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会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的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都要坚决地防止和依法打击。

2021-06-0815:07:26

高晓兵:大家都知道,一个星期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一个最新制度成果,也是我们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这个政策从六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条款落实。

下一步,国务院未保办将会同各成员单位,合力抓好这个《意见》的落实,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2021-06-0815:09:51

邢慧娜邀请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邢慧娜:感谢高晓兵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大家可以举手提问,提问时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1-06-0815:14:13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是设在民政部。我的问题是下一步民政部在履行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措施?另外,对于一些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履职不力的单位和地区,如何强化监督和问责?谢谢!

2021-06-0815:15:02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支撑。

四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2021-06-0815:16:27

新京报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新京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公安部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保护进入一个新阶段。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谢谢!

2021-06-0815:17:16

于复苓(徐想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于复苓:您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也借此机会汇报一下。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年来,部署指导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加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

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方面看,对虐待、殴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时依法进行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处。江苏南京、重庆渝北、宁夏银川等地,在派出所设立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站,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从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面看,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设立校园周边警务室及治安岗亭25万个,“护学岗”15万个,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从加强社会和网络保护方面看,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了“五必须”要求,积极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我们会同教育等部门清理整顿中小学网课平台,集中整治有害信息、低俗视频的链接。今年部署开展“团圆行动”,找回被拐卖拐骗的儿童1700多人,加强未成年人禁毒教育,推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权益。

2021-06-0815:24:38

于复苓: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我们主要是采取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力量建设。依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警种力量,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争取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机构,在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强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对拐卖、拐骗儿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团圆行动”,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和亲人团聚,加强网络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处互联网涉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保护,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启动“少年警校”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修订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联合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落实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三级预防体系。

谢谢!

2021-06-0815:27:12

香港中评社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香港中评社记者:《民法典》和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了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请问民政部在落实落细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这方面有哪些工作打算?谢谢。

2021-06-0815:32:20

高晓兵:这个问题请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先生回答。

2021-06-0815:32:52

郭玉强(徐想摄)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感谢记者的提问,您问到了《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最重要的新规定之一,就是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长期监护一般由各地的儿童福利机构担任。临时监护一般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这也是我们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领域的两类机构。两种监护制度相比,临时监护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复杂。比如,临时监护由谁启动、什么情况下终止、由谁进行调查评估、临时监护人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怎么界定等等。特别是在中国乡土文化人情社会大环境下,有的时候要启动临时监护往往还会面临着法、情、理之间的多难选择。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会通过新建、改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等方式,抓紧补齐机构的缺口。同时,我们还正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管理服务标准,以提升保障能力,切实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成为能够代表民政部门依法承担临时监护的专门机构。

三是提升监护质量,主要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具体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或者社会工作者参与机构监护期间的养育、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监护照料的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责任也有决心,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谢谢!

2021-06-0815:33:08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看到本次《意见》中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这方面开展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有何计划?谢谢!

2021-06-0815:44:59

高晓兵:这个问题请宋司长回答。

2021-06-0815:45:33

宋莉(徐想摄)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未成年人的健康是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健康保障。

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儿童健康保护与发展工作。从生命起点开始,着力加强新生儿安全。截至目前,全国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3070个,省级和地市级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实施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截至到2020年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已实现贫困地区全覆盖。农村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由2015年的11.3%降低至2020年的5.8%,下降幅度近50%。通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风险因素筛查干预,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202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5‰,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儿童常见和重大疾病防治。比如,通过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积极推广适宜技术,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早筛查、早干预,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服务。2020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1.8%,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和保障,逐步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

2021-06-0815:47:20

宋莉: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工作。在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制定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包括母乳喂养促进、新生儿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儿童早期发展等一系列行动措施,全面推进儿童健康工作,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通过继续实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程、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升能力,以群众的需求和基层的实际为出发点,加强对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开展基层社区医院建设,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特别以影响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比如早产、近视、肥胖、心理行为异常等儿童健康问题,将逐步建立完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和罕见病诊疗体系,进一步加强儿童重点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这些重大疾病对儿童健康的影响。同时,将制定完善婴幼儿养育照护有关标准指南,加强对各地婴幼儿托育服务、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指导,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全力落实好未成年人健康保障。谢谢!

