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高教自考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国际法》试题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A、人类理性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B、国际法基本原则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A、中国B、中国和印度C、中印、中缅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A、保护性管辖B、领域管辖C、普遍管辖D、国籍管辖

5、外国对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A、对新国家的承认B、对新政府的承认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A、出生地主义B、血统主义C、混合主义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A、优于本国公民B、与本国公民相同C、低于普通外国人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黑海的法律地位由公约来确定,该公约是()A、蒙特勒公约B、蒙特利尔公约C、君士坦丁堡公约D、俄土条约

9、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A、割让B、征服C、先占D、添附

10、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A、共有物B、无主物C、公海D、领海

11、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A、正常基线B、直线基线C、平行基线D、混合基线

1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A、四项自由B、六项自由C、七项自由D、五项自由

1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4、关于航空运输的损害赔偿,《华沙公约》经修改后被告的责任制度是()A、过失责任制B、主观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实际责任制

15、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A、《外层空间宣言》B、《外层空间条约》C、《营救协定》D、《责任公约》

16、对多边条约提出的保留要在保留国与同意之间生效,接受保留国家应有()A、所有缔约国B、2/3缔约国C、1/2缔约国D、至少一个缔约国

17、历史上第一次成功地追究战争罪犯刑事责任的审判是()A、莱比锡审判B、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C、太原审判D、国际刑事法院审判

18、战争开始后,交战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是()A、中止B、完全断绝C、外交关系断绝,领事关系保持D、仍然保持

19、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A、9个B、11个C、15个D、17个

20、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A、国家B、个人C、联合国D、联合国专门机构

21、在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联合国大会的重要问题是()A、接纳新会员国B、托管制度的预算问题的决定C、恢复会员国资格D、会员国除名

22、成立最早的一般性区域国际组织是()A、美洲国家组织B、阿拉伯国家联盟C、非洲统一组织D、东南亚国家组织

23、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决议的通过,应是()A、全体一致通过B、2/3多数通过C、过半数通过D、3/4多数通过

24、《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的对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者是()A、经营人B、发射国C、经营人和发射国D、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

25、国际不当行为的判断依据是()A、国际法B、国内法C、国内法和国际法D、道义上的是非

26、我国任命总领事的机关是()A、外交部B、国务院C、全国人在常委会D、国家主席

27、缔约国在条约的执行与解释发生分歧时,解决的方法是()A、国际法院解决B、仲裁法庭解决C、联合国秘书处解决D、按条约规定的程序解决

28、《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缔约国对气候变化的保护承担的责任是()A、绝对责任B、连带责任C、共同责任D、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29、条约的加入一般发生在()A、多边条约B、双边条约C、边界条约D、封闭性条约

30、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方法是()A、联合国大会单独选举B、安理会单独选举C、联合国和安理会分别选举D、安理会推荐大会选举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31、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法律文件是()A、《联合国人类宣言》B、《蒝德哥尔摩行动计划》C、《保护臭氧层公约》D、《远距离跨界大气污染公约》

32、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通讯自由包括()A、使用外交邮袋的自由B、使用外交信使的自由C、使馆来往公文不得侵犯D、装置和使用无线电发报机的自由E、使用明密码电信的自由

33、国际法律责任形式有()A、恢复原状B、赔偿C、道歉D、限制主权E、刑事责任

34、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公约有()A、专属经济区公约B、领海与毗连区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E、大陆架公约

35、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主权B、居民C、军队D、领土E、政权组织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庇护:

添附:

恶债:

联合国专门机构:

反报: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0分)1、简述《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海牙公约)对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管辖权规定。(8分)

2、为什么说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8分)

3、为什么说国际法院判例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6分)

4、《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8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试论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并举例说明之。

THE END
1.法的渊源有哪些?正保会计网校速问速答 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宗教:早期的法律多是由宗教组织制定的,比如犹太教的《摩西五经》和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等。2. 习惯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形成了一些共同的行为规范和惯例,这些规范和惯例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3. 判例法:判例法是指法官根据先前的判例和司法实践,对具体案件做出https://m.chinaacc.com/chujizhicheng/jhwd/zy20240827184508.shtml
2.竹西君法理学司考讲义: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C.“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 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前者是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的规定,后者是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的规定,两个法条都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效力相等,不是“上位法”和“下位法”或是“一般法”与“特别法”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55567.html
3.[国际法]第一章导论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比较 三、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有两大学派: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以人类的理性和良知作为自然法的效力依据,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 实在法学派则相反,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是国家的共同意志。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 https://blog.csdn.net/robur/article/details/1730861
4.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渊源与分类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指法的外部表现形态。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法的渊源有多种类别的划分。主要为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的划分。 法的正式渊源指具有法的效力的法律渊源,如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https://www.51test.net/show/1190735.html
5.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一)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的概念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二)法的分类 1.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 根本法与普通法 3. 国内法与国际法 4. 实体法与程序法 5. 一般法与特别法 6. 公法与私法 7. 普通法与衡平法 (三)法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人效力 2. 法的空间效力 3. 法的时间效力 (四)确定法的效https://www.ibudding.cn/a/129889.html
6.浅谈地方性司法文件的效力褚一钻【若地方性司法文件与正式法源冲突,则应如何清理】 关于法的效力位阶。根据《立法法》第九十八条至一百零六条,法的效力位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关于法的“撤销和改变”规则。根据《立法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零八条,可以将法的“撤销和改变”规则概括为:https://lawyers.66law.cn/s262419a231445_i1356231.aspx
7.习惯作为法源?———以《民法总则》第10条为出发点/雷磊关键词:习惯习惯法;裁判依据;效力渊源;认知渊源 一引言 一般认为,《民法总则》第10条构成了我国的民法法源条款。该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是,该条规定的“习惯”在何种意义上构成我们通常所说的法源?与此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问https://cpcivillaw.dlmu.edu.cn/info/1018/1441.htm
8.(完整word版)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效力位阶.doc(完整word版)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效力位阶.doc,(三)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效力位阶: 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效力位阶 法源 制定主体 效力位阶 宪法 全国人大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低于宪法,高于其他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其他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919/5201204220010331.shtm
9.法的渊源的分类(正式渊源)和间接渊源(非正式渊源)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 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法律渊源的相对地位→主要渊源、次要渊源 2、主要类型(1)正式法律渊源:A、制定法: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各国制定法都是正式法律渊源,现代英美法系中制定法的数量在增加、效力在https://www.bangxuetang.com/points/detail/?sid=60&bid=1419&cid=16950&nid=16951&p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