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正式施行,听听幕后的“梦之队”怎么说
文/本刊记者张斯絮
他们是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编纂的高校“梦之队”。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教授王利明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到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5年磨一剑的背后,这些专家学者经历了哪些不为人知的艰辛?面对社会争议他们如何回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当下的中国青年应该怎样学好、用好民法典?
为此,《中国青年》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主要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姚辉,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主要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石佳友,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编纂专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虎。
让国家和民族再次站到人类法律文明的最前沿
《中国青年》:为什么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科成为学术界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主力军?
王轶:首先,人大法学院是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从诞生始,人大的法学学科就肩负着不同寻常的使命和责任。
正如人民大学期许能“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人大的法学学科也期许着能够让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再次站到人类法律文明的最前沿。回顾历史,当人类处在农业文明阶段的时候,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在法律文明上达到的高度,很少有其他国家能够比拟。在进入工业文明阶段之后,我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变成了一个学习者和跟跑者。当下,当人类开始从工业文明迈向信息文明,我们希望再次成为人类法律文明的领跑者。
其次,要感谢新中国第一代民法学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既有开阔的学术视野,高深的学术素养,又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新中国民法学的奠基人佟柔先生,以及著名的前辈民法学家赵中孚先生、郑立先生,著名的前辈婚姻法学家杨大文先生、刘素萍先生等,携手推动人大法学院民法学科形成了优秀的学术传统。
这一次民法典的编纂,从学术界来讲,主要是新中国第二代民法学家的事业。以人大法学院王利明教授为代表,杨立新、张新宝、姚辉等教授和学界同仁一道在其中发挥了关键和核心的作用。人大法学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团队将我们的学术传统发扬光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轶
《中国青年》:作为“80后”青年学者,您对于人大法学院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有着怎样的感受?
朱虎:人大法学院的前辈老师们一直引领我们以“民法为业”。第一,我们是把民法研究作为自己的天职和使命,怀揣着“功不唐捐”,但是“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来做。这其中会包含大量的公心,是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公心。如果仅仅是把民法当成一个饭碗,相信没有人能够坚持下来。
第三,是平等、自由和宽容的学术风气。我们很清楚,如果前辈学者不宽容,不能对新观点保持一种开放精神,那么一个学科很容易故步自封。我深刻地感受到,在人大法学院,我和我的老师、前辈们都可以进行争论。
我想,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讲,这三点太重要了。因为如果不能“以法为业”,就容易浮(躁);如果不能将对时代的预判和具体的规则结合起来,就很容易空;如果没有这种学术风气,就容易出现(沉)默。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虎
102万条意见,仅仅是其中一部分意见而已
《中国青年》:据统计,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了42.5万人102万条意见,大概有多少条意见最终正式被收录?
朱虎: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曾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所有这些意见我们都会看。因为对我们而言,每一条意见都很重要。我们深知每一条意见的背后,往往不是某一个人提出的问题,而是很多人共同提出的问题。
我们会在符合当前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前提之下,把这些意见都融入民法典文本中。如果你拿着放大镜来观察这一条条规范,相信你会看到编纂者的初心以及他们的考量。
事实上我想说,这102万条意见都被吸收了进来。除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在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过程中,我们还整合了专家学者、各个行业、各个部委、各个地方的意见。我们做过调查问卷,也采用过实地访谈的方法,比如为了更好地编纂涉及物业服务的内容,我们去居民小区里面和老百姓做访谈。我们始终认为,不管是赞同还是否定,都是建设性意见。而民法典最终呈现的1260条,可以说每一个法条都是在经过综合、权衡所有意见之后做出的决断。
朱虎:确实,我们能感受到这种民意,但网约车作为新生的事物,其责任如何规定,各方面分歧非常大。
比如网约车平台,有时候它仅仅是提供一个媒介服务,有时候又不是。那么机动车使用人和预约平台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呢?他们之间的责任形态应该属于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呢?这些问题争议较大,目前难以形成基本共识。
同时我们要看到,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就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交通部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这些规章为解决网约车运行方面的纠纷,提供了一些必要的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没有规定,不代表没有思考。事实上,在中间的草案、工作稿里面,已经对很多问题进行了研究甚至有所规定。但是民法典作为一部基本性的法律,暂时还不宜仓促地出台规定。这个行业还在进一步发展中,如果过度制约,甚至把它扼杀在摇篮之中,反而是不负责任的。
强化监护制度,培养合格父母
石佳友:这个问题包含两个部分。先来说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民法典里有大量条文是专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设计的。
首先,民法典设计了更完善的监护制度,相比过去的民法通则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它规定了监护人要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教育权以及财产权。如果要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必须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假如未成年人要接受医学的人体实验,必须要向他本人和监护人告知实验目的、用途并作风险提示,同时要得到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假如未成年人在学校里不小心打伤了别人,那么他的责任就要由监护人来承担——通过强化这种监护制度,民法典其实是在培训合格的监护人,希望年轻的父母能成为更有责任感的个体。
