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局土地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自觉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保证我县执法责任制工作圆完成,推动我县土地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计划:监察科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分季实施计划,报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由监察科组织实施。
四、学习方法:学习与讨论结合,学习与辅导相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五、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须向领导小组请假,监察科做好考勤记录,自学由各职能科室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亦做好记录。
[关键词]建筑法律法规;工程质量;作用探讨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行业作为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行业的投资比重越来越大,技术复杂、材料先进的建筑在我国各地不断兴建,质量作为衡量建筑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影响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决定因素。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史上,法律法规在约束建筑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建筑法律法规是伴随着建筑质量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但是与国外完善建筑法律法规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市场主体责任仍不规范,建筑质量事故仍然层出不穷。本文从建筑行业质量为着力点,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归纳总结出我国建筑法律法规在规范建筑质量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1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
2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质量中的作用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就必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就必须变务虚为务实,使法律法规学习更加贴近客现实际;要提高法律法规学习的成效,就必须不断拓宽学习教育的渠道,运用多种形式把法律法规学习搞活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提高质监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好法律法规学习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现在有些单位法律法规学习,不看工作对象,习惯“一个内容一锅煮”的模式、法律法规学习,承载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在法律法规学习实施过程中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要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就必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就必须变务虚为务实,使法律法规学习更加贴近客现实际
一、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1、制定“六五”普法规划。2011年9月16日,按照市局(公司)关于“六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和文件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序地进行。
2、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初步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1、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培训学习。按照市局(公司)每月一法的学习要求。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教、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制素质。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政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三、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具体要求
1.1完善的系统性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强制化轨道的迫切需要。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负责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1.2强制的执法力度
2.郑煤集团新郑煤电公司贯彻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为了深入落实开展2015年“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治平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治平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创建惠民、文化育民,紧紧围绕市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行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行政工作人员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行政队伍。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开展重点人员法制教育,实现普法教育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纪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大家好,今年年报工作布置会的第一讲又是法律法规,今年××局长要求我们要讲执法检查,而且要结合案例讲,下面我就用几个案例给大家来分析一下,看看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出现差错的主要原因。
根据市执法队工作安排,今年我局的执法检查任务是350家单位,差错率在5%以上的单位125家,工业有12家,建筑业7家,房地产业4家,商业48家,服务业54家.已经立案,正在处理的单位66家,立案率23.4%。
一、产生差错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被查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企业负责人对统计工作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造成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弱;
我们检查了一家会计事务所,检查的是“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指标:上报数30259元,检查数40060元,瞒报9801元,差错率24.5%。原因是:这个企业规模特别小,领导也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工作由财务人员兼着,财务人员也不固定,今天来明天走,经济普查培训时是一个人,填表时又换了另外一个人,对指标一点都不理解,凭着自己那点财务知识,随便就把统计报表给填报了,结果把支付给个人的手机费和公交车月票费漏掉了。
2、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清,这就使其在填报统计数据时没有足够的把握确保统计数据填报的真实性;
[内容概要]:票据丧失是指票据权利人在违反自己意思之状态下丧失票据之占有,它是以违反票据权利人意思的状态和票据占有丧失的状态二者为要件的。票据丧失是票据在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非正常的状态,它严重损害了原票据权利人的权利,影响了票据的流通性这一最为重要的根本属性。当前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丧失的救济方法主要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三种方法。本文在研究票据丧失及其救济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指明我国目前票据丧失救济的规定存在的缺陷,结合国外有关票据丧失救济的立法经验提出笔者的一些见解,以期阐明票据丧失救济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在有价证券这个庞大的体系中,票据是很有特色的一种,学者多称之为完全的有价证券。之所以称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是说票据权利与体现该权利的票据密不可分,权利的产生以作成票据为必要,权利的转移以交付票据为必要,权利的行使以提示票据为必要。票据是所载权利的物质载体,票据权利则表现了票据的实质内容。如果持票人不慎丧失所持票据,则行使票据权利就失去了载体和依据。为了补救失票人的权利,同时也为了保障票据的正常流通,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来完善票据丧失之救济。
一、何谓票据丧失
票据之丧失,指票据权利人在违反自己意思之状态下丧失票据占有。这一概念包含这样两个构成要素:票据的丧失是违反票据权利人本身意思的,票据权利人已丧失票据之占有。对这两个构成要件分述如下:
(1)违反权利人的意思表示:指票据权利人本身没有丧失票据权利的意思而票据事实上丧失。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票据权利人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丧失票据占有,如遗失,被盗:票据权利人有意识但无力抗拒情形下丧失票据之占有,如强夺,抢劫。
**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
一、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实施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二、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收费的,由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三、市人民政府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业经确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未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布、施行。
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应当健全办事责任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