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小王非常喜欢打游戏,多次请求父母为自己购买一台游戏机,但是父母每次都严词拒绝,小王对此非常不解和伤心。某天,小王谎称去同学家写作业,途中走进一家二手商店,在其父亲老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价值1000元的电子手表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商店,准备第二天去商场购买游戏机,晚上,小王回到家后心里既内疚又害怕,于是向父母坦陈了一切。请问,小王的父母能够要求二手商店退还该手表吗
【法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第20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解读】
民事行为能力代表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认知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可以从事广泛的民事活动,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受到约束和保护。其中,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心理发育并不成熟,对自己行为的辨别能力以及行为后果的理解能力欠缺。为了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独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实生活中,只有年满8周岁的小孩才能帮父母“打酱油”。
具体到本示例中,由于小王只有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王将价值1000元的手表卖给二手商店这一行为是无效的。对此,小王的父母可以以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二手商店退还手表。当然,小王的父母也需要返还二手商店支付给小王的600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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