在这次疫情期间,湖北曾出现过类似案例,就是家里的大人都被隔离,而小朋友无人看护。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也做了更加周全的法律安排,要求居委会、村委会承担临时照顾的职责,必要的时候民政部门要进行紧急监护,安排生活照料措施。
第二,民法典认为8岁以上儿童已经有了初步的认知能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感受。比如,收养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解除收养关系,要经过其本人的同意。如果父母离婚诉讼时子女已年满8周岁,那么抚养权的归属必须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此外在继承方面,儿童本身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而出于成长和受教育的需求未来还要继续支出,因此,民法典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对未成年人要予以适当照顾。
那么针对青年权益,应该说民法典没有为此制定的特别制度。因为青年人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法律对于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平等的,所以青年朋友有必要全面地学习民法典,因为其中所有的规定都会关系到你。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石佳友
守护你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
石佳友: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年轻人的工作表现非常出色,单位希望留住他,却不能分房。那么单位就可以在其住房上给他设定一个居住权,期限可以设得长一些,10年、20年,甚至终身均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权利一定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那么这种居住权作为一种物权,就具有对抗效力。哪怕后来单位把房子卖了,之后的买主也不能在居住权期限内把居住权人赶走。
《中国青年》:在婚姻家庭编中,民众对离婚冷静期的争议较大,有网友认为,与其设定离婚冷静期,不如设定结婚冷静期。对此,您怎么看?
石佳友:网友们的意见确实有一定道理,我非常理解。不过,也希望大家正确理解立法者的良苦用心。对于离婚冷静期,大致是这样考量的:
第一,西方很多国家都有这项制度,这不是我们凭空臆造出来的,而是有科学依据的。
第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把结婚叫作终身大事,可见我们对婚姻和家庭极度重视,因此在解体婚姻时理应严肃地看待,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草率地结束婚姻,特别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
第三,特别要看到,近年来假离婚的情况很多。一些人为了规避房产、机动车等限购政策假结婚、假离婚,这种通过突破道德底线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成本却非常低。因此立法机关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这类不诚信的社会现象。
21世纪信息化时代的“中国智慧”
《中国青年》:您认为中国的“法典”时代为何率先由“民法”开启?
姚辉:首先,民法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权利法,这与我们党和国家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完全契合。
第三,民法典又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因此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必然要求拥有一个相对完备的民法体系。
第四,民法典能够更好地协调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对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也非常重要。
综上原因,由民法典来开启法典化时代,可谓生逢其时、躬逢盛世。
姚辉:从近现代来看,每一个世纪都会出现一部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法典。19世纪的马车时代成就了法国民法典,这也是让拿破仑最骄傲的一件事情。进入到工业化时代,德国民法典的颁布影响了20世纪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那么在21世纪刚开启的这个信息化时代,我们制定了民法典,是不是也可以对它给予这样一种期待和厚望呢?
如果要对这三部民法典进行比较,首先可以从体例上观察。法国民法典是3编,德国民法典是5编,我们中国民法典是7编。如果以德国民法典中的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5编进行参照,我们是把亲属编更名为婚姻家庭编;将其中的债权编拆分成了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而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可谓前无古人,当属中国首创。
从具体内容上来看,中国民法典回应了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我们明确了数据的法律地位,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以及网络平台的侵权责任等等,这都是蒸汽机时代的人们无法想见和不可预知的。包括前述体例创新,均可堪称“中国智慧”。
中国民法典中还有一些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比如在其他国家的民法典中只有单一的所有权概念,而我们会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像这样在物权法中区分不同所有权类型的规定就是纯粹的“中国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姚辉
生活在社会上,就要读读这本“百科全书”
《中国青年》:习近平总书记曾谈到“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您认为从学校到社会应该如何做好这种教育?
朱虎: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了重要指示:“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我个人把它理解为8个字“援法而言,缘法而行”——首先要有意识,通过学习将民法典内化于心,成为自己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然后据此作为自己日常行为的一个指南。
伴随着法治中国的发展,这将成为每一个年轻人越来越重视的事。
姚辉: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我们常说,人一辈子最好别跟刑法打交道,因为触碰刑法,大抵上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这辈子,你注定天天都要“泡”在民法里,它关乎你的生老病死,甚至在你出生前、死亡后依然会跟民法产生关系。
因此,民法典应该走进课堂,让学生们亲近民法典。你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就要读读这本“百科全书”。一旦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它就是你的“护身符”。
石佳友:青年朋友反应速度快,学习能力强,做事有热情,也有助人为乐的公益心,所以不仅要自己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还要向家人、亲朋好友多多宣传民法典,带头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