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是由精神文明报社和四川国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指导未成年人网小记者活动开展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参与各类培训、竞赛、评比、夏令营等活动。
第二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宗旨:以“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体验、快乐成长”为理念,以一线新闻记者专业辅导为基础,以小记者各种社会实践采访活动为巩固,使小记者广泛接触生活、了解生活,开阔眼界、增长见闻,提高文学素养和新闻写作水平,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小记者综合素质的培养。
为了对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小记者培养目标
(一)提高新闻速记、写作、摄影、录像、播报、网络采编等专业技能。
(二)培养观察、思考、口头表达、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三)培养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参与各类实践活动的能力。
(四)培养在小记者集体中的团队协作、人际交往能力。
(五)培养小记者的兴趣爱好,丰富未成年人的课外生活。
第三章小记者选拔条件
第四条申请成为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
(二)热爱祖国、学习优秀、思想进步、遵守校规和校纪。
(三)热爱新闻、文学写作,热爱采编、播音、摄影工作,同意并遵守小记者章程。
(四)有恒心、有毅力,充满爱心、坚持正义,体现小记者先锋作用。
第四章小记者申请、成长、退出程序
第五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申请程序如下:
(二)预备小记者向未成年人网投稿,在未成年人网发表新闻、文学或摄影作品满1篇或以上,有资格参加小记者基础培训,经小记者站站长或指导老师推荐参加小记者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成为实习小记者,由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核发实习小记者吊牌。
(三)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将对提出申请的预备小记者进行新闻采编初级知识和小记者规章制度等内容培训。
(四)所有小记者资格考试的成绩由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进行审核并反馈小记者站进行公布。
(五)实习小记者可通过参加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专业新闻培训,成为未成年人网(小学/中学)小记者,核发(小学/中学版)小记者证。
(六)预备小记者参加小记者基础培训并参加小记者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向所属小记者站申请补考。
第六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变更程序如下:
因升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实习或正式小记者信息的可向所在小记者站或未成年人网递交申请,未通知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变更小记者信息,造成证书、奖金等无法发放的情况由小记者本人负责。
第七条小记者退出程序
(一)小记者自愿退出实习或正式小记者信息的,可向所在小记者站或未成年人网递交申请。
(二)未成年人网实习或正式小记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章程》,网站有权取消其实习或正式小记者身份,正式小记者同时需注销小记者证。
第五章小记者的权利与义务
未成年人网小记者享有以下权利:
第八条未成年人网预备小记者享有向未成年人网投稿的权利。
第九条未成年人网实习小记者有权获颁实习小记者吊牌,并享有参加未成年人网组织的公益活动、投稿等权利。
第十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有权获颁未成年人网小记者证,并享有参加未成年人网组织的各类活动、投稿等权利。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持本网实习小记者吊牌或小记者证,有权在小记者站的指导下对各类校内新闻和校外新闻进行采访报道。
第十二条实习小记者或正式小记者享有参与未成年人网组织的夏令营、竞赛等各类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正式小记者享有向未成年人网推荐优秀作品的权利和向本网推荐优秀小记者候选人的权利。
第十四条正式小记者享有参加未成年人网优秀小记者评选的权利。
第十五条所有小记者享有对未成年人网在全国的小记者培训指导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六条所有小记者享有在未成年人网小记者频道及未成年人网合作媒体上发表个人新闻、文学作品,开设个人专栏的权利。
第十七条正式小记者享有优秀新闻、文学作品入选出版刊物、文集的权利。
第十八条正式小记者享有持未成年人网小记者证免票或优惠进入和未成年人网有合作关系的旅游景区以及青少年学习、游乐场所的权利。
第十九条所有小记者有退出“未成年人网实习或正式小记者”的自由。
第二十条小记者投稿并发表在未成年人网上的作品,有权参加校园文学及校园新闻评选。
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十一条小记者有义务宣传未成年人网,向未成年人网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收集和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网站。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的形象和名誉。
第二十三条遵守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在参与小记者站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小记者自觉遵纪守法,自我管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参与未成年人网在就近地域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二十六条有义务向未成年人网举报各小记者站站内不良现象,并向未成年人网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七条小记者所报送的新闻作品应做到认真、准确、时效性和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小记者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多读与写作、采访有关的书籍,每次采访后应及时整理成稿,并报小记者站指导老师审核。
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遗失小记者证后应及时向所在小记者站或未成年人网提交补办小记者证申请。
第三十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因升学等原因不再符合小记者条件的,应及时主动到所在小记者站注销小记者证。
第三十一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小记者守则
第三十二条小记者应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热爱集体,服从指导老师、小记者站站长的安排。
第三十三条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未成年人网小记者站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好榜样。
第三十四条对人礼貌热情,小记者之间应友好互助,共同进步。
第三十五条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文明发言,礼貌交流。
第三十六条采访前做好充分准备,列出提纲,带好采访本及小记者证。
第三十八条采访及培训、教学期间应尊重他人,遵守纪律,爱护公共物品。禁止追赶打闹、大声喧哗,不可做出有损小记者形象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采访结束后,若要离队,须征求带队老师或未成年人网工作人员的同意。
第六章小记者奖惩办法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网对小记者的新闻及文学投稿进行评选,并对所评选出来的优秀校园新闻及校园文学作品进行奖励。
第四十一条未成年人网定期将对上年度优秀校园新闻及校园文学进行评选,颁发年度优秀校园新闻、校园文学证书等,由小记者站推荐、小记者自荐、小记者推荐、专家点评团推荐参评。
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网每年将对上年度表现优异,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网各类活动的小记者进行评选,颁发年度优秀校园小记者证书等。
第四十三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优秀作品可机会入选未成年人网出版刊物和文集。
第四十四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凡以本网小记者身份从事有损本网声誉的各种活动者,给予取消小记者资格、注销小记者证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未成年人网小记者不遵守未成年人网及校园小记者站各项规章制度者,初次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给与记过处分或取消小记者资格、注销小记者证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