2021-06-0815:47:52

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2021-06-0815:48:26

周加海(徐想摄)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引领、示范、推动下,各级各地法院也是纷纷采取积极的措施,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法院现在已经共成立1800多个少年法庭。就像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所提到的,这段时期少年法庭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快速发展期的特点可以用“四个更加”做简单的概括。一是思想更加重视。二是领导更加有力。三是机制更加健全。四是队伍更加壮大。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两法”,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好“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要依法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让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引导他们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正如周强院长在今年两会上所说的,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借此机会,恳请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法守护、用心呵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再次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2021-06-0815:50:4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2021-06-0815:59:16

高晓兵:这个问题请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女士回答。

2021-06-0816:00:11

那艳芳(徐想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谢谢高部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督促、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机构。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承上启下诉讼地位,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我们推出了1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在督促、支持起诉方面,检察机关办理了督促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保障教育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方面,办理了食品药品安全、产品用具质量、网络技术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校园周边环境、烟酒销售、纹身治理等多领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2020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权的案件1121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35件。这些成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共同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这次出台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对这项工作又做出了专门的强调。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2021-06-0816:00:44

那艳芳:一是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高检院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将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影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今年5月,高检院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推动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履行不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2021-06-0816:01:10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中国新闻社记者:《意见》提出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目前,全国人大也在制定《家庭教育法》。我想请问全国妇联,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2021-06-0816:04:24

陈晓霞(徐想摄)

一是推动出台一部法律。我们从2011年开始,就联合教育部启动了家庭教育立法的工作,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形成了《家庭教育法》草案的建议稿,于今年初提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同时,我们鼓励指导地方先行先试,截至目前,重庆、贵州、山西等10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二是编制实施一个规划。从1996年开始,我们就联合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连续制定实施了五轮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就家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落实举措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们正在对2016-2020年规划进行终期评估。同时,正在编制2021-2025年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三是推出一部大纲。2019年,我们会同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修订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核心理念,以及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内容。可以说为家庭教育指导者和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了权威的指导。

四是颁布一个行为规范。我们依据大纲,去年联合教育部,修订出台了《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包括十条重点内容,明确家长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时,应该努力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五是编写一套教材。我们面向指导者、工作者以及家长开发了《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教材》、《妇联系统儿童之家服务手册》《儿童家庭德育指导手册》《儿童劳动教育指导手册》等系列指导教材。今年,我们还将继续编写12-15岁、15-18岁的家庭德育指导手册,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科学指导。

六是推动建设一批阵地。我们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建立社区家长学校36.3万所、网上家长学校1.3万个、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1.6万个,与教育部联合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297个。依托这些服务阵地,线上线下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的理念、知识和方法。

八是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将亲子阅读作为开展家庭教育的有效载体,在亿万家庭中开展“书香飘万家”全国家庭亲子阅读活动,鼓励家长、孩子在阅读中共同成长进步。联合民政部等11个部门,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家教指导等,加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

下一步,全国妇联将继续立足职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家庭教育各项工作,配合民政等部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

2021-06-0816:05:06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栾海军摄)

红星新闻记者:我们目前全国31个省份都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校园欺凌、儿童遭性侵、留守儿童等问题,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另外,对于未成年人遭受突发事件而导致的监护缺失问题,如何进行救助和长期照护?谢谢!

2021-06-0816:13:58

高晓兵:您的这个问题,请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先生回答。

2021-06-0816:14:40

2021-06-0816:15:17

邢慧娜:今天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了。大家还有想问的问题,会后可以和我们继续保持联系。感谢七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再见!

THE END
1.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 本报记者 张昊 2022年元旦,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也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 检察机关怎样联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成效如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两个月余,检察机关如何将其落实到工作中?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这些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2-03/17/content_8688750.htm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视域下的“六大保护”第二,是拓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将“四大保护”拓展为“六大保护”体系,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定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各方面的职责,为保障未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106/t20210603_594525.html
3.[东方时空]解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东方时空]解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家庭监护职责相关推荐 [国防军事早报]关注叙利亚局势 叙政府军称反政府武装已进入哈马市 [东方时空]菲律宾在南海多点侵权挑衅 中国海警再次正告菲方立即停止挑衅炒作 [天下财经]我国风电领域持续技术创新 领跑全球风电产业 [新闻30分]新型运载火箭长征十二号首飞https://tv.cctv.com/v/v2/VIDEMlOb59hLAXNGG2V6HH0X201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