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更严谨)可以让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签订借款协议)或在原借条上明确书写“同意归还该借款”等字样。
民间借贷诉讼指引目录第一部分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程序一、诉前准备二、提起诉讼三、诉讼程序四、执行程序第二部分民间借贷纠纷的核心问题一、民间借贷中的事实证明二、民间借贷中的常见法律适用
法庭调查中法官常问到的问题如下:
(1)原、被告是什么关系?
提出原因:了解借贷背景,判断是否存在违法放贷、虚假诉讼等情况。
应对:据实回答即可,比如是朋友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或者其他合理的关系。
应对:据实回答即可,比如是个人存款等。
(3)借款的用途?
提出原因:了解借款用途,判断是否存在用于违法行为(赌钱、嫖娼)的情况。
应对:据实回答即可,比如借款用来买车、买房、日常生活支出、看病等,实在不清楚用途的就随便说一个合理的用途或者直接回答不清楚。
(4)签订借款合同(欠条)的情况?
提出原因:了解是否达成借款合意。
提出原因:了解是否实际交付借款。
(6)利息约定情况?
提出原因:了解是否约定有利息。
(7)被告还款情况?
提出原因:了解还款情况,以便计算欠款金额。
应对:据实回答即可。这个问题一般不需要举证证明,口头据实回答自认即可。
(8)双方是否能够调解?
提出原因:减少法官工作量,圆满解决案件。
应对:据实回答即可。愿意调解的,则双方交换调解方案、磋商达成一致。不愿意调解的,请法院依法推进即可。
四、执行程序1、执行程序的启动类似与诉讼立案程序,需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部分法院不用)、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材料。2、执行程序的跟进执行立案分配法官后,会对被告的银行账户、房屋等进行查控,并进一步执行。
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结合《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可将夫妻共同债务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三种债务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债务类型及其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进行罗列。(详见以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