclosure/regulations/7711.html
10.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国法律法规大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位法,关税法,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决定。截至2024年4月26日,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计302件,包括宪法1件、宪法相关法52件、民法商法24件、行政法97件、经济法85件、社会法28件、刑法4https://blog.csdn.net/u012108607/article/details/142782662
11.最新法律法规大全(精选5篇)5.2008年1月施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6条与2003年4月颁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29条规定存在冲突。本人认为,应该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正。另外,在《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制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2003年轰动全国的“孙志刚案”事件https://www.1mishu.com/haowen/197615.html
12.中国刑法的百年变革从此,中国各族人民克服重重磨难,逐渐走上了民族解放、人民独立、国家富强的康庄大道。也正是由此开始,中国刑法经历了由清末民初、民国政府到新中国的变革,实现了从传统刑法、近代刑法到现代刑法的历史性转变,完成了从理念到体系、从内容到技术的重大变革,建立起了理念先进、体系完善、结构合理、内容科学的现代刑法体系http://www.hprc.org.cn/gsyj/zzs/shzyfz/201203/t20120322_4023085.html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25510&page=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